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调研报告【实用3篇】

时间:2019-06-02 05:40:1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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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调研报告 篇一

标题:住建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国住建局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为了深入了解住建局在这一领域的工作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并撰写了本报告,旨在总结住建局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方面的经验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首先,我们对住建局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分析。通过研读住建局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通知》等文件,我们发现住建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这些文件明确了住建局的工作目标、职责和要求,为各级住建局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其次,我们对住建局的实际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走访多个地方的住建局,我们了解到他们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他们加强了对施工企业的监管,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其次,他们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此外,他们还加强了对危险源的监控和治理,确保危险源的安全运行。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提升了住建局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能力。

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一些地方的住建局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有的住建局重视程度不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够严格,缺乏监督和指导。有的住建局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不够及时和有效。其次,一些住建局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还有待提高,培训内容和方式不够科学和系统,培训效果不明显。此外,一些地方的住建局在危险源的监控和治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改进措施。首先,加强对住建局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工作落到实处。其次,加强对住建局的培训,提高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能力。此外,加大对危险源的监控和治理力度,确保危险源的安全运行。

总之,住建局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我们希望通过本报告的撰写,能够为住建局今后的工作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住建局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住建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调研报告 篇二

标题:住建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国住建局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了全面了解住建局在这一领域的工作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并撰写了本报告,旨在总结住建局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方面的经验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首先,我们对住建局的工作目标进行了分析。通过研读住建局发布的工作文件,我们发现住建局明确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将其纳入了工作重点。住建局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

其次,我们对住建局的实际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走访多个地方的住建局,我们了解到他们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他们加强了对施工企业的监管,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明确和落实。其次,他们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此外,他们还加强了对危险源的监控和治理,确保危险源的安全运行。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提升了住建局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能力。

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一些住建局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有的住建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深入的思考和创新。有的住建局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不够及时和有效。其次,一些住建局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培训内容和方式不够科学和系统,培训效果不明显。此外,一些地方的住建局在危险源的监控和治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改进措施。首先,加强对住建局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工作落到实处。其次,加强对住建局的培训,提高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能力。此外,加大对危险源的监控和治理力度,确保危险源的安全运行。

总之,住建局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我们希望通过本报告的撰写,能够为住建局今后的工作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住建局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住建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调研报告 篇三

住建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调研报告范文

  自12月1日新的《安全生产法》施行以来,我局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和建筑公司负责人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着力抓好责任落实,不断强化监管力度,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一、具体工作

  (一)明确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要求,明确了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二是落实监管责任。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了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同时,要求建筑施工和燃气企业依法依规成立安全机构,配齐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行业安全监管网络基本形成。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局分管领导代表局党组分别与各施工、劳务、专业分包、商砼等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施工企业、燃气营运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落到实处。

  (二)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为着力提高行业安全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营造全社会更加关注安全,更加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我们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把新《安全生产法》印制成册,以发放宣传小册子、播放安全生产知识专题片、张贴安全生产标语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二是通过举办集中培训班,对从事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企业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新法解读。新法实施以来,举办了2次专题培训班,受训人员300人。三是抓好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督促落实“班前安全喊话”、鼓励安全隐患举报等具体措施,从工作细节抓好安全生产。

  (三)突出重点,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为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我们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业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全方位、大规模、多层次、多形式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在开展日常检查督导工作外,强化了重大节假日前、事故高发时节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外墙装饰装修工程、脚手架、特种设备、深基坑防护、临时用电、“三宝、四口、五临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现场消防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自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对全县41个建筑工地,6个燃气营运单位,43辆公交及3个泵站运行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2次,专项检查3次,暗访4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开工条件勘验10次,进行项目阶段性安全评价30次,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0余份,停工通知书20余份。排查安全标识不齐全、防护设施缺乏、施工操作不规范、设备检查记录不齐全等安全事故隐患36处。

  (四)加强预防,建立安全应急机制

  一是督促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预案,配套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强化专、兼职安全救援人员救援处理能力。确保应急抢险力量、装备(人员、机具、消防设施、备用物质等)齐全、充足到位,通讯快捷畅通,24小时待命,一旦遇到险情,迅速出动,有效控制,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全县41处建筑工地、6个燃气营运企业及公交、泵站均有完备的应急救援预案。二是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时监管。在全市率先启动了建设工程数字化工地建设工作,对县城区所有在建项目实现了全覆盖,做到了集中监控、分散处置、全面监管。三是建立安全应急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我局收集全县在建工地项目负责人的手机,建立手机联系平台,对安全隐患,极端恶劣天气通过发送短信进行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三是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2015年一季度,我局组织县燃气公司进行了专项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检验了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正确处置能力,验证了预案的可操作性,同时也总结了经验,增强了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

  (五)严格许可制度,做好安全评价

  完善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评价。严格执行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项目安全报监、安全设施“三同时”方案、燃气经营许可资质条件等审查制度,提高了安全生产评估科学水平。自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对各建筑企业新办、延期、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了企业监管与项目监管并重的审批制度。对新办证企业,严格检查了企业是否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人员、安全设施、经费是否投入到位,以及是否具备新《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对证件延期或变更的企业,除了审查企业所报资料外,还对企业所承建项目进行了抽查,只有在资料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格的前提下才允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或变更。目前共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10家。

  (六)强化监督,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了3名专业建设执法人员。与旧法相比,新法进一步加重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县建设监察的.大队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条例,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自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我局结合“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3个项目予以警告,对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10人次予以教育;立案查处违法分包项目一个,处以罚金人民币9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一些成绩,但面对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安全监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在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和执法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项目违法施工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工业企业、政府投资项目、学校等建设项目未进行安全报监和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无法介入,监控手段无法实施,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较差。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一些高资质的施工企业,管理方式粗放,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安全投入欠账严重,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项目负责人、监理等安全工作履职较差。一些建设项目模板工程、深基坑开挖、起重设备、高空作业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够深入,存在规避监管、敷衍了事现象。

  三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建筑行业一线作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基本操作技能较差。部分企业安全教育方式老套,往往走过场、搞形式,甚至不进行安全教育,多为应付检查。

  四是民用燃气和城市公交等公共领域安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镇乡对燃气安全经营和用户使用的责任不够明确、宣传教育开展不深入,燃气安全设施设备与技术改造、民用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投入不够。部分城市公交存在招手即停现象,出租车、客运班车、私家车等占用公交站台现象突出,公交运营和上下客存在安全隐患。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构建全过程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交底、承诺和动态管理计分制度,实现安全监督的程序性审查与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法规的原则性与现场监管的可操作性有机结合,严管重罚。

  二是构建标准化管理体系。制订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签订标准化工地建设责任书,强化考核监督,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是构建信息化监督体系。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许可、考核、巡查、事故报告、统计分析等工作自动化、信息化办公,并与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和不良记录平台对接,强化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的动态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四是构建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按照分级指导、分类实施、全员培训原则,推行全县监督人员、建筑施工管理人员、一线农民工学习机制,促进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五是构建监察执法体系。灵活运用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条文,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开展建筑领域内安全生产的执法监察,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安

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的安全生产企业、个人依法严处。

住建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调研报告【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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