南京住房公积金度工作报告【最新3篇】

时间:2015-07-06 05:38:4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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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度工作报告 篇一:优化政策,提升服务质量

近年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核心,不断优化政策,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服务。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果,为职工购房、租房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了更好的支持。现将我中心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一、政策优化

我们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给予职工更多的优惠政策。去年,我们推出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4.5%,为职工提供了更加低廉的贷款利率。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对租房人员的支持力度,将住房租金提取比例从30%提高到50%。这些政策的出台,得到了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

二、服务创新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我们加大了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去年,我们推出了住房公积金手机App,职工可以通过手机随时随地查询公积金余额、申请贷款等。此外,我们还在各个区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方便职工就近办理相关业务。通过这些服务创新举措,我们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方便了职工的办事体验。

三、信用管理

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我们加强了对职工的信用管理。去年,我们推出了“公积金信用等级制度”,对职工的还款情况、贷款申请记录等进行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这一举措有效地提高了职工的还款意识和规范了公积金的使用。

总结来看,去年我中心在政策优化、服务创新和信用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我们也意识到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部分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了解不够深入,对手机App的使用不熟悉等。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职工的政策意识和操作能力。

未来,我们将继续致力于提升服务质量,不断优化政策,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好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感谢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广大职工的信任,我们相信在共同努力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会取得更大的成就。

南京住房公积金度工作报告 篇二:加强监管,维护职工权益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职工权益的守护者和监管者,一直致力于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加强了对公积金的监管力度,建立了健全的监督机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成果。现将我中心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一、监管机制建设

为了更好地监管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监管机制。去年,我们成立了专门的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公积金账户的管理和监督。我们与各个房地产开发商、银行、公积金贷款中介等建立了合作关系,加强了对其行为的监督,确保公积金的合法使用。

二、加强执法力度

为了打击违规行为,我们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去年,我们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其中包括违规提取公积金、虚报贷款信息等行为。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公积金账户的核查工作,发现并处理了一批冻结账户和恶意透支账户。这些举措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积金的安全使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职工的公积金意识和法律意识,我们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去年,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包括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讲座等,提高职工对公积金的了解和认识。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职工知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通过这些宣传教育举措,我们提高了职工的法律素养,减少了违规行为的发生。

总结来看,去年我中心在监管机制建设、执法力度和宣传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我们也意识到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公积金的违规行为仍存在。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未来,我们将继续致力于加强监管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使用。感谢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广大职工的配合,我们相信在共同努力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管工作会取得更大的成就。

南京住房公积金度工作报告 篇三

南京住房公积金2017年度工作报告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南京住房公积金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17年,召开了1次全体会议,议定了如下事项:1.管委会成员调整建议;2.2015年工作情况和2017年工作打算;3.2015年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17年公积金计划安排建议;4.2015年增值收益分配建议;5.南京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6.省监狱的管理局申请使用廉租住房补充资金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南京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资金计划处、信息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客户服务处、稽查支队等11个职能处室;下设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铁路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江苏省监狱的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等4个行业性分支机构,江宁分中心、浦口分中心、六合分中心、溧水分中心、高淳分中心等5个区域性分支机构。目前,5个区域性分支机构和铁路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已纳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从业人员203人,其中,在编137人,非在编6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实缴单位39388家,新开户单位5637家,净增单位3150家;实缴职工206.99万人,新开户职工28.98万人,净增职工14.74万人;当年缴存额307.46亿元,同比增长16.97%。其中,南京中心本部实缴单位36864家,实缴职工179.19万人,当年缴存额232.43亿元;省级机关分中心实缴单位2345家,实缴职工19.52万人,当年缴存额55.34亿元;铁路分中心实缴单位145家,实缴职工6.56万人,当年缴存额15.68亿元;江苏省监狱的管理局管理部实缴单位13家,实缴职工1.37万人,当年缴存额3.18亿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实缴单位21家,实缴职工0.35万人,当年缴存额0.83亿元。

  截至2017年底,缴存总额1,998.82亿元,缴存余额832.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31%、10.1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较上年无变化。

  (二)提取:2017年,当年提取额232.68亿元,同比增长31.41%;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5.68%,比上年同期增加8.32个百分点。

  截至2017年底,提取总额1,166.40亿元,同比增长24.9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0万元。

