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的调研报告 篇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农村养老服务的问题日益凸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经过对多个农村地区的调研,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和建议。
首先,我们发现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滞后。在许多农村地区,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严重不足,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因此,我们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促进设施的建设和改善。同时,可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设施,提高服务的质量和覆盖率。
其次,农村养老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数量也存在问题。许多农村地区缺乏专业的养老服务人员,导致服务质量不高。因此,我们建议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和引进。政府可以组织培训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同时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吸引专业人才到农村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此外,可以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成立养老志愿者团队,提供社区日间照料、家庭照料等服务。
第三,信息化技术在农村养老服务中的应用还有待提升。许多农村地区缺乏信息化设备和技术,导致养老服务的效率低下。因此,我们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可以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引入信息化设备,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可以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开展远程医疗、在线健康咨询等服务,方便老年人享受专业的医疗和健康服务。
第四,农村养老服务的社会支持体系还需完善。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主要依靠家庭支持,但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和农村劳动力外流,这种支持体系不再可靠。因此,我们建议建立健全农村养老社会支持体系。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村家庭居民为老年人提供照料和陪伴,提供相应的补贴和福利。同时,可以建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保障。
综上所述,提升完善农村养老服务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居民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通过加大投入、提高服务质量、推动信息化建设和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农村养老服务的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我们建议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和志愿者参与,共同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的发展。
提升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的调研报告 篇三
关于提升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的调研报告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发展,养老已经逐步成为全社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一篇关于提升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的调研报告范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您喜欢!
社会老龄化的到来,对当前农村养老服务提出了严峻挑战,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事业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刻不容缓、势在必行。**县日前就此作了专题调研,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基本情况
目前,**县有60岁以上老人15.57万人,占总人口的14.92%;其中65岁以上的'老人11.62万人,占总人口的11.13%,按国际通行标准已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根据对该县60岁以上老人抽样调查,希望入住老年公寓的人数占老年人总数的10.4%左右,迫切需求的有5%左右,按此测算,全县约需1.6万个养老床位。
**县现有养老机构21家,共有床位1000个,床位数占老年人口的0.64%左右。21家养老机构均为公办,其中农村敬老院20家,有床位930个;县城老年公寓1家,有床位70个。养老机构共有工作人员103人,其中农村敬老院 91人,县城老年公寓12人。乡镇敬老院、县城老年公寓入住分别达到86%、100 %,县城老年公寓床位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现象。
**养老机构收费一般不高,县城老年公寓对生活能够自理的每月收取420元,生活不能自理的收取670元;农村敬老院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由县财政统一拨付。这些收费标准,均由该县物价部门核定。
二、面临问题
一是硬件条件急需改善。
以**县为例,该县农村敬老院大都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不少附属用房严重损坏,许多设施年久失修。自2005年省“关爱工程”实施以来,该县农村敬老院环境得到一定改善,但由于基数较大,急需改造的房屋仍有500多间。同时,养老机构规模普遍较小,不能形成规模效应,影响了“自我造血”和做大做强。
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由于农村养老机构的单位性质和经费来源不够明确,工作人员待遇偏低,所以难以吸引有专业管理和护理知识的高层次人才。在**县农村敬老院91名工作人员中,真正从事服务工作的50人左右,入住老人与工作人员比例为16:1,且这些工作人员大都来自农村,文化程度较低,存在管理不规范、服务粗放的问题。
三是服务内容明显滞后。
多数养老机构服务项目少,一般只能满足老人吃、住、照料的生存需要,不能满足老人们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方面需要,难以提升老人的生活质量,对老人缺少吸引力。
四是政策扶持难以落实。
上级出台的优惠政策,比如《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意见》(苏政发[2002]96号)等,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不能及时落实到位,比如民办养老机构很难获得划拨用地、地价优惠,而且无法享受低息、无息贷款,甚至商业贷款,严重影响了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等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1、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政府义不容辞。建议将各级政府发展养老等社会福利事业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增加刚性指标。同时,认真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坚决消除“中梗阻”现象。
2、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关键在人。建议明确农村养老机构事业单位性质,提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待遇,并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吸引高层次管理、护理人才,扩大养老产业从业人员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化、专业化。
3、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建议进一步细化优惠政策,在建设用地、财政、税费、金融、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民办公助等形式创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以合资、入股、购买等形式参与公有养老机构的改建和扩建。
4、构建经费保障体系。
建议将养老服务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稳定、持续的财力支撑,并随财政增长作相应调整。
5、整合养老服务资源。
建议整合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相关资源,将农村养老机构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农村医疗大病救助体系,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设立养老管理与服务、老年护理、老年社会学和老年产品开发等专业,为养老事业培养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