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公开自查报告【经典4篇】

时间:2019-07-09 04:17:2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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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公开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民众对政府行政的关注度的提高,政府预算公开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为了确保公众对政府财政的透明度,政府部门应定期进行预算公开自查,并向公众公布自查报告。本文将就预算公开自查报告的重要性、自查内容和结果等进行探讨。

首先,预算公开自查报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增强政府的透明度、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公众参与具有重要意义。预算公开自查报告是政府部门对自身预算公开工作的总结和检查,通过自查报告的发布,政府能够向公众展示其预算公开工作的成果,同时也能够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建议,以进一步完善预算公开工作。

其次,预算公开自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预算公开的方式和渠道。政府部门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如官方网站、报纸、电视等,向公众公开预算信息,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其次是预算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政府部门应当公开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情况、预算资金的使用等信息,并采用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如图表、文字说明等,以方便公众了解和参与。最后是预算公开的效果和问题。政府部门应当对预算公开的效果进行评估,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以提升预算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预算公开自查报告的结果应当向公众公布,并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公布自查报告,向公众展示自身的工作成果和改进情况。同时,政府应当设立反馈渠道,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建议,以进一步提升预算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公众的监督和评价不仅能够帮助政府部门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还能够促使政府加强预算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预算公开自查报告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府部门应当积极主动地进行预算公开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向公众公布。同时,政府应当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以进一步提升预算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财政的要求,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预算公开自查报告 篇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的预算公开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为了确保预算公开的质量和效果,政府部门应定期进行预算公开自查,并向公众公布自查报告。本文将就预算公开自查报告的意义、自查过程和改进措施等进行探讨。

首先,预算公开自查报告的意义在于提升政府预算公开的质量和效果。通过自查报告,政府能够对自身的预算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和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提升预算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自查报告的发布也能够向公众展示政府预算公开工作的成果,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其次,预算公开自查报告的自查过程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明确自查目标和内容。政府部门应当明确自查的目标和内容,包括自查的范围、重点和要求等。其次是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政府部门应当收集和整理与预算公开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包括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情况、预算资金的使用等。然后是对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政府部门应当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最后是撰写自查报告并公布。政府部门应当将自查结果整理成自查报告,并及时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最后,预算公开自查报告的改进措施应当包括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和措施。政府部门应当根据自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和措施,包括完善预算公开的制度和机制、提升预算公开的质量和效果等。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当加强对预算公开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以确保预算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预算公开自查报告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府部门应当积极主动地进行预算公开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向公众公布。同时,政府应当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升预算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财政的要求,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预算公开自查报告 篇三

  为了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部门预算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xx对部门预算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

  (一)重视组织领导,提高预算编制工作效率。 部门预算编制是一项很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与年度工作安排紧密相关,与各业务科室紧密相连。领导高度重视xx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组织了各科室和委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明确预算编制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预算编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并结合单位的中心工作、近几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上级领导及其主管部门对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认真予以过滤。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在分析对照前几年实际发生的基础上,预测当年的可能情况并适当留有余地,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预算调整。加强对本系统直属单位负责预算编报人员的管理、指导和培训,确保预算编制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市人口计生系统按照规定的文本、项目、标准、时间、软件编制上报部门预算,并做到签章齐全。

  (二)重视信息整理,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

  1、准确合理测算收入来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要按照依法依规和应收尽收的原则,以经济发展、政策调整因素和前三年收入实绩的平均数为参考,切实做到实事求是,不少报、不漏报,努力避免在预算执行中的超收、短收现象。

  2、准确填报部门基础信息。基础数据的规范填报是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推动部门预算改革的基础。一是认真核查单位性质、编制人数、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统筹和独生子女情况。二是认真核对资产状况,将相关的资产配置和存量情况真实、完整地输入系统。

  (三)重视项目整合,完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 重视项目资金整合,努力提高项目预算绩效是部门预算发展的方向。按照“保人员、保运转、保发展”的原则,根据工作的职能任务和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财力状况,参照以前年度项目,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分轻重缓急,严格控制在“一下”控制数内申报项目。申报材料齐全、申报内容完整、支出科目使用准确。

  (四)重视采购预算,提高采购编制的完整性。

  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开展工作的实际,准确把握采购类型和采购目录,切实强化采购项目的预见性和超前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做到全面准确,符合实际需要。

  二、部门预算执行

  (一)健全机制,规范内部管理行为。 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制度》、《会议制度》、《公务电话管理办法》、《公物使用与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招待费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事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明确了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二)严肃纪律,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收入全额及时缴入国库。

  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批复的预算,全年支出控制在预算数以内,严肃财务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范围、标准和口径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资金使用计划申请,按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的意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支付资金。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合理安排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要严格按照的项目和用途使用,无改变项目内容、扩大使用范围、挪用项目资金现象,做到了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对于不可预见经费,据《市直部门预算不可预见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使用范围向财政部门申报并按批复的用途使用不可预见经费。

  (三)规范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年度采购预算,向政府采购部门申报采购计划,经政府采购部门审批后,办理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由相关科室填写验收报告,购销合同、购置审批、验收记录及付款方式等财会、文书资料整理完整报国库收付局支付,切实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促进了预算管理与预算执行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促进了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

