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用人公信度调研报告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事制度改革已经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方向之一。在人事制度改革中,提高用人公信度是一个重要的目标。本篇报告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如何提高用人公信度。
首先,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建立公正的评价体系。公正的评价体系是提高用人公信度的基础。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应该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评价标准和程序,确保人才选拔和晋升的公正性。同时,还应该加强对评价过程的监督,防止评价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出现。只有建立起公正的评价体系,才能提高用人公信度。
其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加强对人事决策的监督和问责。人事决策的公正性是提高用人公信度的关键。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对人事决策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人事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还应该建立追责机制,对人事决策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惩处。只有加强对人事决策的监督和问责,才能提高用人公信度。
第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激励。人才是提高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资源。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应该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提高人才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同时,还应该建立激励机制,对优秀人才进行及时的奖励和晋升,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只有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才能提高用人公信度。
第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加强对员工的沟通和交流。沟通和交流是提高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手段。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应该加强对员工的沟通和交流,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员工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还应该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向员工公开有关人事制度的信息,增加对员工的透明度和信任度。只有加强对员工的沟通和交流,才能提高用人公信度。
综上所述,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是提高用人公信度的重要途径。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应该建立公正的评价体系,加强对人事决策的监督和问责,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激励,加强对员工的沟通和交流。只有全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才能提高用人公信度,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用人公信度调研报告 篇三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用人公信度调研报告
xx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既是广大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结果的认可度问题,又是衡量干部选任工作水平的一项综合性指标。最近,我们专门就“如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对近年来我市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做法进行了认真总结,对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我市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在干部工作中能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从五个方面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着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今年2月省委组织部通报了首次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结果,我市“组织工作总体评价”、“组工干部形象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评价”四项指标
分别为74.32%、74.31 %、67.70 %和67.68 %,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一)不断扩大民主,以认真落实群众“四权”来提高公信度
1、扩大推荐提名环节中的民主。从2016年以来,市委多次对重要职位的人选实行了民主提名推荐。今年2月,结合市政府换届,对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它重要领导岗位等30个职位人选进行了民主提名,先是召开有210名正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提名,其次在市级领导层面广泛听取意见,反复比选,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受到了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
2、扩大组织考察环节中的民主。一是坚持考察预告制度。考察前将考察任务、内容、时间、考察组成员、联系方式等情况在拟考察的范围内进行预告。二是完善民主推荐制度。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坚持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未经民主推荐或经过民主推荐但多数群众不赞成的,决不提拔任用。三是推进干部考察进社区制度。将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纳入干部的考察范围,全面了解的干部的道德本质和廉洁自律情况。
3、扩大决策任用环节中的民主。对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按规定由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共同酝酿后向常委会提名。制定了《市委常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办法》,规定提拔担任市委管理的县级领导职务的,由市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11个县(市、区)党政正职、62个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市委全委会表决。该办法出台后,34名县(市、区)党政正职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用由市委全委会进行了票决。
(二)不断改进选拔方式,以提高用人质量来提高公信度
1、积极推行公开选拔。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干部在新提拔干部中的比例。市委先后8次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选拔了60名县级干部和3名企业经营管理者。
2、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市直机关内设副县级职位,除有明确规定不宜实行竞争上岗的外,一律实行竞争上岗方式确定人选。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不断改进和规范竞争上岗程序,确保竞争结果公平、公正。
3、认真探索公推竞岗。2016年底采取公推竞岗的方式,选拔了20名副县级干部。公推竞岗主要采取“三推三考”的方式进行,“三推”即群众民主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和全市领导干部署名推荐,“三考”即调研考试、面试考评、组织考察。综合考察对象的调研分、面试分、考核分确定录用人选,避免了用人上的主观随意性,社会反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