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篇一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职责使命,积极推进依法办案,加强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对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摘要。
一、加强职能建设,提升办案能力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能力。该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构建了一套高效快捷的协作机制,提高了综合办案能力。同时,该院注重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加强对干警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权益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权益。该院加强对公共利益诉讼的监督,积极参与重大刑事、民事案件的审查,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公开。同时,该院高度重视对刑事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并加强对刑事执行环节的监督,确保刑事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推动依法办案,维护社会稳定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依法办案,维护社会稳定。该院加强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同时,该院注重对矛盾纠纷的化解和调处,积极推动社会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此外,该院还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和督促,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的良好环境。
综上所述,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通过加强职能建设,提升办案能力,该院有效地维护了司法公正,保障了人民权益。通过推动依法办案,维护社会稳定,该院为呼伦贝尔市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努力。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断提升办案能力,推动司法公正,为建设法治呼伦贝尔贡献力量。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篇二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显示,在过去一年中,该院认真履行职责使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
首先,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了队伍建设,提升了办案能力。该院注重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通过加强对干警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该院与法院、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建立了高效快捷的协作机制,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合力。
其次,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权益。该院加强了对公共利益诉讼的监督,积极参与重大刑事、民事案件的审查,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公开。同时,该院高度重视对刑事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并加强了对刑事执行环节的监督,确保刑事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最后,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依法办案,维护社会稳定。该院加强了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社会安全和秩序。同时,该院注重对矛盾纠纷的化解和调处,积极推动社会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此外,该院还加强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和督促,打击黑恶势力,维护了社会的良好环境。
总之,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为呼伦贝尔市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努力。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断提升办案能力,推动司法公正,为建设法治呼伦贝尔贡献力量。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篇三
呼伦贝尔市2017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通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标准和要求狠抓队伍纪律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2017年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相关摘要,内容如下:
2016年主要工作
一、坚持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有机结合,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稳增长扩内需,着力营造法治化经济环境。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转型升级等角度入手,制定《为呼伦贝尔市“十三五”时期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意见》,为检察工作服务发展、融入大局提供指引和遵循。
围绕防风险促稳定,积极投身平安呼伦贝尔建设。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性的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545人,提起公诉3648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联合市公安局,金融、电信主管部门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犯罪嫌疑人32人,坚决遏制蔓延势头。
围绕调结构促转型,聚焦“美丽发展”强化司法保障。严守生态底线,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批准逮捕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120人,提起公诉26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查办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11人,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形成强大震慑。
二、坚持惩治职务犯罪与加强同步预防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保持反腐朽高压态势。2016年共查办职务犯罪100件219人,同比分别上升2%和0.9%,创历史新高。其中20万元以上的贪腐贿赂大案27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1件,县处级以上干部10人。
重点查办热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的职务犯罪。围绕民生权益保障,持续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涉牧、脱贫攻坚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五个一批”为重点,聚焦资金分配、发放管理、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等关键环节,依法查办侵害国家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51件135人。
注重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把职务犯罪初查关、立案关、侦查关和诉判关;深入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
强化标本兼治,实施同步预防。建成覆盖全市的网上警示宣传教育平台。组建全区首家蒙文蒙语巡回宣讲团,为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提供预防服务,受到普遍欢迎。
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规范权力运行有机结合,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抓手,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5件,目前已做出有罪判决32人。监督撤案10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0件。严格审查判断证据,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未成年等原因不批捕321人,不起诉166人。对遗漏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追加逮捕13人,追诉漏犯92人。
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1件,同比上升93.8%。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扎实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与公益诉讼试点、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和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相结合,推动诉讼监督全面开展。
四、坚持司法改革与精细化管理有机结合,增强检察工作内生动力
稳步承接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圆满完成首批员额检察官选任工作;建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组织形式,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分工,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
严格审慎推进公益诉讼试点。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5件,通过诉前程序纠正相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或怠于履职22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8件,一系列危害生态环境、影响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主动深化接受监督机制改革。制定《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精细化管理方案》,建立起与四级人大代表分级、分团、分组联络机制。
多措并举提升检察工作精细化水平。开展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把精、准、细、严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队伍建设、机关管理和检务保障各个环节,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
五、坚持提高队伍素质与巩固基层基础有机结合,大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通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标准和要求狠抓队伍纪律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检。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夯实检察工作根基。坚持市检察院主导、基层院主责的方针,完善定点联系、对口指导机制,巩固深化基层院“八化”建设成果。
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强化队伍素能建设。注重以战代训,举办全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等岗位练兵、业务竞赛69次。
2017年工作重点
第一,敢于披荆斩棘,着力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紧紧围绕市第四次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绘就的宏伟蓝图,严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用心用情用力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二,敢于惩恶扬
善,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稳定是根本大局的认识,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呼伦贝尔、法治呼伦贝尔建设。第三,敢于动真碰硬,着力营造清廉政治环境。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作为非试点地区,要坚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毫不放松地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四,敢于不留情面,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持续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
第五,敢于开拓创新,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中央四项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措施,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活动,努力在解决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第六,敢于淬火锻炼,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司法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