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篇一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当前农村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强村务监督,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为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行情况,本次调研对某县A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了深入调查与研究。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与人员配置情况
A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其中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代表等。委员会成员均为村级干部和群众代表,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监督意识。委员会设有办公室,配备了必要的设备和人员,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与运作机制
A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村委会的工作,包括财务管理、农村土地使用、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和决策事项,并及时向村民公开相关信息。在重大事项上,委员会还会召开听证会,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成效
通过对A村的调研了解,可以看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成效显著。首先,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监督村委会的工作,提高了村委会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增强了村民对村委会的信任。其次,委员会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村委会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保障了村级公共事务的正常运行。再次,委员会还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了村民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认识和参与度。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尽管A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调研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委员会的人员结构还不够完善,缺乏专业人才,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员配置。其次,委员会的工作范围有限,只关注了村委会的工作,对一些与村级事务相关的部门和单位的监督力度较弱。最后,委员会的公示制度还不够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和引进专业人才,提高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能力。二是拓宽委员会的监督范围,加强对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力度。三是完善委员会的公示制度,加强对村民的信息公开和参与。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他们的监督意识和参与度。
综上所述,A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重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和发展,为其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进一步推动农村治理体系的健康发展。
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篇二
近年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一种新的农村治理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推广和应用。为了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行情况,本次调研对某县B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了深入调查与研究。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与人员配置情况
B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其中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代表等。委员会成员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监督意识,能够履行好监督职责。委员会设有办公室,配备了必要的设备和人员,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与运作机制
B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村委会的工作,包括财务管理、农村土地使用、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和决策事项,并及时向村民公开相关信息。在重大事项上,委员会还会召开听证会,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成效
通过对B村的调研了解,可以看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成效显著。首先,委员会通过监督村委会的工作,提高了村委会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增强了村民对村委会的信任。其次,委员会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村委会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保障了村级公共事务的正常运行。再次,委员会还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了村民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认识和参与度。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尽管B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调研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委员会的人员结构还不够完善,缺乏专业人才,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员配置。其次,委员会的工作范围有限,只关注了村委会的工作,对一些与村级事务相关的部门和单位的监督力度较弱。最后,委员会的公示制度还不够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和引进专业人才,提高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能力。二是拓宽委员会的监督范围,加强对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力度。三是完善委员会的公示制度,加强对村民的信息公开和参与。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他们的监督意识和参与度。
综上所述,B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重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和发展,为其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进一步推动农村治理体系的健康发展。
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20XX年镇党委按照省、市、县纪委《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全镇全面推行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现将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运行基本情况
(一)村监会组织建设情况
全镇13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工作从2012年11月底开始,至12月中旬全部结束。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全部以“公推直选”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方法进行,共选出委员39人,平均年龄42.3岁,35岁以下10人,占25.6%,高中以上学历31人,占79.5%;13名主任委员,平均年龄39.6岁,其中35岁以下3人,占23.1%,高中以上学历11人,占84.6%。2013年村级组织换届后,39民委员平均年龄为44.1岁,35岁以下5人,占13.9%,高中以上学历18人,占50%;13名主任委员,平均年龄40.7岁,其中35岁以下3人,占23.1%,高中以上学历8人,占61.5%。
(二)村监会制度建设情况
