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一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局)发布了一份自查报告,对其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评估。该报告显示,发改局在推进放管服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有待继续努力。
首先,报告指出,发改局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通过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服务环境,大幅提高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报告还列举了一些具体的成果,如取消了一大批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了企业的审批时间和成本;推行了“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了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和服务等。这些成果不仅为企业创造了更好的营商环境,也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
然而,报告也坦诚地指出了发改局在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首先是部分地方政府在落实改革措施上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影响了改革的实际效果。其次是一些行业和领域的改革进展较慢,改革动力不足。报告还提到了一些具体的问题,如一些行政审批事项被部分地方政府重新设置,一些行业监管不到位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了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也制约了经济发展的潜力释放。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改进措施。首先,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改革政策的贯彻执行。其次,深入推进行业和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加大改革力度,提高改革效果。报告还提出了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等措施,以提高改革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发改局放管服自查报告揭示了中国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的措施。这份自查报告的发布,表明了发改局对放管服改革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也为我们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发改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二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局)发布了一份自查报告,对其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评估。这份报告显示,发改局在推进放管服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报告指出,发改局在放管服改革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果。首先,通过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服务环境,大幅提高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报告显示,取消了大量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了企业的审批时间和成本,极大地激发了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活力。其次,发改局推行了“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了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和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和效率。此外,发改局还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法治化进程,加强了制度建设和法律监管,为改革的长效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然而,报告也坦诚地指出了发改局在放管服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首先是部分地方政府在落实改革措施上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影响了改革的实际效果。其次是一些行业和领域的改革进展较慢,改革动力不足。此外,报告还提到了一些具体的问题,如一些行政审批事项被部分地方政府重新设置,一些行业监管不到位等。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也制约了经济发展的潜力释放。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改进措施。首先,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改革政策的贯彻执行。其次,深入推进行业和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加大改革力度,提高改革效果。报告还提出了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等措施,以提高改革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发改局放管服自查报告的发布,展示了发改局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报告的发布不仅彰显了发改局对放管服改革的高度重视,也为我们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和方向。我们相信,在发改局的引领下,我国的放管服改革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发改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三
县政府:
现将我中心“放管服”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是精简审批项目。原则上只保留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和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审批项目,并实现目录管理,确保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内容规范统一,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有效承接落实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全部做到了无缝对接,落实对位。二是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确定义兴镇、多扶镇为试点乡镇,已下放县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试点事项203项,其中行政收费7项、行政审批55项、行政执法87项、行政管理28项、其他行政权利16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原则,实行并联审批。扩大集中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尤其是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事项,通过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等方式明显提速。
(三)逐步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大厅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电子网络平台,逐步推行网上审批。不断提高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率,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与电子政务大厅的同步运行。
(四)突出“三个优化”。一是优化审批事项。按照“能取缔的程序和事项坚决取缔,互为前置、重复审批的坚决精简”的原则,对照国省法律法规调整变化的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全面清理出错项、漏项和职能交叉项目,确保审批事项名称高度统一。坚持“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高效便民、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项目招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大幅度精简审批事项。完善清理事项登记备案制度,坚决防止变相保留、变更、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围绕“审批环节最优”和“办事效率最高”目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推进审批流程再造,4次修改完善《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手册》,分类列出各类审批所需的要件及流程,做到简单明了、方便实用;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坚持审批项目应进必进,规范受理方式、审查方式、签批方式、送达方式等环节,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三是优化审批方式。积极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制订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和复杂程度,灵活采用网上办理、上门服务、现场办理等形式,确保审批便捷高效;对重大项目和应急事项提供全程代办、预约办理等服务,打造“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度,对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理,超时未批复、未解决的事项视为同意。
