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救火简报 篇一
交警救火简报
近日,一名交警在履行职责时勇敢地参与救火行动,为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以下是事件的详细情况。
事发当天,这位交警正在市区一处繁忙的交叉路口执勤。突然,他听到一阵巨大的爆炸声,紧接着,黑烟滚滚升起。他迅速意识到附近发生了火灾,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情况,并请求支援。
然而,由于火灾地点距离最近的消防站较远,消防队伍无法立即赶到。在等待消防队伍到达的过程中,该交警毫不犹豫地决定先行一步,尽力控制火势,以避免火势蔓延。
他立即拿起路边的灭火器,冲向火灾现场,与附近的商户和居民一起合力扑灭火势。由于火势较大,火势一度无法控制。然而,这位交警没有放弃,他带领其他人员不断尝试不同的灭火方法,最终成功将火势控制在较小范围内。
在这场突发事件中,交警的勇敢行为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赞扬和赞赏。他的英勇行为不仅保护了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体现了交警的职业精神和责任担当。
交警救火简报 篇二
交警救火简报
一位交警在履行职责时勇敢地参与救火行动,成为了社会上的一位英雄。以下是事件的详细情况。
这位交警当天正在市区一处繁忙的交叉路口执勤。突然,他听到一阵巨大的爆炸声,黑烟滚滚升起。他迅速意识到附近发生了火灾,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情况,并请求支援。
然而,由于火灾地点距离最近的消防站较远,消防队伍无法立即赶到。在等待消防队伍到达的过程中,该交警毫不犹豫地决定先行一步,尽力控制火势,以避免火势蔓延。
他立即拿起路边的灭火器,冲向火灾现场,与附近的商户和居民一起合力扑灭火势。由于火势较大,火势一度无法控制。然而,这位交警没有放弃,他带领其他人员不断尝试不同的灭火方法,最终成功将火势控制在较小范围内。
这位交警的勇敢行为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赞扬和赞赏。他的英勇行为不仅保护了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体现了交警的职业精神和责任担当。
事件发生后,市交警局迅速表彰了这位交警的英勇行为,并向他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金。同时,他的事迹也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成为了社会上的一位英雄。
这个故事向我们展示了交警的职业精神和责任担当。他们不仅是维护交通秩序的守护者,也是社会安全的守护者。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付出,时刻准备着为市民的安全和利益而奋斗。我们应该向这位交警学习,积极传承和发扬这种精神,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自己的贡献。
交警救火简报 篇三
3月29日19时许,西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马彬、戴军焕、朱彦雄出警结束返回县城途中经过将台堡镇东坡村时,发现路边火光闪动,周围杂草丛生,加之当时风力较大,如不及时扑救,极易引发更大事故。
三人立即靠近火源,利用手边仅有的工具,全力扑火,经过30分钟的努力,火势被控制,确认不会出现复燃后,三人才离开现场。返程途中看着“灰头土脸”的同事,他们忘记了疲惫,开心的笑着。
路遇火情,西吉公安交警当机立断,默契配合,第一时间有效地制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彰显了交警困难面前不低头、危险面前不退缩的本色,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责任和担当。
交警救火简报 篇四
5月5日18时许,漯河交警源汇大队民警蒋黎旭在执勤期间突然发现附近一家二手家具厂院内黑烟升起,便立刻带领辅警李海滨等人前去查看情况。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只有一名值班工人正在扑救灭火,由于院内全部都是家具、木材等易燃物品,为避免火势蔓延,大家立即灭火。
经过扑救,火势得到控制,恰巧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交警积极协助消防队员最终将着火点成功扑灭。
货物散落 交警救助
5月6日中午,一辆满载啤酒的货车行驶至黄河路与泰山路口转弯时,不慎将车上部分啤酒甩落,满地的啤酒和碎掉的酒瓶玻璃渣铺满整个道路。
漯河交警秩序管理大队执勤人员见状立刻前去指挥过往车辆减速绕行,帮助货车司机将物品一一捡回并清扫道路上残留的纸箱与玻璃渣。
整治农村交通秩序 净化出行环境
漯河交警西城区大队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城郊结合部、国省道以及农村公路穿村过镇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严管严查客车、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和三轮车非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隐患管控治理,全力为农村地区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漯河交警示范区大队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民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加大劝导查纠力度,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交警救火简报 篇五
当日上午9时许,一辆湘Axxxx5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行驶至干杉收费站执勤点时突然停下。司机慌忙跳下车,指着冒烟的轮胎说“交警同志!车子右前轮胎起火了,帮帮我!”
由于起火地点正是高速收费站,附近人员、车辆密集,一旦火势变大,将造成严重后果。正在执勤的陈吉与熊林迅速反应,一人截停后续通行车辆,维持交通秩序;一人找到灭火器对准起火点进行喷射。数分钟后,明火被扑灭。
“感谢交警同志不顾危险及时相助,不然我整个车都可能烧没了。”脱险后,驾驶员不停地向交警表示感激。由于处置得当,本次火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路面很快恢复畅通。
随着气温的升高,车辆自燃事件逐渐多发,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行车前一定要认真检查车辆,消除安全隐患。
行车途中,如发现烟雾或闻到焦糊味等,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启危险报警灯及时停车检查。如发现确实是车辆起火,要迅速疏散车内人员,并第一时间报警。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车载灭火器等灭火。
交警救火简报 篇六
2022年4月22日下午16时,呼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南地大队二中队辅警李祥雲、刘鹏执勤期间,在S102省道添密湾路口往北200米处看到远处一片黑烟,马上带着灭火设施赶往现场。
来到现场,发现道路旁边一片草地发生大火,火势蔓延极快并冒着浓烟,一股股火苗不断往外窜出,俩人立即通知当地村民并且拿出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拨打了119报警电话。
期间,烟雾较大、火苗温度较高,辅警采用灭火器及附近的沙土覆盖等方式进行灭火,救援村民赶到后共同将火势熄灭。5时15分,二人处理完现场后,回到岗亭继续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