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篇一
摘要:
本报告旨在对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进行调研分析,以期为进一步推进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提供参考。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和数据的收集与分析,本报告总结了当前我国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引言
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是财政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强财政监督和保障公共财政资源合理配置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二、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现状
1. 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相对完整的财政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宪法、财政法、预算法等。
2. 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各地区和部门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财政管理规章制度。
3. 财务报告透明度提高:财政部门加强了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公开,提高了财政信息的透明度。
三、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 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执行财政法规时存在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
2. 规章制度效果不佳:一些规章制度制定过于注重形式,实际操作中效果不明显。
3. 财务报告规范性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存在不规范、不准确的问题。
四、对策建议
1. 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财政法规执行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完善规章制度:制定规章制度时应注重实际操作效果,充分考虑各方面利益,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 提高财务报告编制水平: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财务报告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五、结论
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是推进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为进一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需要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完善规章制度,提高财务报告编制水平。只有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才能推动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取得更大的进展。
参考文献:
1. 张三,李四. 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J]. 财经研究,2015,(2):15-20.
2. 王五,赵六. 当前我国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财政科学研究,2016,(4):35-40.
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篇二
摘要:
本报告通过对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调研分析,总结了我国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并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对策建议。本报告旨在为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提供参考。
一、引言
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是财政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二、我国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成果和经验
1. 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相对完整的财政法律法规体系,为财政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2. 规章制度不断创新:各地区和部门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财政管理规章制度,推动财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 财务报告公开透明:财政部门加强了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公开,提高了财政信息的透明度,增强了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监督能力。
三、进一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对财政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执行力度。
2. 推动规章制度创新:各地区和部门要积极推动规章制度的创新,注重实际操作效果,充分发挥规章制度在财政管理中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3. 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财务报告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增强财政信息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四、结论
我国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果和经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为进一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规章制度创新,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只有通过不断努力和改进,才能推动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取得更大的成就。
参考文献:
1. 张三,李四. 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启示[J]. 财政科学研究,2017,(1):10-15.
2. 王五,赵六. 推进我国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对策与建议[J]. 财经理论与实践,2018,(3):25-30.
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篇三
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摘要:法治财政建设是一个业务性综合性较强的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虽然是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但是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三个方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提高创建工作效率、提高法治财政建设水平。
近年来,我局以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依法办事意识明显增强,财政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财政执法水平持续提升,财政权力运行逐步规范,促进了财政职能发挥。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局连续三年获得法治财政标准化先进单位,2014年被评为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
以“六五”普法为抓手,创新财政普法形式,持续推进财政普法工作。一是深化普法内容。按照规划纲要部署,深入宣传学习《刑法》、《民法通则》、《担保法》等基本法律,深入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制度,深入宣传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大力弘扬
法治精神,宣传和营造法治文化。二是突出普法重点。积极向领导干部普法,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积极向财政干部尤其是基层财政干部、执法干部普法,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事务的水平;积极向广大财会人员普法,增强遵守财税法规制度的自觉性。三是扩大普法方式。放大财政局网站宣传功能,全天候向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对财政法规制度和财政政策的了解;继续做优“财政讲坛”,提升财政干部业务水平和法律法规运用能力;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形式,组织财政执法实务观摩,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教育,以案说法,警示违法后果。
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研讨和征文活动,调动执法岗位人员思考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积极性,以巩固普法活动成果。四是严格执行普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学法活动,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并积极参加省、市财政部门和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各类法律学习培训;落实好新录用人员岗前法律考试制度、中层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对补考仍未过关的,一律不予上岗、任职,促进财政法治建设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五是健全普法架构。理顺普法机制,县财会教育中心负责财政普法培训的组织、管理、培训,各业务科室负责明确综合培训和业务培训内容,形成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范围清晰的普法培训架构。
近年来省厅对我局考核提出的整改建议,都集中在完善相关制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开展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等,这些既是法治财政建设的重点,也是我们近年来工作的薄弱点,这些整改要求固然有我县财力因素等客观原因,也有我们工作缺乏一定的主观能动性,没有进行超前思考,统筹谋划。
[1]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2]江苏省财政厅深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