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总结【推荐6篇】

时间:2017-06-02 07:10:3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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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总结 篇一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有幸参与了许多重要的案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这篇工作总结中,我将回顾一些我所取得的成就,同时也反思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

首先,我非常自豪地宣布,我在过去的一年里成功为十几位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了帮助。这些案件涉及各种不同的法律问题,包括离婚、房产纠纷、劳动合同等。通过与客户的深入沟通,我能够了解他们的需求,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我相信,通过我的帮助,他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我还积极参与了一些公益活动,为贫困地区的居民提供法律援助。这些活动让我意识到,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不仅仅是为了金钱,更是为了帮助那些无法支付高昂律师费的人。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继续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决心。

然而,我也意识到自己在某些方面还有待改进。首先,我需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技能和专业知识。尽管我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的领域,我必须时刻跟上最新的法律动态,以提供更好的服务。其次,我还需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理解能力。有时候,客户可能不太了解法律术语,我必须以简洁明了的语言向他们解释法律事务。最后,我也应该更加注重团队合作,与其他律师和相关人员共同努力,以达成更好的结果。

综上所述,过去的一年是充实而有意义的。通过参与各种案件和公益活动,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法律能力,也深入了解了社会各个层面的法律需求。尽管我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但我相信,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努力,我能够成为一名更出色的法律援助律师,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支持。

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总结 篇二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担任法律援助律师的职位,经历了许多挑战和收获。在这篇工作总结中,我将回顾我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反思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我很自豪地宣布,我在过去一年中成功处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这些案件涉及各种不同的领域,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法。通过与客户的密切合作,我能够理解他们的需求,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我相信,通过我的帮助,他们能够在法律问题上获得公正和合理的处理。

其次,我还积极参与了一些法律援助公益活动,为那些无法支付高额律师费的人提供帮助。这些活动不仅让我意识到法律援助的重要性,也让我更加了解社会中弱势群体的需求。通过这些活动,我能够更好地理解他们的困境,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

然而,我也意识到自己在某些方面还有待改进。首先,我需要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的领域,我必须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其次,我还需要更加注重客户的需求和体验。有时候,客户可能对法律事务感到困惑或不满意,我需要更好地与他们沟通,并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最后,我也应该加强团队合作能力,与其他律师和相关人员密切合作,共同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综上所述,过去的一年是我成长和进步的一年。通过处理各种案件和参与公益活动,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法律能力,也增强了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热情。尽管我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但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努力,我能够成为一名更出色的法律援助律师,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支持。

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总结 篇三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是实体平台持续夯实。法律援助窗口一楼临街,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内设专门的接待区、咨询区、等候区、私密接待室等。窗口实行开放式办公,有专人负责来电来访网上实时登记、专人接待、为群众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快捷“一站式”的服务。同时,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律师事务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外出创业者协会、县总工会、妇联等机构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有法律援助联系点,法律援助联系站、点延伸到基层一线,构建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法律援助联系站、点为支撑的全县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中心与各联系站点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打造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圈”,今年各站、点提供了50余件导引服务,作用日益凸显。

  二是宣传氛围持续升温。抓住《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契机,结合重要节点,创新宣传方式,形成空中有声音、地面有图像、流动的有覆盖城乡的公交车载电视、静止的有法援宣传栏、宣传横幅、掌上有信息推送的“立体式”、“全覆盖”法律援助宣传网,并结合“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反电诈等中心工作,开展“点对点”送法上门活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自行制作了法律援助宣传抖音短视频1部,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6场次,搭台宣传“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3场次,进企入户宣传面达1400余人次,结合反电诈开展法律援助宣传6场次,参与县民生办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1场次;利用舒城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法律援助宣传短信20余条。

  三是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案件申请零等待,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设置“无障碍通道”,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受理门槛,简化办理程序;设置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专用通道;推出延伸、延展、延时、延续等“四延”服务,全方位为受援人提供暖心服务,将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做深做实,截止5月底,为受援人申请强制执行提供援助16件次,4月份上门为桃溪镇受援人王某开展会见,并月4月14日,陪同人民法院法官一同入户宣判。

