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篇一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近年来,我国农村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村干部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村干部在管理农村经济责任方面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为了确保村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得到有效监督和审计,本文将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我们对村干部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通过对村干部的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其中,一部分村干部在担任职务期间存在着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损害了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另外,一些村干部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着管理不善、决策错误等问题,导致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滞后和不稳定。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农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还发现了一些村干部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们通过积极引导和推动,大力发展农村特色产业,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这些村干部在担任职务期间,努力为农民谋利益,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作用。
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绩,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要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考核制度,强化追责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其次,要加强村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确保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农村经济责任。此外,要鼓励和支持那些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取得成绩的村干部,为他们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条件,进一步发挥他们的作用。
综上所述,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对于保障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农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我们可以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实现农民群众的全面小康。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篇三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精神,切实配合做好2014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运城市农经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河津市农经局、农廉办、纠风办于2014年4月25日联合发文,对2014年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和第九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了安排部署,由市农经局抽调二十余名审计人员组成五个审计小组,于2014年5月4日开始分两轮对全市九个乡镇148个行政村进行审计。截止2014年9月20日各项审计工作已基本结束,审计情况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全市共九个乡(镇、街道)148个行政村,2014年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及第九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共涉及139个行政村,另有9个村的财务账因被纪检委、检察院调走,未能开展审计工作。此次审计范围为2012年元月至2014年3月底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收支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本次审计采取普审与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两者互动的办法进行,审计资金总金额为88670.22万元,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79个,违规违纪金额258.60万元,其中建议退赔金额为34.55万元。
二、审计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金、银行存款管理不规范
部分村对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未能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做到日清月结,银行存款对帐不及时,造成账实不符;个别村违反备用金制度,大额开支通过现金支付,存在白条抵库、坐收坐支现象。
2、在大中型固定资产购建、报废处理过程中,个别村未按规定进行民主决策、公开招投标及预决算管理,也未向乡镇农经中心进行报备,违反了农村财务制度中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如:城区办米家关村在村钢材场及冷链项目土方工程实施过程中,违反民主程序和工程发包程序,由个别村主干直接指定工程承包人,造成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集体经济受到一定损失,在群众中造成强烈反响。
3、条据审批不规范
个别村将未审批的条据或支出审批单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开支入账支报,违反了农村财务制度中账前审核的有关规定。
4、报刊杂志征订超标准
审计发现,大部分村的2014年报刊杂志征订数额都大大超出了运城市《关于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的通知》规定的标准。
5、违规给党员、干部发放补助、纪念品等
部分村巧
立名目,利用春节、中秋节、“七一”等给党员干部滥发补助、慰问品、纪念品等,且数额巨大,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滥发钱物和赠送礼品的通知》及中央“八项规定”。如:城关村在“七一”时,用公款支报水杯款15600元,用于给全村党员、干部发放纪念品,每个水杯达260元。6、违规支报招待费,且数额较大。
部分村未按规定执行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规定,且每年招待费开支高达数万元。如:城区办百底村三年招待费开支高达14万余元、米家关村招待费及副食款开支高达14万余元。
7、违反民主程序大额举债
个别村在工程项目建设及其他公益事业实施过程中,存在大额举债的情况,且相关的借、贷款未能按规定召开有关会议讨论决定,而是由村主干个人决定,违反了农村财务制度中的借款管理规定。
8、违规支报宣传报道费
个别村违反规定用公款在新闻媒体、报刊杂志,以宣传、表扬为由搞有偿新闻、“形象版”等。
9、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大部分村在对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未能按规定做到专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存在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个别村还存在利用虚假资料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问题。
10、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审计还发现了个别村财务中存在的虚报冒领、违规支报不合理开支等问题。如:柴家乡上市村违规支报乡政府某领导车辆修理费用2800元;东黄村虚报汾南路维修款、桥梁维修款3100元;米家关村支报锣鼓祝贺、送情开支7820元,支报花圈开支17100元;僧楼镇马家村原支部书记马英杰重复支报并领取学校教职工工资18000元;僧楼镇张吴小学原校长段保森重复支报2011-2012年第一学期奖金6450元。
三、整改措施
为了使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针对审计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1、组织审计回访,确保审计意见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及《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要求,由市农经局、农廉办、纠风办组织人员对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回访,以确保审计意见和建议能够落实到位,相关问题能够及时得到整改;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我们要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加大对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
培养高素质的农村财务管理人员是搞好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关键,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会服中心工作人员和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村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继续实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会计人员使用制度。同时,开展对农村“两委”主干的农经管理政策法规培训。
3、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努力做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每年都组织对农村财务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审计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严格执行和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规定。
4、加大查处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对在村集体财务管理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财务管理混乱或使集体资产流失的,严格按照运城市《关于对违反农村财务管理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及其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