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精选3篇】

时间:2012-01-04 08:35:4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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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我县在精准扶贫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扶贫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我县进行了一次自查,对精准扶贫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和总结。

首先,我们对扶贫对象的识别和确权工作进行了自查。通过对我县所有贫困户的摸底调查,我们及时发现了一些识别不准确、确权不完善的情况,并采取了相应的纠正措施。同时,我们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确保扶贫对象的识别和确权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落实。

其次,我们对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扶贫政策的落实过程中,我们注重与农户的沟通和交流,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我们及时组织了培训班和宣传活动,提高了贫困户对扶贫政策的了解和认同度,并通过监督检查等方式,确保政策的落地和实施。

此外,我们还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我们严格按照扶贫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资金的使用合规、透明。我们加强了对资金的监管,强化了财务审计和风险防控,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最后,我们对扶贫工作的成效进行了自查。通过对扶贫对象的生活状况和收入情况的调查和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贫困户的帮扶工作不到位、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我们加强了与扶贫对象的沟通和联系,制定了个性化的帮扶措施,使贫困户的生活和收入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同时也总结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监督和督促,持续改进和完善扶贫工作,确保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地和实施,为贫困户提供可持续的帮助,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县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二

经过对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自查,我们对工作的情况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了解。

首先,自查中我们发现了扶贫对象的识别和确权工作存在一些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数据不准确,导致一些贫困户未能被纳入扶贫范围,也有一些非贫困户误判为贫困户。为此,我们决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强对贫困户的调查和核实,确保扶贫对象的识别和确权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其次,自查中我们发现了扶贫政策的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在一些地方,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和执行不力,导致一些贫困户对政策的了解和认同度不高,也没有得到相应的帮助和支持。为此,我们决定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贫困户对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同度,并加大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政策的贯彻和执行。

此外,自查中我们还发现了扶贫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在一些地方,由于资金管理不规范和监管不到位,导致资金使用不透明和不合规。为此,我们决定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审计,强化财务风险防控,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防止资金流失和浪费。

最后,自查中我们发现了扶贫工作的成效不尽如人意。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一些贫困户的帮扶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到位和不精准的问题。为此,我们决定加强与贫困户的沟通和联系,制定个性化的帮扶措施,确保贫困户的生活和收入得到真正的改善。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深入了解了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监督和督促,持续改进和完善扶贫工作,确保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地和实施,为贫困户提供可持续的帮助,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县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三

关于县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省扶贫办的统一部署,对照《关于开展精准扶贫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皖扶办〔2015〕41号)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扶贫开发领导组组织人员对精准扶贫开发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全面检查,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扶贫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县扶贫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4〕19号)和《关于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扶办〔2015〕32号)精神,不断完善建档立卡工作内容,强化包村单位责任,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职责,着力实施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实施整村推进工程、“雨露计划”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村民互助资金等重点工作,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扶贫开发新方式。对43个重点村和1.58万户、4.05万贫困人口实行精准管理,对2015年度6100贫困人口实行预脱贫管理,采取精准帮扶。建立2015年-2017年精准扶贫项目库,较好地完成了精准扶贫重点工作要求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宣传落实情况

  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做出批示,要求第一时间做好省精准扶贫相关文件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迅速行动,有力的促进了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为推动文件贯彻落实,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在听取汇报后,立即组织人员深入到山库区乡镇、贫困村进行精准扶贫调研,在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县委书记陈俊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围绕精准扶贫,强化“双包”定点帮扶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制度,切实抓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会后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立即行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XX县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的具体实施意见。通过广泛宣传,使精准扶贫的理念深入到各单位,各帮扶干部和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心里。

  二、完善建档立卡工作情况

  根据省、市关于建档立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全面核实贫困村和贫困户基本资料信息,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扶贫项目、帮扶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已全部录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全面做好2014年脱贫户和2015年预脱贫户的标注,做到每个贫困村、贫困户都有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策”的帮扶措施,并定期进行核实和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建档立卡数据信息的分析和利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对已脱贫的贫困户和预脱贫户的贫困户按照“两公告、一公示”的程序由村民评定,切实做到贫困户进出有序、合规。

