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巡察工作报告材料 篇一
专项巡察工作报告材料是对巡察工作所收集到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总结的重要文献,也是巡察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通过对巡察工作报告材料的编写,可以全面、客观地反映被巡察单位的问题和巡察组的工作情况,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推动问题整改和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编写专项巡察工作报告材料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准确真实。报告材料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巡察组的工作情况,不能夸大或缩小问题的实际情况,不能歪曲事实。
二、全面系统。报告材料应当涵盖被巡察单位的各个方面,全面反映其存在的问题和巡察组的工作情况,不能片面、不全面。
三、重点突出。报告材料应当突出重点问题,对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四、结论明确。报告材料应当明确问题的性质和原因,准确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五、数据完备。报告材料应当有充分的数据支持,数据应当准确、可靠,能够直观地反映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
六、语言简练。报告材料应当语言简练、通俗易懂,不使用复杂的专业术语,使读者容易理解和接受。
七、格式规范。报告材料应当按照固定的格式进行编写,包括报告封面、目录、正文、附件等部分。
总之,编写专项巡察工作报告材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推动问题整改和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准确真实地反映问题和工作情况,才能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巡察工作的不断完善。
专项巡察工作报告材料 篇二
专项巡察工作报告材料是巡察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对于推动问题整改和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在编写专项巡察工作报告材料时,我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数据分析。首先要对巡察期间收集到的大量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从中找出问题的线索和症结所在。通过数据的分析,可以客观地反映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并为问题的整改提供依据。
二、问题梳理。在报告材料中,要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明确问题的性质和原因,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在梳理问题时,要突出重点问题,不断深入分析和研究,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为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路和方向。
三、工作总结。在编写报告材料时,要对巡察组的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工作的收获和不足之处。总结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可以为今后的巡察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不断提高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整改落实。在报告材料中,要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通过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和监督,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报告材料的撰写。在报告材料的撰写过程中,要注意语言简练、通俗易懂,不使用复杂的专业术语。同时,要按照固定的格式进行编写,包括报告封面、目录、正文、附件等部分,使报告材料具备统一的格式和规范。
总之,编写专项巡察工作报告材料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我们对收集到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总结。只有准确真实地反映问题和工作情况,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建议,才能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巡察工作的不断完善。
专项巡察工作报告材料 篇三
专项巡察工作报告材料
尊敬的巡查组领导,同志们:
根据县委的工作部署,今天教育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动员大会,目的就是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以满腔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到县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教育加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县委对这次巡查工作非常重视,巡查组第一组组长刘家建、副组长谷晖等亲临会议指导。在此,我代表教育局党委对巡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一、班子基本情况
教育局党委共有8名班子成员:党委书记、局长向贤良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审计工作;党委委员、副局长向国勇,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基建工程等股室工作,联系瑞塔铺、空壳树、汨湖、竹叶坪、走马坪、人潮溪、西莲、白石8个乡镇学校;党委委员、副局长钟为胜,分管党务、政工、人事、成人教育、教育基金会、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工作,联系淋溪河、天星山、麦地坪、芙蓉桥、刘家坪、官地坪、长潭坪、马合口8个乡镇学校和县职校;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昌南,分管基础教育、体卫艺、教研、师训、电教等工作,联系洪家关、桥自弯、谷罗山、利福塔、上洞街、打鼓泉6个乡镇学校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群英,分管纪检监察,协助局长分管审计工作;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廖磊,分管教育工会、勤工俭学、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联系陈家河、两河口、廖家村、沙塔坪、凉水口、蹇家坡、上河溪、河口、岩屋口9个乡镇学校;党委委员、招生办主任钟兴华,分管高考、成人教育招生考试、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二小扩建等工作,联系五道水、芭茅溪、细砂坪、八大公山、四方溪、龙潭坪、苦竹坪7个乡镇学校;党委委员、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黎友明,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分管学生资助、绩效考核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联系县一中、四中、贺中、进修学校、机关幼儿园、启智学校。
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教育局党委始终与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一是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住“为民、务实、清廉”的活动主题,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始终围绕反对“四风”这一核心任务,成立了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建立和完善了26项制度,对班子存在的23个问题、认领的19个问题,都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目前基本整改到位。同时,开展了服务群众“五个心”、接待群众“五个一”等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干部作风转变。二是认真开展了“三联三增七攻坚”、“五送七保障”、“四走四问”、 “三联三转三攻坚”等主题活动。去年,1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联系上洞街乡、桥自弯乡11户贫困户,落实扶贫资金11万元,帮助解决生产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今年,联系两河口乡10个帮扶对象,正在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发展生产。三是努力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2016—2015年,县委、政府安排的教育民生发展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⑴大力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4所省合格学校和3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全部按期完成。2015年主要是加快新三小建设,实施城区二小、十一学校、职校扩建工程和2所省合格学校、2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目前,新三小建设已正式动工,场地平整工程过半,主体工程完成了财政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即将招标。其他几个项目也正在抓紧组织实施。