  2017年,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83万笔182.15亿元,同比降低11.38%、9.97%。其中,南京中心本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0万笔147.29亿元,省级机关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5万笔22.32亿元,铁路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0万笔10.22亿元,江苏省监狱的管理局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7万笔2.01亿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万笔0.31亿元。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18.97亿元。其中,南京中心本部96.84亿元,省级机关分中心16.51亿元,铁路分中心4.36亿元,江苏省监狱的管理局管理部1亿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0.26亿元。

  截至2017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7.50万笔1,491.99亿元,贷款余额853.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13%、13.90%、7.99%。个人住房贷款率为102.50%,比上年同期减少2.08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21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7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应收贷款本金0.33亿元,实收贷款本金0.33亿元。

  截至2017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亿元,项目贷款余额2.16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7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增加)0亿元。

  (五)融资:2017年,南京中心本部当年融资额29.40亿元,当年归还13.30亿元。

  截至2017年底,南京中心本部融资总额99.20亿元,融资余额81.70亿元,其中借用住房补贴55亿元,借用风险准备金17.7亿元,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9亿元。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7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存款额73.38亿元。其中,活期19.63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20.05亿元,1年以上定期16.48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17.22亿元。

  南京中心本部住房公积金存款额26.26亿元。其中,活期0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10.80亿元(用于归还到期的资产证券化融资资金和借用的住房补贴资金),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15.46亿元(其中9.24亿元用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放贷备付资金,6.22亿元用于提取周转备付资金)。

  省级机关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额38.86亿元。其中,活期19.31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3.40亿元,1年以上定期16.15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铁路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额5.73亿元。其中,活期0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4.39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1.34亿元。

  江苏省监狱的管理局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存款额1.63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1.2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0.42亿元。

  华东石油局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存款额0.90亿元。其中,活期0.31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0.26亿元,1年以上定期0.33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7年底,资金运用率102.76%,比上年同期减少2.1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295,962.47万元,同比降低11.79%。南京中心本部232,515.75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45,280.73万元,铁路分中心14,346.36万元,江苏省监狱的管理局管理部2,618.33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1,201.3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75,638.74万元,存款利息收入20,300.99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2.7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186,200.45万元,同比增长93.28%。其中,南京中心本部152,820.68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25,218.14万元,铁路分中心6,775.78万元,江苏省监狱的管理局管理部890.92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494.93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58,477.28万元,其中资产证券化利息支出2,945.86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1,215.7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1,414.74万元,其他支出5,092.71万元(含公积金转商业贷款贴息支出5,092.3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109,762.02万元,同比降低54.11%。其中,南京中心本部79,695.08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20,062.58万元,铁路分中心7,570.58万元,江苏省监狱的管理局管理部1,727.40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706.38万元;增值收益率1.38%,比上年同期减少1.79个百分点。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人民银行大幅下调利率。公积金贷款五年(含)以下、五年以上的利率分别由3.75%与4.25%,调整为2.75%与3.25%,导致业务收入减少;2.住建部调整公积金结息政策。支付给职工的公积金存款利率,由原按归集时间执行活期0.35%、三个月存款1.1%,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1.5%执行,导致利息支出大幅增加。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3,603.15万元。其中,南京中心本部47,817.05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578.48万元,铁路分中心4,542.35万元,江苏省监狱的管理局管理部100.17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565.1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606.1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552.72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435.08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1,822.20万元。其中,南京中心本部69,822.20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0.00万元,铁路分中心0.00万元,江苏省监狱的管理局管理部2000.00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0.00万元。

  截至2017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03,170.0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22,883.31万元。其中,南京中心本部290,348.49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116,062.19万元,铁路分中心8,711.39万元,江苏省监狱的管理局管理部7,632.13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129.1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5,334.79万元,同比增长(降低)2.30%。其中,人员经费3,167.85万元,公用经费430.90万元,专项经费1,736.04万元。南京中心本部管理费用支出3,852.7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382.95万元、211.24万元、1,258.52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708.8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86.92万元、103.13万元、218.82万元;铁路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75.8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97.98万元、51.65万元、226.20万元;江苏省监狱的管理局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94.5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0.00万元、62.00万元、32.50万元;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理费用支出2.8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0.00万元、2.88万元、0.0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7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1,022.98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12 。其中,南京中心本部0.14 ,省级机关分中心0 ,铁路分中心0.05 ,江苏省监狱的管理局管理部0.06 ,华东石油局管理部0 。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或增值收益的60%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503,170.02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5.90%,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20%。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7年底,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 。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0%提取。当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7年底,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7.75%、7.70%和16.9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0.31%,国有企业占5.37%,城镇集体企业占1.97%,外商投资企业占3.9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2.1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2%,其他占5.2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7.40%,国有企业占16.24%,城镇集体企业占1.22%,外商投资企业占9.7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1.3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48%,其他占3.66%。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66.05%,中等收入群体占31.70%,高收入群体占2.25%。