  三、“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情况

  按照省市关于“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对接,研究并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安徽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立健全“双包”定点帮扶工作机制,成立县扶贫开发“双包”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建立县领导联系乡镇扶贫工作制度XX县重点企业帮扶贫困村制度,确定了43个贫困村的包村扶贫单位,共有11家市直单位、104家县直单位、57家企业参与了定点包村工作,包村单位确定后,各包村单位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贫困调查,了解贫困村及贫困户现状,访问贫困户,再结合帮扶单位和贫困村资源优势的基础上,确定帮扶责任人,制订干部包户计划和贫困村2015-2017三年定点帮扶规划,确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所有贫困户至少有一个帮扶责任人,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各包村单位年初“建账”、年中“对账”、年底“查账”制度,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并把县直各单位的扶贫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评内容,进一步强化考核,促使包村单位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截至目前:各包村单位共落实帮扶项目132个、筹措帮扶资金620万元,参与包户干部达0.88万人,共包扶贫困户1.82万户,走访近4万人次。

  四、驻村扶贫工作队情况

  我县从2014年11月新启动开展驻村工作,共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正副队长49名(其中市直单位下派6名),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扶贫工作队员人数 136人,驻村工作队下村之前,组织人员对49名工作队队长进行为期两天的岗前培训,确保每个工作队下去之后就能立即开展工作。各驻村扶贫工作队认真按照《安徽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坚持长期驻村,杜绝“走读现象”, 帮助贫困村制定整村推进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帮助贫困户找准发展项目,落实好帮扶措施。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还专门为驻村工作队队长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求凡贫困村实施的项目,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参与立项、管理、监督和检查验收,扶贫项目申报须经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审查签字。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为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每季度都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各工作队的工作汇报,并为每个队员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五、专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一)2014年扶贫项目总体情况。2014年,共争取中央扶贫资金1403万元,实施扶贫项目138个,其中到户项目52个。在收到项目审核批复后,立即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开工,抓紧实施,早日完工,不定期地对2014年度扶贫开发项目进行督促施工进度。截止今年五月,共安排扶贫资金1403 万元,其中整村推进投入资金884万元,雨露计划投入130万元,扶贫龙头企业和贷款贴息90万元,所有资金已安排到具体项目,项目开工率达100%,目前完工率达99%,已完工的项目验收全部合格,项目验收后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二)2014年扶贫项目分类情况

  一是着力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根据扶贫开发规划,2014年全县共实施了20个重点村的整村推进工程,其中国家级重点贫困村8个。3月中下旬,组织人员赴20个整村推进村实地调研,对今年实施的整村推进项目进行现场评估、论证、选项、立项,摸排全年整村推进项目。2014年共投入整村推进项目扶贫资金884万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产业发展等扶贫项目59个。

  二是切实举办“雨露计划”劳动技能培训。2014年安排“雨露计划”培训资金130万元,专项资金安排达到全部达到10%,两个省级培训基地共完成培训430人,同时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共培训5000人次,完成率超过100%。

  三是认真开展“扶贫助学行动”。对在册贫困户家庭的子女上大学进行扶贫资助,通过摸底宣传、组织申报、对象审核、现场照相、录入系统、公告公示、资金拨付等程序,通过“一线实”进行打卡发放扶贫助学资金。2014年共资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245人。发放资金49万元。

  四是加强深化产业化扶贫。继续加强对扶贫龙头企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帮助龙头企业提高竞争力,加大支柱产业基地建设,培育种养业大户,强化龙头企业对贫困农户的带动作用,延伸产业链,促进农民增收。2014年,为我县8家扶贫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两行扶贫贷款”(中国农业银行和进出口银行)规模1.1亿元,并申报扶贫项目贷款12家龙头企业近4000万元,企业贷款扶贫贴息资金75万元,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资金短缺困难,完成率超过 100%。