预算公开自查报告 篇四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和财政厅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把财政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夯实基础,创新方式,拓展范围,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财政信息编报、考核等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二)着力加大领导力度。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以来,以党组会议、局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等形式召开会议多次,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局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重点。

  (三)认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每年我局均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和财政厅举办的培训班。对各科室及所属单位人员进行以会代训,提高其信息公开意识,并在实际工作中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业务指导,提高了科室、单位编报信息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财政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组织人员对财政类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并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随时保持更新。1-11月份,共主动公开信息1644条,主要涉及内容为:财政机构有关情况,如财政局部门领导及分工、财政局职能及内设处室职责,财政局行政执法主要依据、会计从业资格审批;财政工作计划、规划、预决算报告;财政具体业务,如资金管理办法,差旅费开支标准等;为群众办的实事进展情况等。

  此外,及时了发布财政重点工作及动态。今年年初,将2015年全市财政工作总结及打算、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2015年财政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安排等放于门户网站首页,10月份又将调整预算情况内容上传,同时将这些文件印发相关部门、各县区财政局,目的是全市财政干部参照执行、便于我市群众及有关部门对照监督。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优化再造财政业务工作流程,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强化过程监督。全局共优化再造工作流程42个,并全部印发相关单位业务人员。二是加强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我局涉及行政许可的事项主要有两项,其一是会计从业资格认证,其二是会计师职称认证,这两项考试相关信息我局均及时在会计之星网站向全社会发布,每年与全省其他地市同步举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四次(一个季度一次);会计职称考试一次(当年11月份),今年所有考试均按计划圆满完成,考生成绩均可在网上查询。三是推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将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相关处理意见及时向有关单位公开。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112个,其中:党政机关69个,事业单位38个,社会团体5个,重点检查率达到11.69%。检查违纪单位户数62个,党政机关41个,事业单位18个,社会团体3个,违规金额3844.9万元。

  (三)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公开情况。一是加大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报告及相关表格于6月份公开,汇总“三公”经费预算于7月份公开,财政决算报告及相关表格、汇总“三公”经费决算于9月份公开。市本级财政预算公开到类级科目,财政决算公开到款级科目。随同财政决算公开,将2016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也进行了公开。二是强化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截止10月底,市本级75个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其中:政府部门53个、党群部门22个,占全部一级预算单位的70.8%;19个部门公开了上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因今年部门决算批复较晚,近日,还有一些部门将陆续公开上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三是强化制度约束。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此,市财政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公开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通知》(朔财预【2016】35号),明确了公开格式、公开时限和方式,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切实做好社会关切回应工作,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

  在推进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中我们发现以下问题:1、公开内容细化程度不够。市本级及部分县区的政府预决算未按要求公开到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对下税收返还、转移支付未单独公开。2、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面偏窄。怀仁县、应县、右玉县三个县基本上按要求公开了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市本级和山阴县公开面为70%,朔城区、平鲁区仅个别单位公开了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3、公开格式、内容不够统一。从公开情况看,各县区之间公开的格式、内容不够统一。结合上述问题我们作出初步打算了:一是要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按财政部要求,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对下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单独予以公开。 二是要扩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范围。按财政部要求除涉密信息外,公开所有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三是按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其他预算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财政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依法逐步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和反馈制度、备案制度、质量评估制度及“预公开”制度。按照“谁拟稿、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公开原则,明确各科室、各所属单位的责任,规范信息制作、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信息归档等流程,不断提高财政信息的质量和更新速度。加大对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导力度。

  四、财政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为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一)充分发挥机关政务公开平台作用。一是坚持办事公开。局机关办公楼二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及办事指示栏。办公楼二楼大厅设有电子显示屏,既相当于宣传栏,宣传财政法规、行政审批、行风建设等内容;也相当于告示牌,及时公示、告知机关干部职工周知事项。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将机关工作和服务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二是坚持公示制度。对干部任免、考核、奖惩和机关财务管理、干部廉洁自律及干部职工关心的重要事项,通过召开职工大会、财政内外网站、印发文件、大屏幕滚动等形式予以公开和公示。三是坚持内部情况通报制度。局机关定期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由局主要领导通报上级党委、政府对财政工作的要求、财政阶段性重点工作及重大活动安排等情况,切实做到上情下达。充分利用《财政信息》等载体,迅速传达上级精神,及时反映工作进度,适时提出工作建议。同时,坚持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严把办文程序关,对各科对外行文严格审查,尤其是上报文件,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新起草。

  (二)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作用。我市财政业务具有专用的局域网、城域网和广域网,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非税收入收缴、惠农一卡通、办公自动化、预算指标管理系统等主要财政业务已经在网上陆续运行,有效地支撑和促进了全市财政业务工作的开展。加强朔州市财政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以此作为财政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主渠道。今年,我们结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开辟了“朔州财政局信息公开”频道,开设了多个专栏,及时发布机关工作动态和财政部门最新政策法规等信息,为群众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同时,加大管护力度,每天专人维护和发布信息,做到了每日更新,节假日从不间断。此外,指定专人通过电子邮件、留言板、在线解答等方式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做出及时的答复。

  五、财政信息公开监督情况

  我局按照《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由局纪检组负责财政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政务公开监督网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对财政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配合新闻单位宣传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我局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为便于群众办事及强化监督,局政务公开办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预算公开自查报告【经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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