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
扶贫工作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加大扶贫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进一步检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特编写本次扶贫工作自查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查时间为2021年1月至6月,主要围绕以下方面进行了自查:
1. 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对各级政府部门的扶贫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一些政策执行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2. 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对近期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了跟踪调查,发现一些项目存在资金管理混乱、项目进度延迟等问题。
3.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对各级政府部门使用的扶贫资金进行了审查,发现一些资金使用不规范、违规操作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 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一些政府部门在扶贫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比如对贫困户进行评估、认定不准确,导致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得扶贫资金,同时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户未能得到及时的帮扶。
2. 扶贫项目进度延迟:一些扶贫项目进度滞后,未能按时完成,造成扶贫工作的推进受阻。主要原因是项目管理不规范,责任不明确,导致项目推进缓慢。
3. 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一些政府部门在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比如超出预算、挪用资金等行为,严重损害了扶贫资金的利益。
三、改进措施
为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 完善扶贫政策执行机制:加强对扶贫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执行水平;加强对贫困户的评估和认定工作,确保扶贫政策的精准落实。
2. 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进度按时完成;加强项目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效果。
3. 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和监督: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依法依规使用;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挪用、超预算等行为严肃追责。
四、总结经验教训
本次自查工作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确保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
扶贫工作自查报告 篇二
扶贫工作自查报告
我市扶贫工作自查报告起草于2021年7月,主要目的是总结我市扶贫工作的成绩、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和策略。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查时间为2020年1月至6月,主要内容包括:
1. 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对各级政府部门扶贫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一些政策执行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2. 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对近期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了跟踪调查,发现一些项目存在资金管理混乱、项目进度延迟等问题。
3.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对各级政府部门使用的扶贫资金进行了审查,发现一些资金使用不规范、违规操作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 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一些政府部门在扶贫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比如对贫困户进行评估、认定不准确,导致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得扶贫资金,同时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户未能得到及时的帮扶。
2. 扶贫项目进度延迟:一些扶贫项目进度滞后,未能按时完成,造成扶贫工作的推进受阻。主要原因是项目管理不规范,责任不明确,导致项目推进缓慢。
3. 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一些政府部门在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比如超出预算、挪用资金等行为,严重损害了扶贫资金的利益。
三、改进措施
为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 完善扶贫政策执行机制:加强对扶贫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执行水平;加强对贫困户的评估和认定工作,确保扶贫政策的精准落实。
2. 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进度按时完成;加强项目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效果。
3. 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和监督: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依法依规使用;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挪用、超预算等行为严肃追责。
四、总结经验教训
本次自查工作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确保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不断改进和创新,我们相信我市的扶贫工作将取得更大的成绩,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更大的贡献。
扶贫工作自查报告 篇三
扶贫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县扶贫办:
沙州镇江边村属汶川地震灾区贫困村。为加快该村重建步伐,在市县扶贫部门的大力帮扶下,我镇于2010年开始在江边村实施该项目。就该项目镇村两级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采取政府参与,村委会组织实施,项目补助、群众满意的.方式进行,各项政策和程序公正、公平、公开,阳关操作。一年来大家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并严格遵循“项目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全面完成,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自查。
一、 项目完成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规划情况:该项目规划总投资130万元,其中农户自筹(包括村民自筹及投资投劳折资)30万元,申请产业扶贫试点项目资金100万元。
1.核桃生产38490株,单位投资26万元,合计投资100.074万元,其中农户自筹23.094万元,申请产业扶贫试点项目专项自资金76.98万元。
2.水果生产123亩,单位投资1820元,合计投
资23.296万元,其中农户自筹5.106万元,申请产业扶贫试点项目资金18.19万元。
3.大棚蔬菜10.6亩,单位投资6500元,合计投资6.89万元,其中农户自筹2.067万元,申请产业抚平试点专项资金4.83万元。
(二)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完成总投入 万元,其中专项资金补助100万元,农户自筹(含投工投劳折资) 万元。
1.核桃种植:栽植苗木 株,惠及农户241户792人。项目总投入 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资金补助 万元,农户自筹 万元。
2.水果种植:种植面积400亩,惠及农户52户203人。项目总投入 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补助资金 万元,农户自筹 万元。
3.大棚香菇;新建大棚25个,7500平方米,惠及农户户 人。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产业普屏补助资金 万元,农户自筹资金 万元。
二、项目完成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保障,坚持“一事一议”实施。镇上召开了项目实施专题会议,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江边村成立村级项目领导小组,项目监督小组,并组织召开了党员大会、全体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民主决策,使项目真正符合了江边村产业发展现状,起到了促民增收的实际作用,同时实现了
项目规划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政策、程序公开,阳光操作。项目在真个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镇村领导和村民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同时坚持各分项目建设地点公开、补助资金、自筹资金公开,实施责任人公开。有效促进了项目全面完成。
(三)严格项目资金组织管理。该项目镇、村两级均落实有专人负责,镇政府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大宗物资政府采购,整体规划,分段实施,资金到村入户,群众满意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