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一
林芝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问题成为了我国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解决广大市民的住房困扰,林芝市住房公积金制度于x年正式实施,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下林芝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x年底,林芝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到x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了x%。这一数字表明,林芝市民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可度和支持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将自己的积蓄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这一制度的实施,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稳定的住房保障渠道。
报告还显示,林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也呈现出了明显的增长趋势。x年,林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达到了x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了x%。这一数字表明,越来越多的市民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获得了购房贷款的支持,实现了自己的住房梦想。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较市场利率更加优惠,为市民提供了更加便利的购房条件。
此外,报告还显示,林芝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有了明显的提高。x年,共有x户市民通过住房公积金购买了自己的住房,占总申请人数的x%。这一数字表明,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意识到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自己购房的首选方式。
然而,报告也指出了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由于市民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和了解度不够,导致了部分市民对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有所疑虑。其次,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加强监管和改进。
总体来看,林芝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显示了该制度的积极效果和巨大潜力。在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和了解度;同时,加强制度的运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林芝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
林芝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二
林芝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林芝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解决市民的住房问题,林芝市于x年正式实施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下林芝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x年底,林芝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到x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了x%。这一数字表明,越来越多的市民认识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性,并开始将自己的积蓄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这一制度为市民提供了一个长期稳定的住房保障渠道。
报告还显示,林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也呈现出了明显的增长趋势。x年,林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达到了x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了x%。这一数字表明,越来越多的市民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了自己的住房梦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较市场利率更加优惠,为市民提供了更加便利的购房条件。
报告还指出,林芝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有了明显的提高。x年,共有x户市民通过住房公积金购买了自己的住房,占总申请人数的x%。这一数字表明,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意识到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自己购房的首选方式。
然而,报告也揭示了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由于市民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和了解度不够,导致了部分市民对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有所疑虑。其次,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加强监管和改进。
总体来看,林芝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显示了该制度的积极效果和巨大潜力。在未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和了解度;同时,加强制度的运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林芝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
林芝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三
林芝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林芝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林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9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审批通过2016年贷款指标2亿元。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94-
-5889809(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林芝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于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1个处(科),从业人员7人,其中,在编5人,非在编2人。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王启展 党组副书记
次仁旺堆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中心办公时间及电话:
冬季:上午 9:30—13:00
下午 15:30—18:00
0894—5828599
0894--5828839
夏季:上午 9:00—12:30
下午 15:30—18:30
0894—5822231
0894--5835333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支行、西藏银行林芝分行。
2016年,实缴单位588家,新开户单位9家,净增单位9家;实缴职工2.21 万人,新开户职工0.09万人,净增职工0.09万人;当年缴存额5.03亿元,同比增长19%。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26.22亿元,缴存余额12.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73%、17.81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 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3.19亿元,同比增长35.16 %;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57.68 %,比上年同期增加1.76 个百分点。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14.05亿元,同比增长29.37 %。
(三)贷款: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7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70万元。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7笔1.7 亿元,同比降低37.1%、15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0.9 亿元。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787笔10.4 亿元,贷款余额5.37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19.54 %、14.98%。个人住房贷款率为44.11 %,比上年同期减少1.0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3 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7.16亿元。其中,活期0.28 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3.33亿元,1年以上定期3.45亿元,其他(通知存款等)0.1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44.11 %,比上年同期减少1.0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1956.51万元,同比增长24.89%。其中,存款利息收入946.0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008.12 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1692.53万元,同比增长30.13%。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643.01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0.5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8.9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263.97万元,同比降低0.72 %。其中,增值收益率0.26%,比上年同期减少1.9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58.3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2.79 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2.79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2.79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2.79 万元。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1081.06 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1.23 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21.2万元,同比增长6%。其中,人员经费5.76万元,公用经费7.44万元,专项经费8万元。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1.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76万元、7.44 万元、8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107.02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1.8‰。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或增值收益)的60%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081.06 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2.01 %,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9.89 %。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7%、42.45%和19.19%。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90.63%,国有企业占8.0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5.33%,国有企业占13.39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8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3%,中等收入群体占9.4%,高收入群体占87.6%。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4398笔3.19亿元。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26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75.1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16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7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 .06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33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3.65 %,其他占1.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4.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50.03%,比上年同期减少3.2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36.18万元。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9.21 %,90-144(含)平方米占73.86 %,144平方米以上占6.93%;新房占91.26%,二手房占8.74%。贷款职工中,中等收入群体占37.65%,高收入群体占62.35%.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0笔0万元。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0 万元,异地贷款余额0 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7.01 %,比上年同期减少6.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归集扩面工作扎实推进,归集额保持平稳增长。
长期以来,我中心一直将归集扩面工作作为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源头和重点。只有不断扩大归集面,整个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才能如有源之水,实现良性循环,才能使更多人群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公布和调整了2016年公积金缴存额的上、下限,住房公积金的归集额实现了大幅攀升,较好的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
(二)放宽提取条件,简化提取手续,进一步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的使用需求。为更好的释放沉淀资金,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中心一直积极研究逐步放宽提取条件。自今年起开展了职工租房提取,放宽了支付房租类提取条件,并进一步简化了租房提取手续。惠及了更多住房困难人群,也让部分低收入的缴存群体有了更多的公积金支配使用权。公积金支持职工改善性住房消费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三)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释放沉淀资金,提高个贷率。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20%;在林芝市范围内无房且租赁住房的职工,可每年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额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等。以上政策的实施,放宽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提高了缴存职工的购房消费能力,更好的支持了自住型、改善型购房消费,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四)规范运作、细化管理。加强了缴存、提取、贷款、财务等基础信息管理,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账户合并、汇缴分配、支取以及还贷等票据录入工作,确保信息数据及时、准确、完整;我中心开展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自查工作;通过检查,及时发现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业务操作进一步规范、统一;充分利用网上查询、自助查询设备、电子大屏、宣传单、填写范本等服务设施让前来办事的职工群众感受到中心细心周到的服务,面对工作量大,政策性强,要求高的工作,我中心倡导党员干部时刻严谨细心来要求自己,注意养成精益求精的工作习惯和作风,杜绝工作差错和失误避免中心和群众利益受损害,以实际行动履行好自己的神圣职责,为公积金的安全、持续、高效运行做出贡献。
(五)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廉政风险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了《资金调拨、使用管理办法》、《中心与银行日对账制度》、《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程》、《个人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等十几项制度措施,并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落实。
(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综合素质。坚持以争创学习型单位、知识型队伍为目标,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培训力度,促进整体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