为有效发挥村监会的作用,镇党委按照县纪委的要求先后建立了七项制度。一是定期培训制度。镇纪委定期召开村监会主任会议,安排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等工作的业务人员为村监会主任讲解相关的知识,以提高村监会特别是村监会主任的履职能力。二是工作报告制度。为加强镇纪委与村监会的双向沟通和工作指导,建立村监会主任工作季报告制度,报告制度要求各村监会主任汇报季度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打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以便镇纪委及时掌握各村监会工作运行情况,为村监会工作提供帮助。三是统一考核制度。对村监会的考核统一纳入到村级班子的年度述职考核,要求村监会主任向村民代表和全体党员进行述职,接受参会人员的民主评议,确定村监会及组成人员的考核成绩,并按考核结果兑现考核奖,以此激励村监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工作保障制度。明确了村监会工作权限及享有的权利,做到了“八有”,即有办公场所、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档案柜、有工作制度、有工作台账、有工作记录,保障其正常开展日常工作。五是工作台账制度。对村监会工作台账的内容及规范管理做出明确要求,做到每次开展工作如实规范记录,并把工作台账列为了村务档案,以备查阅。六是工作例会制度。确定村监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使村监会重大事项决议民主化、规范化。七是申诉救助制度。村监会在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可以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情况,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应及时协调处理。
(三)村监会作用发挥情况
村监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财务监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涉及村财务信访量减少。村监会建立之前,全镇镇信访涉及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比较突出,近年信访问题来看,这方面的信访量明显减少,从中反映出了村监会履职作用得到了一定的发挥。二是加强民生工程质量的监督把关,比如近年来实施人饮工程、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村监会成员全程参与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监管和决算验收,工程实施得到了比较好的监督。三是加强村务监督,村务工作运转更规范,在村级组织运转过程中,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村务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的监督,防止违规违法的行为发生,进一步规范了村务工作,促进村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村监委会在基层民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及工作情况和前期的走访调研发现,村监会在基层民主监督工作中还存在建设不规范、开展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村监会成员在岗履职问题是当前村监会运行中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村监会成员主动监督的信心不足,存在不敢监督的问题。有少数村的村监会主任不能正确处理和对待与村两委的关系,不能正确认识村监会的地位和职能,对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表现得唯唯诺诺,不能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遇事总是表现出听从指示或征求意见的姿态,缩手缩脚,不能大胆提出自己的主见和好的工作思路,找不到开展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载体,致使村监会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二是村监会成员自身业务能力欠缺,存在不能监督的问题。目前,虽然村监会有了工作流程,但多数是未按流程监督。从前期调研结果来看,多数村监会成员特别是村监会主任对党在农村现行的政策规定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一些程序和要求掌握不透,不知如何监督。对村财务、工程实施等具体事务,缺少必需的业务知识,出现外行监督不了内行的现象,监督能力有限,起不到真正的监督作用。
三是村监会成员得到的支持力度不够,存在不愿监督的问题。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村务监督不重视,导致监督推行过程中有一定的阻力,这严重影响到村监委会的工作积极性。个别村主要领导思想中没有被监督的概念,不主动接受监督,村监会成员特别是村监会主任又不愿意与村主要领导产生矛盾,不主动开展工作,导致造成监督缺失。
三、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关系协调,凸显村监会的地位和职能。各级党委、政府应把村监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完善和补充,把村监会与村“两委”放在同等的地位来对待,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离,即互相协调又互相制约的工作框架,明确村监会的职责和义务。纪委应把村监会作为纪检监察组织在村一级的延伸,赋予其一定的职责。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村监会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应有计划地对村监会成员进行党的农村政策规定、法律知识和村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程序等知识的培训,将对村“两委”的学习培训内容延伸到村监会,增强村监会成员的政策水平和村级事务管理业务知识。
三是加强教育指导,增强村监会的工作积极主动性。市县纪委要加强对村监会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及时解决他们在村务监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监督中村监会不能解决的监督问题,积极参与村监会一起共同解决,从而增强他们的工作信心,使其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篇四
民主监督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环节,尤其是村级民主监督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的一项职能,其机制是否完善,有效发挥作用,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和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农村稳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对村民自治制度的有效完善和补充,能够把村民意志和党的意图有机结合,形成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三驾马车”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政治生态链,体现纪检监察工作和农村民主监督的无缝对接,从而增强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执政为民、勤廉从政意识,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力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基本情况
锡城镇地处个旧市城郊结合部,辖区面积128.8平方公里,下辖9个村委会、1个社区,36个自然村,53个村民小组。村务(区务)监督委员会10个,监督委员会委员34人,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0人;党员18人,
占52.9%;妇女14人,占41.2%;少数民族16人,占51.6%;35岁以下年轻干部4人,占12.9%。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组织到位,运行机制规范有序
一是建立主任例会制度。主任例会有镇纪委组织召开,主要是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交流工作、提出建议和明确工作任务等,从而将村监委会的工作纳入镇纪委日常工作管理。
二是建立自查自评制度。定期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前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遇到的典型事例和“疑难杂症”进行剖析,彻底解决。
三是建立工作书面提示制。为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把握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各村(社区)将每月主要工作任务根据实际进行分解细化,严格遵照执行。镇纪委则按提示内容对各村监委会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有效地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建立公开述职制度。村监委主任每半年向镇纪委进行书面述职,年终向全体党员、村民组长和群众代表进行公开述职,并将述职情况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二)已“六有”标准打造,切实加强监督职能
为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督导力度,各村委会、社区均实现 “有门牌、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会议记录、有档案资料”六有标准,印制《锡城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汇编》100册。
(三)加强理论学习,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廉政岗哨作用
通过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以工作例会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明确监督的内容和有关的工作制度,使其尽快熟悉业务,进入工作角色,胜任本职工作。重点从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实施、财务支出、惠民政策落实、民主评议干部四个方面扎实开展监督。
