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现状调研报告 篇一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管理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城管执法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的社会秩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当前城管执法的现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调研对象为某市的城管执法队伍,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观察的方式进行。调研结果显示,当前城管执法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执法力度不够。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城管执法队伍在工作中存在被动应对、消极执行的情况。一方面,执法队员对于某些违法行为采取了姑息养奸的态度,未能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执法队员在执行执法任务时,常常出现不积极主动、不严格执行的情况。这种执法力度不够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的效果。
第二,执法标准不一。调研结果显示,城管执法队伍中存在执法标准不一的情况。不同执法队员对于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存在差异,导致执法结果的不公正性。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市民对于城管执法的信任和满意度。
第三,执法手段不当。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城管执法队伍在执行执法任务时,有时会采取过激手段,对市民进行非法拘禁和粗暴对待。这种执法手段不当的情况,既违背了法律规定,也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首先,加强培训和教育。通过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队员的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执法效果。
其次,明确执法标准。制定明确的执法标准,减少执法结果的主观性,提高执法结果的公正性和可预测性,增强市民对于执法的信任。
最后,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提高执法队伍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发现了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提高城市管理的效果,为市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城管执法现状调研报告 篇二
城管执法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市容市貌、保障市民权益起着重要作用。然而,当前城管执法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城市管理的效果。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城管执法的现状,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通过对某市城管执法队伍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观察,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
第一,法律意识不强。调研中发现,一些执法队员对于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全面,对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了解不足,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依据不明确、执法程序不规范的情况。
第二,执法过程不透明。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执法行动的过程和结果未能及时向市民公示,缺乏对市民的解释和沟通,造成市民对于执法行动的不理解和不满。
第三,执法效果不明显。尽管城管执法队伍在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执法效果并不明显。一方面,一些违法行为在城管执法队伍的监管下仍然存在,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制止;另一方面,一些执法行动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未能达到预期的社会效果。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首先,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和教育。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执法队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执法效果。
其次,建立健全执法公示制度。完善相关制度,明确执法行动的程序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示,并加强对市民的解释和沟通,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最后,加强执法效果评估。建立健全的执法效果评估机制,对执法行动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提高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发现了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提高城市管理的效果,为市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城管执法现状调研报告 篇三
城管执法现状调研报告
导语:由于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滞后,加之各行政机关"为己争利"的思想,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或执法空档现象屡见不鲜,各部门"分兵把守,各管一摊"的行政管理体制已显得力不从心。下面YJBYS小编为你送上城管执法现状调研报告。
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的十几年,是中国经济最为平稳、快速发展的历史期间,随着经济的高速运转,城镇化的步伐也日益加快。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规模急剧增大,城市流动人口急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也愈来愈多,越来越繁杂。然而,由于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滞后,加之各行政机关"为己争利"的思想,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或执法空档现象屡见不鲜,各部门"分兵把守,各管一摊"的行政管理体制已显得力不从心。为了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难题,国家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原则,部署实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改革。
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状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后,以前存在的重复处罚、执法空档、多头执法的现象有了明显改观,但是,由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矛盾也就相应集中,城管执法依据不足、城管执法手段单一、城管执法程序不严、城管执法责任脱节、城管执法队伍不强、执法理念滞后等问题应运而生。以上问题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城管执法者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矛盾不断、城管执法者随意扣押相对人财物、不合程序执法的现象层出不穷,这些都造成了城管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紧张,大大损害了公民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同时也制约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
但是,我们所见到了上述现象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责任发生了横向转移,但由于原有机关的工作人员、编制、经费和其他职能并未随之转移,这就导致了城管执法机构获得的权力、人员编制和经费是有限的,而管理职责和义务却是无限的,由于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和防护装备,城管执法人员既没有人身安全保障,也缺乏执法权威,最近温州城管因依法对违章停车贴罚单被车主暴力殴打,就见证了这方面存在缺陷。但社会舆论往往同情弱者,因此,对城管执法过程中不当行为的无情指责、各种争执的演变就成为了"最弱势群体"与"最委屈执法者"之间的"恩怨"纠缠。面对城管执法中的上述"两难"局面,政府相关人物和部门、城管执法人员和社会广大民众是不是应该有所反思呢?
二、对城管执法现状的几点反思
(1)树立城市管理新理念。服从规律才能发展,城市管理者应当顺应城市化的发展趋势,摒弃"一刀切"、"简单化"的管理理念,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网格管理。比如针对小
商小贩,可以根据不同的城市功能区域进行分类管理,设定不同层级的限制进行管理,比如分为禁止区、限制经营区和开放区,让管理相对人在张弛有度的制度框架内自由选择。事实上,很多国际化的大都市如伦敦、巴黎等城市中,街头的小摊、小贩和流浪者都作为一种独特的风景在城市的缝隙中生存,而不是被完全推出城市,因为他们也需要生存的空间,更何况管理者没有这样的权力,也没有这样的能力。(2)反省执法对象与目的.。在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暴力的强制手段,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剥夺公民财产的行为(如城管执法中不按程序没收工具、扣押财物等),永远应该受到最严格的限制,并依宪法和法律而行,依司法程序而行。应当明确,城管执法的目的不是与其他部门争利,更不是与民争利,而是为了使城市的运行更为流畅,使城市的环境更美好,使生活的人能够感觉更加和谐;不是以暴力将小摊小贩赶出城市,而是更加"善意"地进行管理,使管理者乐于按政府制定的规则活动。因为一个法治政府如果允许它的执法者可以随意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那么这样的执法行为不但不符合法治精神,而且与法治政府的目标也会越来越远。
(3)建立执法新机制。现行的城管执法机构,其职能基本继受于其他部门,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因而显得残缺不全,复杂繁琐,影响了执法效果,所以,解决此问题就必须创新执法机制。如原有执法机构的有些职能由综合执法机构行使会更便利、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就应彻底交由城管执法机构。并且在职权转移的同时应考虑到编制、人员的转移与变动,否则就会导致机构的膨胀,从而加重社会的负担,这也与综合执法机构的建立初衷相悖。同时,还应重视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衔接。比如城管执法遇到暴力抗法时,可与公安部门、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进行"联动式执法".当然,机制创新的目标是为了建立更加便民、高效、有权威的综合执法队伍。
(4)完善城市管理配套政策。城市管理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城管执法机构强制性管理是不够的,各种配套社会政策都必须跟进。对无照商贩流动经营问题,政府要考虑商业网点或者导入区的合理布局和建设,如镇海区有二十几万人口,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菜市场并不多,以致公路两边摆摊,菜贩占街卖菜的现象常常发生,这就与城市发展很不协调;同时,也要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办照成本,为其办理经营执照,最终将其纳入城市管理的正常范围。
总之,市民要生存,城市要管理,经济要发展,面对不同的价值取向,解决城市管理中的新问题必须靠管理者的智慧。同时,一个文明社会的秩序应建立在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条件上的,而不能为了秩序而去剥夺一些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只有这样,社会的运行才能和谐,法治社会的目标才能在正常的运行轨道上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