⑵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教育局牵头,联合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拟订贫困生救助方案,报政府出台了《桑植县贫困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建立了多渠道筹措资金、归口管理、分层救助、财政兜底的求助保障机制。2016年筹资1900多万元,资助贫困幼儿、中小学生26667人次、大学生262人次,审批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835人,发放助学贷款668万元。
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组织全县中小学广泛开展“三主五步”课堂改革、“联片研训”、“体育艺术2+1”、“大量读写”等课改工作,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三主五步”课堂教学改革工作先后被《教师》、《湖南教育》杂志推介,十一学校被评为省课改样板校,吸引了周边区县同行前来考察学习。2016年,全县小学入学率达100%,巩固率99%,毕业合格率达99.93%;初中入学率达98%,巩固率98.2%,毕业合格率70.2%。2016年高考本科上线率达40%,本一录取251人,本二录取386人,2名学生录取到清华大学。
⑷推进城区初中招生改革,实行就近入学。根据学生户籍和住地划分就读区域,明确了城区三个初中的招生划片范围,提交政府常务会进行了研究,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方案,然后组织实施。
2.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教育局党委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一直实行党委集体研究决策,严格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严格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人事工作由钟为胜副局长分管,财务和基建工程由向国勇副局长分管,有效规范了“一把手”权力的运行。
教育发展规划等重大教育政策出台,一律先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学校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初步方案,再由局党委研究确定。涉及广大群众利益、事关长远的决策,按程序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决定。
重要人事选任,如校长及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和教师招聘等人事工作都由人事股先核定相关岗位职数,拟定初步选聘方案,然后报局党委集体研究相关选任、招聘方案。教师招聘方案严格按规定送县、市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然后在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实行公开招聘,严格做到了招聘计划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重大项目申报安排,由规划办根据全县中小学情况初步拟定申报方案,然后经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审核上报。项目实施时严格按招投标法和县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执行,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实行公开招标,100万元以内的由发改局核准,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学校按程序实行邀请招标,组织实施项目建设。项目经费的拨付由规划办按工程进度提出方案报分管工程的副局长初审,然后再报局长审核,签出拨付意见。省合格学校建设等各类内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由相关责任单位制订采购方案,报局长办公会议审核、确定采购方案,然后向县政府采购办进行申报,采购办批准后按程序实行政府采购。大额资金开支一律由局党委集体研究,然后按研究的方案开支。
3.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始终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端正行风、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期期督查,有错必纠。对少数学校收取学生教辅资料、试卷费、饮水费等行为及时查处,清退费用。去年以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2起3人,向学生退款31562人次,总金额1768453.5元。针对群众反映的学生伙食问题,会同卫监、物价部门深入学生食堂实地调研,督促指导学校健全了学生家长、教师、学生三方代表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制度,班主任、校长交费陪餐制度,学校供餐质量普遍提高。
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去年以来,成功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较好地解决了原民办教师上访问题,按省政府的要求,对全县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进行了认真清理,造册登记,正在按政策兑现困难补助。积极协助处理民办金鹰卡通幼儿园集资事件,安排专人调查情况,宣讲政策,做有关当事人的工作,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截止目前,教育局共受理网上举报、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00余人次,办结80余件。对不符合政策的,或一时不能解决的,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一是严防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建立了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收入申报、礼品礼金登记等相关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要求班子成员的个人收入和收受的礼品礼金如实登记。班子和班子成员没有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单位及个人的财务,没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没有违反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
二是自觉抵制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党委班子成员中,没有个人或借助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在经济实体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情况。
三是严格规范公物使用和公款报销,防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班子成员办公用品由局办公室统一采办,不允许个人置办。公务费用报销严格执行县纪委、财政部门的规定,实行据实申报、严格审查、一月一报,没有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费用的情况。去年以来,班子成员中没有一人因公外出旅游,没有产生旅游的相关费用。在工作补助发放上,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规定滥发乱补的情况。
四是不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教育部门涉及市场经济的业务主要是基建工程招标和各种设备的采购。基建工程招标严格按招投标的政策法规组织实
施。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建设局组织公开招投标;100万元以下的报发改部门核准后在纪检监察、建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项目学校聘请中介组织实行邀请招标。设备采购由责任单位拟订采购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向县采购办申报,采购办核准后,实行政府采购。(三)扎实开展机关及中小学作风建设。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措施”和县委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出台后,教育局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出台制度、加强督查等形式,全面开展了作风建设。