  五是实施扶贫到户小额贷款项目。深化产业化扶贫工作, 2014年共争取扶贫到户小额贷款项目财政贴息资金近50万元,坚持定贷款对象、定贴息方向、定贴息期限、定贴息标准“四定” 原则,农户可自选贷款银行,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补贴到户,将有近200户从中受益。采取财政无偿支持启动资金和农户贷款财政贴息的方式,帮助农户发展生产。

  (三)扶贫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我县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扶贫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在资金使用上,严把“选项、立项、申报、审批、发放、效益”六关,资金跟着项目走,实行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四不一公开”(即不准挪用、不准挤占、不准截留、不准优惠原则和上榜公开);在资金管理上,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建立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并组织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的资金运作,在资金监测上,实行动态资金监测,镇、村及扶贫项目

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通报资金使用情况,县扶贫部门随时进行跟踪监测。专项资金报账率达到95%,项目计划完成率和项目合格率均达100%。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保证了扶贫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二是去年扶贫资金审计及整改情况。去年四月中旬,XX区审计局对我县2011-2013年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我县扶贫资金使用总体比较规范,但还有少数扶贫资金在立项、分配、管理和使用中还存在问题,挤占挪用扶贫资金214.03万元,审计后,县政府立即召开涉及单位会议,已责令涉及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坚决予以纠正,于2014年8月27日前全部归还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全部整改到位。并以县政府文件反馈至市审计局。

  六、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一)2014年、2015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2014年,共安排扶贫资金1403万元,其中整村推进投入资金884万元,雨露计划投入130万元,扶贫龙头企业和贷款贴息90万元,所有资金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项目实施完毕,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到位。2015年,共安排扶贫资金1290万元,全部投入43个建档立卡村。目前项目的前期调研立项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加紧汇编和申报,待省扶贫办备案同意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工建设。

  (二)2015年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近几年,我县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县政府每年都会安排一定的`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扶贫专项资金纳入年度县财政预算。2014年我县配套扶贫资金为300万元,2015年配套资金已达500万元,占上年到到县专项扶贫资金的30%左右,扶贫资金的投入不断加大,有效解决的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困难。

  七、精准扶贫整村推进项目扶贫库建设情况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扶办〔2015〕32号)下达我县后,我县立即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部署精准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库建设工作。会后各乡镇立即行动,各贫困村扶贫工作队认真履行职责,在充分走访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谋划贫困村总体规划,根据贫困村资源优势,科学制定贫困户帮扶计划。全县整村推进村共计上报2015-2017年整村推进扶贫项目4250个,总投资约58609.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3625个,要投资 38998.4万元;产业发展类项目545个,要投资19460.8万元;雨露计划类项目80个,要投资150万元。在三年扶贫项目库的基础上,进行走访调研,在考虑的必要性、紧迫性、以及资源环境可承受条件等因素的同时,充分征求当地群众的意见,筛选出2015年整村推进扶贫项目76个,并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结合自身现有条件,拟定出今年预脱贫户的帮扶计划,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今年共拟定预脱贫户1837户,制定帮扶措施1934个,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县的脱贫任务。

  从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自查情况看,我县能迅速贯彻落实省扶贫办32号文件精神。做到了传达快、学习透、领悟深。在扶贫资金管理的使用和管理上,做到财政扶贫资金不擅自改变项目和资金用途、不截留、不挪用、不挤占扶贫资金,所有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工程,做到规范管理,施工合同、报账手续等合乎要求,项目资金使用达到预期效益目标。在扶贫项目的实施上,做到项目安排合理、项目实施进度快、资金拨付到位、项目完成质量高。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不断完善,驻村扶贫工作取得实效。三年扶贫项目建设顺利完成,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如建设工程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非重点贫困村的驻村扶贫工作未到岗到位等。项目库申报过程中不考虑实际,贪多、贪大等等。在今后的精准扶贫工作管理中,我们将积极改进,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力争全县的精准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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