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省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调研报告 篇一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交通需求的增加,出租汽车行业在我省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我进行了一次调研。
首先,我对我省的出租汽车行业进行了实地调查。我发现,在一些地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司机存在服务态度差、技术水平低等问题。这不仅会给乘客带来不便,也会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形象。同时,一些出租汽车公司对车辆的管理不够严格,存在违规经营、不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等现象。
其次,我了解到出租汽车行业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一些不足。目前,出租汽车的调度和运营管理主要依靠人工操作,信息不透明,效率低下。而在其他地方,一些出租汽车公司已经开始尝试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调度和管理,提高了运营效率,也提升了服务质量。
针对以上问题,我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加强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技术水平。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管,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其次,加强对出租汽车公司的监管。要建立健全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的维修保养和安全检查,严禁违规经营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监督,确保公司的合法经营和健康发展。
最后,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的信息化建设。要鼓励和支持出租汽车公司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调度和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提供乘客和从业人员的信息查询和投诉渠道,增强行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相信能够加强我省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能够提升乘客的出行体验,提高交通运输的效率和质量。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并采纳这些建议,共同推动我省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
加强省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调研报告 篇二
近年来,我省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这一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我进行了一次调研。
首先,我对我省的客运出租汽车行业进行了实地走访。我发现,一些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存在过度拼车、拒载、不按表计费等现象。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乘客的出行体验,也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形象。
其次,我了解到一些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不规范。一些公司存在车辆超龄营运、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同时,一些公司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也存在不足,缺乏有效的考核和监督机制。
针对以上问题,我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加强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要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服务礼仪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同时,要建立健全对从业人员的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其次,加强对出租汽车公司的监管。要加强对公司经营资质的审查,严禁违规经营行为。同时,要加强对车辆的监管,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营。对存在问题的公司,要及时进行整改,严厉处罚违规行为。
最后,借助科技手段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统一的调度平台,提高车辆调度的效率。同时,可以通过安装GPS定位设备,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营状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相信能够加强我省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同时,也能够提升乘客的出行体验,增加行业的竞争力。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并采纳这些建议,共同推动我省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
加强省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调研报告 篇三
关于加强省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调研报告
最近几年,出租车行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也下发和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文件、政策。为了深入了解和掌握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现状,剖析存在问题,理清发展思路,更好地促进全省出租车行业稳
定和有序发展,我厅把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作为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广泛的调研,7—8月,杨瑞丰副厅长亲自率厅调研组赴宁波、绍兴、温州、杭州、金华等地,对我省出租车行业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历时半年,通过书面、实地、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的调研,又经调研组全体成员的反复修改,形成了本报告。一、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现状
(一)管理体制
1998年机构改革后,国务院决定将出租车管理职能下放给地方政府,由城市政府确定管理部门。我省11个市的出租汽车全部由交通部门管理。省、市、县道路运管部门均设置了出租车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履行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责。基本形成了上下联动、信息畅通的管理体制和网络,全省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人员约2100人。
实行全省出租汽车行业交通一家管的管理模式,有效地强化和规范了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推动了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一是避免了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确保了政令畅通;二是提高了管理效率,减少了管理成本;三是规范了管理的行为标准,提高了服务质量;四是促进了管理思路和经验的交流推广。
(二)行业规模
我省的出租汽车行业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步开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具有相当规模,成为道路旅客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止2005年底,全省共有出租汽车34966辆,其中帕萨特、索纳塔、宝来等高档车型10427辆,占总数的29.8。其他桑塔纳、捷达、富康等车型约占70。按行政区域分,地市级城市共有出租汽车19098辆,占总数的54.6。其中,杭州市区共有出租汽车7288辆(高档出租车7014辆,占总数的96),宁波市区共有出租汽车3551辆(高档出租汽车780辆,占总数的22),温州市区共有出租汽车3329辆(无高档出租车)。县级城镇共有出租汽车15868辆,占总数的45.4,主要经营县城和县城至主要乡镇之间的出租客运。
全省共有出租汽车经营业户6142家,其中,5654家为个体户,占总数的92,488家为出租车公司(其中杭州75家、宁波48家、温州99家),只占总数的8。全省出租车从业人员约13.9万人,其中,出租汽车驾驶员约8.5万人。
(三)经营模式
我省出租车经营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车公营。也称公司化经营,即经营权、车辆都是公司出资购买的,公司自主经营,驾驶员作为公司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获取固定的工资收入。这种模式在管理和服务上比较规范,也具有规模效应。
2、买断经营。也称合作经营,即经营权是公司出资购买的,企业为了减少资金投入和降低经营风险,由承包者投入购车资金和承包资金,名义上经营权和车辆产权仍属公司所有。这种模式产权不明晰,企业与司机之间易引发矛盾。
3、挂靠经营。即经营权和车辆都是个人出资购买的,挂靠在公司名下从事营运,每月向公司缴纳一定的管理费。这种模式比松散的个体经营有积极的一面,但不是长久之策。
4、个体经营。即经营权和车辆都是个人出资购买的,个人自己经营或者雇工经营。这种模式在我省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和普遍性。从长期看,这种经营方式存在一定的弊端:经营行为不稳定,经营权私下炒卖,服务质量好坏与个体收入多少没有关联性,缺乏提高服务质量的内在动力。
从单车经营看,公司管理与个体经营基本相同,都是采取单车承包的方式经营,每月收取固定的承包费用(含养路费、税金、管理费等),修理费、汽油费由承包者自己承担,结余归承包者所有。我省极大部分企业的出租车都采取了买断式经营和挂靠经营,真正公车公营的几乎没有。
二、出租车行业管理取得的基本成效
我省各级交通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特别是从2004年底开始,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精神,对全省出租车行业管理行为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规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业调控基本有序,保持了行业的基本稳定
1、清理有偿出让。由于地域、经济和出租车投放总量的区别,各地有偿出让的年限和金额也不尽相同。在1996年至2000年期间,不少地区采取了上不封顶的公开竞拍方式,一辆车的经营权往往拍到三四十万,大大增加了经营成本。之后,各地采取了有偿使用与服务质量招投标相结合、限价封顶与摇号抽签相结合等方式,使得出让方式逐渐趋向规范,出让金额也逐渐趋向理性。国办《通知》下发以后,我省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对经营权有偿出让的清理,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有偿使用政策,对出让价格过高的,要切实降低。各地都认真贯彻落实,一些地市已经降低了有偿使用费标准,如湖州市有偿使用费标准一直控制在每年3千元之内;绍兴市将原8年10万以上的有偿使用费(各县不等),一律降低为每年不超过1万元。
2、清理私下转卖。层层转包、私下炒卖是引发出租车行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办《通知》下发以后,我省既加强了监管力度,对私下转让、倒卖炒卖出租车经营权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非法转让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经营权,又从政策和舆论导向上规范经营权管理,如宁波市出台了《宁波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权管理规定》、《营运权价格评估办法》和《出租汽车信息中介服务规范》,成立了出租汽车营运权交易评估中心,使经营权交易评估公开、公平、合法、有序地进行。凡是要求转让经营权的均需经过价格评估,从而有效遏止了私下倒卖牟取暴利等扰乱经营秩序的行为。嘉兴市通过电台《阳光热线》,专门就限制出租车炒卖、倒卖的政策措施发布信息,进行舆论宣传,利用社会力量防止和遏止出租车炒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