一是抓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厉行节约勤俭办教育进一步加强教育公务经费管理的通知》、《桑植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干部上班签到制度、外出报告制度等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规范公务活动。精简会议文件,原则上一期只开3次校长会,会议不摆鲜花,参会人员在机关食堂就餐。一般工作不发文,发文一律从网上走,全面推行电子政务。规范对基层学校的检查、评比,机关干部下乡检查年初必须有计划有申报,下乡检查必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到办公室开出公务派遣单。外出学习、开会、考察,市内由分管领导批准,出市由局长审批。
三是加强办公用房的管理。对机关的办公用房进行认真清理,腾退办公用房16间216.5平方米,做到了“无多占、零违规”。同时,按统一要求订制张贴了工作人员去向牌,在办公桌上摆放了工作岗位职责牌和热心服务承诺牌。
四是规范公务用车。教育局现有一辆湘G40095号公务小车,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管理使用严格执行县纪委公务用车的相关规定,出车由办公室派遣或局长安排,只能用于公务活动。办公室设立了公务用车登记台账,对出车时间、地点、用车人做好详细的登记,节假日按规定予以封存。
五是抓好公务接待。明确规定机关和学校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没有公务派遣单的一律不接待。公函及用餐发票、点菜单等附件不齐全、不真实的或超过标准的,一律不报销。机关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较上年大幅度下降,全年接待费只有6万多元。20XX年1月至5月底,接待费8464元、会议费2470元。没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
(四)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首先,党委班子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构建责任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年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去年以来,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桑植县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等文件,5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6次。出台了《桑植县教育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桑植县教育局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四风”问题整治项目,明确责任领导、牵头股室、具体任务,落实整改时限,确保人人肩头有责任、项项工作有人抓。
二是办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从机关到学校都建立了教育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招生、收费等工作,从政策制定、办理程序和办理结果全程公开。高中、初中、小学招生和教师招聘等,都在县电视台、桑植教育网等公众媒体发布。城区初中招生实行电脑派位,结果当场公布。教育收费标准在学校内外公示。特别是社会关注的学生食堂,我们组织各校成立了有学生家长和学生参加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参与食堂管理,确保食堂供餐质量。
三是规范用人机制。建立了中小学校长任免机制,对校长任职条件和选拔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杜绝了打招呼、任人唯亲的现象。实行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改革,通过公推直选、民主竞聘,从近4000名教师中公选出300多名中层管理人员,其中三成为一线教师。清理整顿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清查出在编不在岗人员62人,在张家界日报发了2次公告。目前,返岗上班12人,受病请假7人,办理辞职手续16人,自动离职处理23人,正在处理的还有4人。
其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作为教育局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始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016年以来,我主持召开了38次党委会,研究部署相关重要工作,先后6次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就党风廉政建设提要求、作部署;对涉及群众利益、重点项目建设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都亲自过问、协调、督办。经常与班子成员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对下属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约谈有关学校负责人,督促改进工作,抓好工作落实。同时,我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以权谋私,善待下属、善待群众,没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属谋取私利。去年,儿子结婚我严格按规定申报,没有发请帖大操大办。
再次,局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从制度上监管。制定了《桑植县教育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桑植县教育局作风建设督查方案》、《桑植县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解办法》、《桑植县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管理办法》制度。二是在工作上督查。2016年国庆期间、2015年元旦、五一期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就机关、学校廉洁自律情况、师德师风情况、工作纪律情况、“三公”消费情况等进行了专项督查。2016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件15件,督查发现违纪线索3件,初核15件,转立案件4件,处分9人,其中给予行政警告5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免予行政处分3人。三是实行重点监督。对教师招聘、招生考试、人事调配、高考等社会关注的工作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创新精神不强。党委班子成员都年逾四旬,学习的积极性有所降低,工作上用老经验老方法的时候较多。加上中小学线长面广,人员众多,来人来访多,机关事务繁杂,潜下心来调查研究的时候不多,工作上勇于开拓创新还有待加强。
二是破解发展难题措施不力。对区域教师交流、教育均衡发展、校车管理、学校布局调整等问题,求稳怕乱,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是工作安排落实不力。每年的工作要点都反复研究,精心部署。但是跟踪管理、督查督办不够。推进素质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四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有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四、对巡查工作的表态
每个党员干部都是党的形象代言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从大处说是巩固我党执政地位的需要,从小处看是树立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的需要。巡查组进驻我局是一件好事,是推动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教育发展的大好机遇。我们要十分珍惜、高度重视,在巡查组的指导下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在此,我代表教育局党委做如下表态:
第一,积极主动配合巡查组的工作。认真落实巡查组的指示、提出的意见,确保巡查组工作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标。
第二,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决听从巡查组的工作安排,做到巡查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工作亲自督办。
第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巡查组安排的工作,落实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牵头部门的主抓责任、参与部门的协管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责任,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第四,强化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没有积极主动配合巡查组工作,造成失误和影响的,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有职就有责、任职必负责、失职要问责”的要求。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关系到教育发展的兴衰成败。我们一定要在县委的领导下和巡查组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凝聚正能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