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所属企业规范管理调研报告 篇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气象局所属企业的规范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为了了解当前气象局所属企业的规范管理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调研结果显示,气象局所属企业在规范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首先,部分企业缺乏一套完善的规范管理制度,导致员工行为不规范、工作流程混乱。其次,一些企业的规范管理措施不够具体,缺乏明确的标准和指导,导致管理人员难以执行和监督。此外,部分企业在规范管理的培训和宣传方面做得不够充分,员工对规范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气象局所属企业应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规范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员工行为规范。其次,企业应加强对规范管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规范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企业应建立规范管理的监督机制,对违反规范的行为进行及时处罚和纠正,确保规范管理的有效实施。
此外,我们还建议气象局所属企业应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共同制定行业规范,推动规范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同时,通过加强行业交流与学习,引进先进的规范管理经验和技术,提高规范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气象局所属企业的规范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但也存在改进的空间。通过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培训和宣传、建立监督机制等措施,可以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为气象局所属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气象局所属企业规范管理调研报告 篇二
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气象局所属企业的规范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了解当前气象局所属企业的规范管理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气象局所属企业在规范管理方面表现良好。这些企业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规范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项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同时,它们还加强了对规范管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了员工对规范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此外,这些企业还建立了规范管理的监督机制,对违反规范的行为进行及时处罚和纠正。
然而,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部分企业的规范管理措施还不够具体,缺乏明确的标准和指导。其次,一些企业在规范管理的执行和监督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进一步加强。此外,调研还发现,一些企业对规范管理的培训和宣传仍然不够充分,需要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意识和素质。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气象局所属企业应进一步完善规范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规范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同时,企业应加强对规范管理的执行和监督,确保规范管理的有效实施。其次,企业还应加强规范管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规范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综上所述,大部分气象局所属企业在规范管理方面表现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通过进一步完善规范管理制度、加强执行和监督、加强培训和宣传等措施,可以进一步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为气象局所属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气象局所属企业规范管理调研报告 篇三
气象局所属企业规范管理调研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篇调研报告范文,关于气象局所属企业规范管理的报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希望对气象行业人员有所帮助。
根据气象科技服务工作的需要和中国气象局的要求,我省气象部门陆续登记注册成立了一些部门企业,这些企业在气象科技服务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部门企业在成立、运行和管理等各方面的薄弱环节和不适应性逐步显现,成为影响气象科技服务乃至影响气象事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我处制定了《山东省气象部门所属企业调查表》,对全省市县气象部门所属企业组建、运行和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
一、气象部门所属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个数。
截止到目前,气象部门市县所属企业共124个。其中市级气象部门所属企业31个,县级气象部门所属企业93个。烟台市局所属企业5个,泰安、威海市局所属企业4个,济宁、德州市局所属企业3个,滨州市局所属企业2个,济南市局没有企业,其他市局所属企业1个。个别县局外2个及以上企业,个别县局没有组建企业,一般县局所属企业为1个。
(二)企业性质。
124个企业中,112个为法人企业,12个为非法人实体。112个法人企业中,国有独资企业42个,股份公司企业70个。70个股份公司中,一般是由气象部门为第一投资主体,职工集资为第二投资主体。
(三)注册资金。
124个部门所属企业总注册资金为2945.13万元。其中注册资金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有43个,5-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下同)的37个,10-30万元的16个,30-50万元的11个,50-100万元的15个,100万元以上的2个。其中以货币形式和以实物形式投资各占一半左右。最多注册资金为200万元,最少注册资金为0.5万元。
(四)经营收入。
2006年全年经营收入为1.6亿,占全部气象科技服务收入的60%以上。主要收入项目为防雷、施放气球、气象信息服务等收入。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投资不规范问题。
气象部门所属企业大都组建于2002-2003年左右,由于当时国家一般不再审批国有独资企业,县级气象部门只有县气象局1个法人单位,解决不了第二投资主体问题,因此,有56%以上的部门企业利用职工集资入股形式组建了股份企业。
个别单位甚至以气象部门职工个人名义组建企业,实际上是气象部门的企业。与中国气象局《气象科技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禁止以个人承包、职工内部参股分红等形式开展气象科技服务,显然不符。(二)抽逃注册资金问题。
多数企业存在虚假注资或抽逃注册资金问题。其投资资金来源不属事业基金投资,而是利用流动资金方式注册企业,既没有上级部门投资成立企业的批文,单位事业帐中也未作为对外投资进行帐面处理,造成了虚假投资。正因为注册资金不规范,有的.企业在完成公司注册后,将注册资金抽逃。《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三)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入账不规范。譬如,防雷监测、防雷设计技术评价服务、竣工验收监测服务等应该在国家认可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运行的项目,收入进入企业账户,显然不符合国家规定,服务签章与收费签章也不相符,用户有质疑,也严重影响气象部门的形象。二是支出不规范。企业账户上支出气象局支付的费用,职工岗位津贴、绩效奖励等也从企业账户中直接列支,客观上形成了“政企不分、兼职去酬”问题。三是企业支出签字均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审签,不符合公司运行有关规定。
(四)管理不规范问题。
鉴于部门企业的特殊性,这些部门企业没有完全按照《公司法》要求政企分开、独立运行,对企业资产和产权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估和界定,造成企业实体无法按照科学的现代资本运作方式来运作成长。一是多为气象部门在职人员在企业中任职,个别县局仍是主要负责人担任企业法人代表,与《山东省气象科技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县局确需成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企业法人。”,明显不符。个别市局公务员身份人员仍担任企业法人。二是回报主管部门方式较混乱,主管部门大多以直接从企业中列支方式收取投资效益,不符合国家规定。三是企业没有产权登记,也没有经过年检,没有接受企业主管部门监督和管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四是企业经营没有完全纳入收支预算,不符合中国气象局的有关规定。五是目前对企业缺乏统一的、科学的管理,大多是实行简单的经济承包或上缴管理费考核指标来对企业进行管理。
(五)无资质作业问题。
目前,我省县级气象部门所属企业绝大部分尚没有依法取得防雷工程设计、施工专业资质,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县局都在违法承揽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工程,违反中国气象局《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