  四是智慧法援持续升级。中心大厅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受援人可以通过触屏一站式查询法律援助申请流程、申请所需材料及和案件相关法律知识;内网法律援助综合管理系统与“皖事通”平台互联互通,群众直接通过网上就可以进行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成功入驻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群众通过微信在掌上即可享受到专职律师提供的优质法律服务,也可以通过掌上申请法律援助,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路,数据替代跑”,今年内网受理申请3件,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受理、解答咨询27人次。

  五是质量监管持续加强。

落实“首问负责制”,中心第一接待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案件办理全程实时跟踪监督;按照不低于5%比例开展案件旁听庭审;对已办结案件实行卷宗、网上、回访“三审”归档制度,推行案件补贴与案件质量挂钩,根据案件办理质量差别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案件满意度电话回访全覆盖,对个别有意见的受援人,入户进一步回访释疑,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满意度,2月28日,舒城县组织政法系统70余名干警在舒城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对一起涉嫌职务犯罪的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反响良好。

  二、存在不足

  一是案件进度相对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受疫情影响,这是全市普遍现象,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成效明显,往年农民工讨薪案件比例最大,今年的讨薪案件比例明显下降。

  二是案例和信息质量不高。案例入库暂时还没有突破,信息被省厅采用的也相对较少。

  三是卷宗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法援中心工作量大,人员明显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抓重点,以保证“三率”为根本,紧紧围绕《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绩效评价指标》,盯紧得分点,争取案例入库、卷宗质量提升、提高信息采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出亮点,继续讲好“法援故事”一方面由法律援助人员通过通过亲身经历的办案过程,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并通过分享办案过程中的感人画面,凝聚法援力量,传播社会正能量,另一方面通过受援人之口,讲述接受援助服务过程中的真实感受和体验,表达对政府和民生实事的感恩,用身边的人讲述身边的事;分期以抖音短视频的形式把《法律援助法》做一个宣传系列通过舒城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扩大民生实事的影响力;继续做好“四延”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三是见实效,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开展,努力做到法律援助在群众心目中有信任,在上级心目中有位置,在考评中有位次,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的篇章。

