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篇一
标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摘要:
本报告旨在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调研和分析,以了解其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对相关政策文件和实际情况的调查,发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推行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根据调研结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一些地区已初步建立,但在全国范围内普及程度不高。其中,参保率较低是一个突出问题,许多农村居民对养老保险的认知和了解程度不够,缺乏参保的主动性。此外,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管理不规范,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 参保率低:农村居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意识不强,很多人对其效益和保障范围并不了解,缺乏参保的主动性。
2. 养老金水平不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水平普遍较低,无法满足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
3. 基金运营不规范: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不规范,存在资金流失和滥用的问题,导致基金使用效率低下。
4. 区域差异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在不同地区存在较大的差异,一些地方的政策措施不够完善,导致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平性。
三、改进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1. 提高参保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居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认知和了解程度,增强参保的主动性。
2. 提高养老金水平:适当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水平,确保养老金能够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3. 加强基金管理:建立规范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制,加强资金监管和使用效率的提升,防止资金流失和滥用。
4. 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区域协调,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减少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提高制度的公平性。
结论: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推行过程中面临着参保率低、养老金水平不高、基金运营不规范和区域差异大等问题。为了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效益和覆盖面,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养老金水平、加强基金管理和完善政策措施。只有通过改进和完善,才能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真正发挥其保障和帮助农村居民养老的作用。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篇二
标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农村居民的影响及建议
摘要:
本报告旨在通过调研和分析,探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农村居民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通过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发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农村居民的生活和养老方式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农村居民的影响
根据调研结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农村居民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了一定的养老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农村居民提供了一定的养老保障,帮助他们度过晚年生活的难关。
2. 提高了居民的消费能力:通过领取养老金,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得到提升,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3. 促进了农村居民的社会融入感:参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更加有归属感和社会融入感,增强了社会凝聚力。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 养老金水平不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水平相对较低,难以满足农村居民的生活需求。
2. 参保覆盖范围有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范围不够广泛,一些农村居民无法享受到相应的保障和福利。
3. 基金运营管理不规范: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存在问题,导致基金使用效率低下和资金流失。
三、改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建议
1. 提高养老金水平:适当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水平,确保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 扩大参保范围:加大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广力度,扩大参保范围,让更多农村居民享受到保险的保障和福利。
3. 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管:建立规范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制,加强资金监管和使用效率的提升,防止资金流失和滥用。
结论: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农村居民的生活和养老方式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提供了一定的养老保障,提高了消费能力和社会融入感。然而,养老金水平不高、参保覆盖范围有限和基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需解决。为了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议提高养老金水平、扩大参保范围,同时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管,以提高保障水平和满足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篇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为促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行进行了调研。下文是yjbys小编搜集整理的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报告详情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点工作将于今年在省内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主,具有保障水平适度、交费方式灵活、适合农民实际的特点。为促进该项工作的开展,笔者根据**实际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行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地处汉江上游,川陕渝交界的大巴山北麓,南与重庆市毗邻,北接汉阴汉滨、东连岚皋、西与汉中镇巴接壤。总面积2204平方公里,全县辖25个乡镇,212个村(居)委会,1367个村小组,总人口339281人,全县农业人口288290人,占总人口数的84%,农村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的人数(不含在校生)154196人,占总人口数的45%,60岁以上(含60岁)38000人,占总人口数的11%。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167元。全县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3750人,占农村适龄人口的2%。
二、农村居民缴费及财政补贴资金测算情况
1、18岁至60岁之间的农村居民,以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0%、15%、20%、25%、30%分别为216.7元、325.1元、433.4元、541.8元、650.1元,根据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农民生活消费水平,18至45岁年龄段费率按8%、46至59岁年龄段费率按10%比较合适。
2、新型农保财政补贴:我县农村60岁以上居民人口为38000人,按每人每月给予50元养老补贴,全年共需资金2280万元;参
保人员缴费补贴标准,按我县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167元为缴费基数,年缴费额为216.7元,财政给予2%的缴费补贴,每人每年补43.34元,共需补贴668.28万元,如财政给予2.5%、3%、3.5%、4%的缴费补贴,每人每年补贴分别为54.17元、65.01元、75.85元、86.68元,所需补贴分别为835.35万元、1002.42万元、1169.49万元、1336.57万元。以上两项按照最低标准测算,县财政全年共需补贴2948.28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测算存在以下问题:
1、县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以2%的标准按20%的参保率计算,全年需资金133.65万元,按照我县财政收入情况,县财政无力全额承担。
2、我县60岁以上的'(含60岁)农村居民38000人,如按照政策规定本人不缴纳养老保险费,由财政每月补贴50元,需资金2280万元/年,占我县20xx年财政收入的27%,县财政更无力承担。
3、目前我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尚未移交,机构、编制、经费等诸多方面制约此项工作的开展。
四、建议
1、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xx]4号)文件要求,采取重点突破、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法,主要抓好村组干部、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失地农民、农村专业大户、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等重点人群率先参保,逐步向有经济条件且有参保愿望的农民扩展,不断扩大农保覆盖范围。
2、落实农保人员编制,明确管理和经办机构性质,统一农保机构名称,落实工作经费。建议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内设“农村社会保险股”,设置行政编制2-3名;设置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农村社会保险经办中心”,编制5-10名。
3、把宣传发动作为推进新型农保试点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方式,使新型农保工作得到较快发展。一是通过“点对面”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县有线电视开办专题栏目,采取立体式的宣传;二是采取“面对面”的宣传方式,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新型农保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三是实施“点对点”的宣传方式,聘请有宣讲能力的参保者或到期领取户作为新型农保政策义务宣讲员。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实现新旧体制的顺利过渡,为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4、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保基金管理办法,农保机构要建立基金内审稽核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要将农保基金纳入日常监管业务范围,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等进行定期检查。同时还要加强财政、监察、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