一是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村监委会对涉及本村重大工程建设招投标、施工质量、工程验收以及工程款拨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积极帮助村“两委”出主意、当参谋。一方面杜绝“拍脑袋决策”及贪腐现象,另一方面扩大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财务支出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锡城镇村委会集体财务支出实行三级联审制。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单据,注明用途并签字,交由村级报账员填制“村级财务支出报账单”然后依次提交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总支(支部)书记签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民主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本人印章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专用章,最后由农财中心会计员、负责人进行账前审核,并在“村级支出报账单”指定位置签字后方可列支。
村民小组集体财务支出实行四级联审制。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单据,注明用途并签字,交由村级报账员填制“村级财务支出报账单” 然后依次提交村民小组长及村支部书记签批,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总支(支部)书记签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民主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本人印章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专用章,最后由农财中心会计员、负责人进行账前审核,并在“村级支出报账单”指定位置签字后方可列支。
三是开展各项支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支农惠农政策、征地拆迁补偿、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落实情况,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及时到位,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四是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村干部活动。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通过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大会,组织村干部述职述廉,测评打分,征求意见建议,并将建议意见及时反馈到有关个人、村党组织及镇纪委,以此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成效
(一)起到“监督员”的作用。通过对村务的监督,如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和民主听证会,督促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严格自律,廉洁从政,协调利益关系,可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二)起到“宣传员”的作用。配合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向群众广泛宣传村两委会决策形成的依据、背景和动机的.合理性,向群众解释疑惑,正面引导村民积极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村干部和村民之间搭建起了干群对话的平台和桥梁。
(三)起到“调研员”的作用。深入了解村情民意,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村里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四)起到“协调员”的作用。理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与党员群众之间的关系,协助村两委会调处内部纠纷,向当事人客观地讲释争议情况,帮助当事人分析争议的要点和当事人各自的责任,引导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逐步减少分歧,缩短距离,最终圆满解决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
目前,锡城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已逐步进入正轨,正发挥作用。但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其建立和发挥职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成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大多数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是很高,有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自己的职责不太明确,且多数都不熟悉财务管理,尽管已经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强化培训,但是仍不能满足监督工作的需要,发挥不了监督村两委会应有的作用。
(二)不愿监督的问题。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后,有些成员产生了打退堂鼓的念头,不愿担当起职责做好监督工作。主要因素有:怕耽误时间影响挣钱;怕找麻烦结冤家;怕工作不力自找麻烦;心里没底缺乏信心,既没法向群众交代,也不好向上级交代。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待遇偏低,成员无报酬的问题。由于农村工作繁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与村委会书记、主任工作量相当,但待遇不同,同工不同酬。其他成员只是依靠自身觉悟、素质、责任心开展工作,没有落实工作报酬,造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
五、工作建议
建议上级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切实发挥监督作用,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一)抓好宣传培训,提升工作质量。一要提高干部群众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认识。通过各种媒体和手段加大对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工作职责、监督职权等的宣传,着力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社会影响力。让群众知晓村务监督委员会在解决群众困难、加强村级事务监督、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让干部群众认同并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强对监委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彻底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要突出教育培训的重点,在培训对象上重点加强对新进入人员的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也要加强对纪检、村务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抓好金融、审计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培训,着力提高其懂政策、顾大局、敢监督、会监督的综合素质,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运作程序。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配套制度,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依制度来管人、管权、管事。要建立健全检查督导机制,着力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建立完善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日常管理制度和年度考核激励机制,对履职尽责状况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给予一定的绩效补贴或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法律程序责令辞职或罢免处理,并及时组织增选或改选。
(三)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考评办法,强化日常管理。组织部门要把村务监督委员会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范畴,进行统一管理。民政部门要帮助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程序等相关工作制度。农业部门要发挥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农村民主议事和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指导。
(四)是尽快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成员报酬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月享受补贴,其他成员均无任何补贴,如不及时解决报酬问题,难以调动工作积极性,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难以发挥。报酬问题,建议由市级财政安排资金或由上级拨付专项经费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