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乱收费和乱摊派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所在的单位积极主动地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报告进行公开,以期引起更多人的重视和共同努力解决问题。
首先,我们对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审查。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在办理各类手续时,有些员工存在乱收费的情况。主要表现为超出规定的收费标准,或者以各种名义向客户收取额外费用。这种行为明显违背了相关规定,损害了客户的利益,也败坏了单位的形象。
其次,我们对摊派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和核实。摊派是指在单位内部将某项费用平均分摊到各个部门或个人的行为。在我们的自查中,发现了一些摊派不合理的情况。有些部门将本应由全体员工分摊的费用全部由某个部门承担,或者将费用按照不公平的比例进行摊派。这种做法不仅不公平,还容易引起内部矛盾和不满。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迅速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首先,我们对收费和摊派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明确了收费标准和摊派原则。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收费和摊派的公正和透明。对于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追责和整改,确保了问题的彻底解决。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认识到乱收费和乱摊派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我们深知这不仅是单位形象和公信力的问题,更关系到广大客户的利益和单位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好单位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参与,共同打造一个公平、透明的社会环境。
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 篇二
近年来,乱收费和乱摊派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所在的单位积极主动地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报告进行公开,以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共同努力解决问题。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乱收费问题比较突出。在办理各类手续时,有些员工存在超收费的情况。有的员工以各种名义向客户收取额外费用,有的则是超出规定的收费标准。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客户的利益,也败坏了单位的形象。
其次,乱摊派问题也不容忽视。在我们的自查中,发现了一些摊派不合理的情况。有些部门将本应由全体员工分摊的费用全部由某个部门承担,或者将费用按照不公平的比例进行摊派。这种做法不仅不公平,还容易引起内部矛盾和不满。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迅速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首先,我们对收费和摊派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明确了收费标准和摊派原则。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收费和摊派的公正和透明。对于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追责和整改,确保了问题的彻底解决。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认识到乱收费和乱摊派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我们深知这不仅是单位形象和公信力的问题,更关系到广大客户的利益和单位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好单位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参与,共同营造一个公平、透明的社会环境。
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 篇三
根据莲群组办字〔2016〕18号文件精神,在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认真组织各股室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按照县“活动办”文件要求,我们围绕以下四项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
1.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
2.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
3.集中治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
4.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二、自查自纠措施与做法
近期我们对照有关规定,根据文件要求,对近年来本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绝不随意增加或减少收费的金额;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再收费。
2、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纠正规范,全面排查行政执法和收费工作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处罚额度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4、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和群众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纠结果
县发改委没有任何行政收费项目,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不存在不规范、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或截留、挪用等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和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
乱收费乱摊派自查报告 篇四
根据湘西自治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优办
发〔2016〕2号)文件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召开办公会议专题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负责,责任到相关科室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1、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按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对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进行“回头看”。
二、自查情况
对照文件要求,对今年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1、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人防系统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我办当前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至目前为止,尚未有申请人申请。
2、对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进行了“回头看”。对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按照湘价费〔2007〕87号、湘价费〔2015〕60号、计价格〔2000〕474号、2013年11月26日州长办公会议精神收费,不随意增加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发生。
3、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我办将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以及政务中心办事大厅人防窗口及时向社会公布于众,做到依法行政,阳光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评议。每年邀请服务对象、基层单位、人大、政协代表,对我办在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的监察作用。
三、自查的结果
人防系统收费项目及标准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使用票据由州财政部门开据的电脑票据即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发票。通过自查,我办没有一起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除依法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外,没有向服务对象收取过任何其他费用。对未按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到位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从8月1日起,州本级审批的所有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湘价费〔2015〕60号文件足额征收,符合国家、省、州规定的免缴、免建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业生产厂房项目等)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