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总结 篇四

  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有关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坚持“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总思路,围绕“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总目标,以“强化服务,规范业务,提高能力”为中心,以“扩大覆盖,应援尽援”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为主线,以“四强化”为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发挥职能作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到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立案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XX件,援助困难群众XX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XX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XX万元,为推动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本着去“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精神,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服务标准,围绕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这一核心,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窗口建设。接待窗口是法律援助的主阵地,是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门面。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把“窗口”视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积极采取为民、亲民、便民、利民措施,想方设法不断改善窗口面貌。今年6月份,市法律援助中心利用搬进新办公大楼的契机,新建了接待大厅。接待大厅内,设立了接待室、候谈区、受理室、文印室、档案室和会议室,配备李盆景、空调、接待桌椅、饮水机、沙发和资料架,更换了上墙公开的办事制度,安装了电子显示屏、指示牌,公布了投诉监督电话,安装了方便残疾人的设施,极大地方便了老、弱、病、残等群体前来求助。另外还配备了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数码相机,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方便了人民群众获得相应的法律信息和寻求法律援助。各县(市)、区司法局根据工作实际,均在接待场所开辟了残疾人通道等设施,专门设立了咨询室、候谈室、案件受理室、档案室等,方便了群众前来申请法律援助和咨询。二是坚持服务公开。本着“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易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服务公开公示,通过法律援助公示栏、司法行政网等渠道,将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申请法律援助要提供的材料、法律援助流程、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投诉监督电话等进行公开公示,规范服务,便于群众监督办事。三是坚持规范服务。在服务中,积极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工作忌语,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对来访的群众及案件当事人提供“八个一”服务,即: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杯热水、一把座椅、一套纸笔、一张擦手纸巾、一套宣传资料、一本意见簿,让群众切实受到法律的公正,党和政府的关爱,促进社会和谐。四是坚持服务承诺。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受理公民法律援助申请,在材料齐全的条件下,在7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2日内告知申请人,手续不全的,一次讲完,二次办结,杜绝三次;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案件,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及时讲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引导他们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按照“高起点、规范化、制度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和“层次清晰、体系完备、内容全面”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规范内部管理、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办案数量和质量出发,积极完善各项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一是严格内部管理。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据《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先后修订了《学习制度》、《法律援助办案制度》、《值班接待制度》、《重大、疑难及典型案例请示汇报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素质、目标责任制、办案流程、质量监督回访和结案审查等方面做了更加严谨的规定。二是规范服务程序。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了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还根据新形势的需要,重新印制了“12348”电话咨询登记簿、法律援助来访登记簿和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登记簿,完善了有关内容,使管理更加科学合理。三是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制定最低培训时限,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倡导无私奉献精神,立足本职,依法执业,规范办案,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组织培训4次,其中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培训2次,志愿者及联络员培训各1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主动征询受援人及主办检察官、法官意见,将征询意见、办案数量、办案质量等作为评比表彰的主要指标,严格考核,确保案件办理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回访受援人近500人次,满意率在99.8%以上。五是建立并实行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积极采取多种评价方式,让群众真正成为法律援助质量的评价主体,有效监督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促进法律援助人员改进服务。自开展服务评价以来,我市案件受理审查阶段的群众满意率达99.8%以上,案件办理阶段的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案件结案阶段的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三、强化便民服务,方便广大群众求助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根据部、省厅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部署,按照“便民、利民”的总体要求,在省厅七项便民服务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了十项便民措施,即:统一法律援助标识、设置法律援助指示牌、设置法律援助代办点、推行预约上门服务活动、开展让受援人选择援助律师活动、开展让服务对象评价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开展回访受援人活动、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开展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和“十大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设立法律援助投诉电话。市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有力地促进了活动的开展。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改建接待窗口69个,设立法律援助指示牌619个,新设社区法律援助站46个,新设法律援助联系点765个,设置法律援助代办点225个,预约为老年人、残疾人及其他特殊人群服务489人次,回访受援人2852次,召开服务质量座谈会21次,发放宣传联系卡38225张,在村(居)张贴宣传标语5325条,实现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让他们切切实实感受到法律援助就在家门口。今年以来,上门服务达26次。二是开展回访受援人活动。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上门回访、电话回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回访受援人500人次,受到群众好评。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跟踪服务。为确保困难群众获得满意的法律服务,也为保证援助案件的裁判能最终顺利执行,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重点案件全程跟踪服务,在案件审结后及时主动地与当事人联系,跟踪监督案件落实情况,对需要继续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当事人,及时提供服务,直至权益受到维护为止。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跟踪重点案件160件。四是扩大法律援助受理渠道。建立并实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协助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制度,为困难群众提供就近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提高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五是开展法律援助“百日竞赛”活动。从10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竞赛活动。活动期间共解答法律咨询14862人次,立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40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强化服务措施,多角度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也是解决民生问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始终以困难群众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职能,多角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认真做好法律咨询接待工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法律咨询作用,增强群众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帮助广大群众有效避免和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大了“12348”法律咨询电话和日常值班的接待力度,完善了法律援助接待值班、接待登记、接待转办、信访请示汇报和部门沟通协调制度等相关制度,充分运用法律、政策工具,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详细解答群众的法律困惑,做好思想说服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律、按政策、讲程序办事,努力避免纠纷升级,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各类法律咨询XX人次,其中来访咨询XX人次,来访咨询数量XX件,来电咨询XX人次,群众对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的满意率达到了99%以上。

  (二)着力加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力度。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落实全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统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有效组织专职律师、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社会组织人员参与办案,办案数量稳步增长。截止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XX件,为XX名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XX万元。

  (三)深入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为提高村居居民的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舆论氛围,切实让群众体会到法律援助的温暖,年初,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一次“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高潮。活动期间共制作宣传条幅、墙体标语20xx余幅,发放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法律援助爱心卡(联系卡)等20万余份,开展送法下乡村、下工地、进社区等大型法律咨询活动98场次,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送温暖法律知识讲座21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600人次,接受法律援助申请145人,排查调处各类纠纷1000余起,切实让困难群众在冬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四)广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根据文件精神,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于5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农村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旨在提高法律援助在农村地区的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农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法律援助,受惠于法律援助。活动期间共编发宣传宣传资料67400余份,举办法律援助知识讲座14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900人次,接受法律援助申请64起,代拟法律文书106份,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五)扎实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落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和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参与解决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认真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对于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程序,放宽条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情况。健全市(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四级法律援助网络,免费向农民工发放维权卡,在农民工汇集地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咨询活动,与外地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城际法律援助写作机制,对农民工维权实行跟踪服务,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09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9400余人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822件,为1822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其中市内农民工1637人,市外农民工185人,帮助追偿工资及人身损害赔偿等达682万元。