二、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的效果
(一)项目清理和流程再造工作不断加强。为有效解决各职能部门在行使行政职权中权界不清、责权不统一、办事门槛多、审批程序复杂、审批周期长等问题,特别是有效解决在行政审批中权力运行不透明、执行不规范的问题,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办事难,各类企业办事难、办事慢的问题,更好地便民利民。我中心协助政府法制办启动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流程再造工作,通过开展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和流程再造工作,通过保留、取消、下放、转移、合并、暂停实施等清理方式,进一步减少审批前置件、流程、签批环节、时限,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各部门均达到项目减少、前置件减少、环节减少、时限减少、收费减少;实现项目规范、制度规范、程序规范、文本规范、公示规范、服务规范。确保行政职权“依法、规范、高效、透明、廉洁”运行,实现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审批前置条件不断得以整合归并。对审批、备案(登记)、批准同意、审查认可、评审验收、征求意见等形式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对涉及多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前置事项,整合归并审批职能,或明确牵头部门协调,不得互为前置。编制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对由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团等“第三方”出具的评价、评审、项目申请、评估、鉴证、咨询等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建立中介服务组织目录,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显减少。对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取消依附于行政审批的“搭车收费”和乱收费,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原则上取消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
(四)行政审批流程不断优化。一是完善并联审批制。由县工商局、发改局、住建局分别制定企业设立登记、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打造联合审批平台,切实解决审批项目之间互为前置、互相制约的问题。二是推行联合踏勘制。对需要到现场进行实质要件审查的,相关部门(含提供配套项目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要在集中受理窗口和申请人商定的时间,由集中受理窗口统一组织集中到现场勘查、同步会审。对符合要求的',现场出具意见并加
盖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对不符合要求的,即日书面向申请人出具整改意见。
三是实行“先办后补”制。对因审批部门间互为法定前置条件或审批权限不在本级而造成不能同时提供相关资料的,经前置许可部门请示咨询,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宏观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可由申请人向审批部门出具《提交资料承诺书》,约定好提交资料的期限和法律责任后,由行政审批部门预先作出审批决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相关资料后再予以发证。四是严格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相关窗口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相关的批文和证照。对在承诺时限内未作出决定的,将视为默许,经县政务服务中心加盖行政审批服务督查专用章后,转入下一审批环节办理,由此引发的后果及责任由相关窗口及所属部门承担。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相关窗口应出具书面通知,向集中受理窗口和申请人说明原因及解决办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两集中两到位”需进一步加强。从目前的办事效率、办事流程来看,个别部门“两集中、两到位”仍未真正落到实处,对窗口授权程度不充分,办事群众在中心窗口、局办公地“两头跑”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并联审批工作尚有差距。特别是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工作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四、相关建议
(一)加强简政放权督办检查。简政放权能否到位,督查督办是关键。同时,必须遵循原则,理性放权。一是依法行政原则。简政放权应与法律、法规、规章相衔接,要“简”之合理、“放”之有据,按法定程序运作。二是开拓创新原则。简政放权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在现行法律、法规柜架下有所突破。三是权责统一原则。按照“人、事、财”匹配,“权、责、利”统一的要求,尽可能理顺县政府和县直部门与乡镇的关系。四是循序渐进原则。简政放权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诸多因素制约,只能依条件成熟度作决策,不可一步到位。五是区别对待原则。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管理方式、工作重点有较大区别,县直部门管理半径直达程度也不同,简政放权不宜搞一个模式。
(二)完善三级纵向联动审批运行机制。在全面开展横向并联审批基础上,大力推行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审批运行机制。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行启动、同步审批,及时转外、联合勘验,限时办理、快捷送达”的要求,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审批部门开展联审工作。探索实施联合图审、多证联办等办法,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
(三)总结推广行政审批局服务模式。目前普遍实行的“两集中、两到位”服务模式已凸显出基层难以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从全国全省试点情况来看,成立行政审批局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审批难”“审批慢”等问题。建议及时总结我省四个地方实行行政审批局的经验做法,适时扩大试点面,逐步推广成立行政审批局。
发改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四
根据省、市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和我县《祁门县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县发改委行政权力事项底数为53项,取消5项,转移0项,整合减少29项,暂不公开10项,保留9项(其中行政审批3项、行政处罚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规划1项、其他权力5项)。
1、根据《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修订本)》和《黄山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对于本县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经与市发改委投资科对接,因县级核准项目较少,权限较小,同意以市核准目录年本为准,不再另行制发。
2、落实国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要求。我委全力配合做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服务效能工作,推行简政放权,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落实国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20xx年无核准项目。对于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正在与市级对接。目前中介服务事项以企业自主。
3、根据省、市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要求,我委会同住建委、规划局、招标局编撰成册《祁门县政府类投资项目建设指南》、《祁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祁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祁门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暂行办法》、《祁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将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实施、验收阶段以及流程图、相关法律法规统一汇编,供各部门和委业务科室参考适用。
4、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我委已派专人到市发改委学习,并做好我县审批信息平台系统填报表,已上报省信息平台,待批准实施。
5、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加强协同监管,推进县有关部门协同放权,印发了《祁门县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新开工项目八项必要条件,按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完成项目核准(备案)、规划、土地、节能、环评等相关手续。正在进一步落实部门协同放权管理工作方案,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6、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等制度,印发我委《“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发改秘【20xx】168号),大力推动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