  (二)提取业务:2017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00.25万笔232.68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4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2.7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8.44%,租赁住房占2.92%,其他占0.3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5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3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3.55%,其他占0.6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南京中心本部支持职工购建房366.9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1.8%,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当年新增贷款年度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4,303.23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56.19%,90-144(含)平方米占40.77%,144平方米以上占3.04%;新房占50.43%,二手房占49.57%。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39.54%,双职工申请贷款占60.46%,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38.20%,中等收入群体占55.40%,高收入群体占6.40%。

  2.异地贷款:2017年,铁路分中心发放异地贷款55笔1,796.50万元。

  截至2017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541.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380.5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7年,南京中心本部和铁路分中心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8566笔693,925.13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165.9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5,092.35万元。

  截至2017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2057笔819,680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5,218.09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7年底,本市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1个,贷款额度10亿元,建筑面积共19.61万平方米,可解决3534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0个、额度0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0个、额度0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个、额度10亿元。0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49.90%,比上年同期增加18.5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徽商银行于2017年正式开办公积金贷款业务。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等

  1.按规定调整年度缴存基数。2017年度缴存基数为2015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5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0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770元)。

  2.按规定规范缴存比例。严格执行住建部等四部委《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7]74号)要求,本市单位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对高于12%的一律进行了规范调整,允许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

  3.延长了租房提取办理时间。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月份、12月份延长至每年的6月份至12月份。

  4.推出了增设电梯提取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7]11号)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规定,支持出资增设电梯业主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取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推进公积金网上缴存和集中代收业务。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有22164家缴存单位签订了网上缴存业务,开通率68.56%,进一步方便广大职工办理汇缴业务。

  2.开展网上业务专项培训。组织7家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柜面人员进行15场418人次提取审核和结算实务培训,对500家缴存单位开展20场网上营业厅业务操作培训;组织21家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开展贷款政策业务培训共计15场838人次;开展对银行开办网上业务和档案管理的专题调研,召开了4场大型缴存单位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相关业务和系统流程。

  3.推进信息联网共享。广泛开展与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利用:在中心二楼服务大厅设置了个人征信报告查询机,方便职工“一站式”办理公积金业务;与民政部门建立查询机制,对租房提取的单身证明每周通过电子信息交互进行查证;与公安部门建立外地户籍查询机制;与税务部门开展增值税发票查询,有效防范外地购房提取违规行为。

  4.完善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完成住建部相关通知、导则文件的起草任务,形成集柜面服务、“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微博、微信、手机APP等于一体的服务体系。截至2017年12月底,共接听“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449785个,接通率达99.6%;中心门户网站访问量达573万余次;微信、手机客户端访问量10.6万次;共向缴存职工发送服务类短信2148万条;发放公积金联名卡共计130万张,覆盖80%的缴存职工。

  5.提升柜面服务质量。对中心二楼服务大厅进行功能优化,增设了咨询投诉岗、服务等待区,增加了归集业务办理窗口,添置了社保信息查询机、个人征信自助查询机、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机等,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重点加强了对各银行驻大厅人员的服务质量巡查,做到同管理、同监督、同考核。

  6.做好多平台信访服务工作。落实《中心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制定《中心信访件办理规程》,严格来信来访相关事项办理。截至2017年12月底,共回复网站在线留言9480件;答复网络问政280条;受理“12345”转办工单1943件;市和谐信访系统转办信访件7件,市长信箱转来群众信件53件,人大提案1件,全部按要求办结。

  (四)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1.对某物业管理公司少缴投诉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玄武区法院做出行政裁定(即准予对申请执行人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的行政决定书内容强制执行)后,单位办理了补缴手续并将资金存入至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对浦口区某单位未为部分职工缴存在职期间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行政裁定,准予对申请执行人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的行政决定书内容强制执行。该案件仍在执行中。

南京住房公积金度工作报告【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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