  五、强化法援宣传,着力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为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善于策划、广泛传播、简约生动、持之以恒”的宣传工作原则,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一是依托接待“窗口”做好宣传的“黄金宝地”、“精品阵地”,投入大量财力设置宣传设施。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待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设置了6面宣传展板,专门分类印制了50000册宣传资料放置在接待大厅,将以往的案例和图片装订成册供当事人翻阅,让来访群众更加充分的了解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建立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此扩大法律援助在基层群众中的影响。二是通过开展相关活动做好宣传。主动与妇联、工会、残联、科协、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集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增强法律援助宣传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参与了“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助残日、科普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法律援助“送温暖”等宣传活动近百场次,散发各类读本、宣传资料125000余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9000人次,得到社会各界广泛称赞。三是通过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各地增强媒体宣传意识,依托各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字,充分发挥了新闻媒体快捷、高效、覆盖面广的特点,提高了宣传质量,增强了宣传效果。今年以来,市中心配合省、市新闻媒体制作专题6个,走进“行风热线”5次。四是通过制作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制作法律援助各类公益广告,组织编印法律援助系列宣传资料,通过纸质媒介高效宣传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解决指南》、《离婚、财产继承常见法律问题》、《民事诉讼常见问题》等20种宣传资料放置在报刊架上,来访人员根据需要自行取阅,方便了来访群众了解所需法律知识,提高了宣传效果。五是通过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做好宣传。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集中宣传我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和先进集体、先进人物。今年,全市共征集“典型案例”20余篇,通过宣传,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六是通过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做好宣传。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将工作信息报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也宣传了法律援助,争取领导支持。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媒体上发布信息、宣传稿件30余篇,很好的宣传了法律援助,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

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总结 篇五

  20xx年,我镇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中心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积极为农民工、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局党组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把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实施方案,强化对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落实,建立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进一步畅通了农民工、残疾人寻求法律援助的渠道。积极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率达100%。凡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100%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并指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援中心共受理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71件;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1件,从而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完善法律援助网络。

  1、在聘请“法律进社区”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为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社区,探索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扩大法律援助在街道社区的影响力,聘请全区各街道社区的调解干部为法律援助联络员,充实了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正确引导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2、在已建立法律援助网络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区民政局、老龄办、团区委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来访困难群众,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从而方便低保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和青少年寻求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三、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意

  1、围绕“田园成都、现代成华”主题,组织律师在建设路商圈广场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与公民道德集中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普法扑克牌》、《创建全国法制城市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解答社区居民法律咨询,内容涉及婚姻家庭、社保、老年人维权、人身损害、劳动争议、诉讼、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使居民了解到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和知晓程度,增强了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法律援助意识。

  2、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联合区妇联、青龙街道办在青龙昭觉社区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总结 篇六

  汉源县司法局立足县情,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致力提高妇女自身素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贡献。

  一、完善机制,强化职能,着力构建服务网络

  在全县21个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从局机关、司法助理员中选派22名干部兼职从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各基层司法所推进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女性当事人和未成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第一季度,共受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6件,接待来电来访20人次,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二、加强宣传,突出教育,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

  我局不断加强与妇联等组织的协作,加强宣传,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深入基层和学校向群众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通过热心细致的讲解,消除当事人认识上的模糊,减少顾虑,帮助妇女儿童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注重线上,创新“互联网+”宣传模式。为适应新时代普法需要,我们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法润汉源”微信公众号,通过推送以案普法、典型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丰富了关注人群阅读素材,提升了法律思维,第一季度,共推送10期。

  (二)抓牢线下,拓展法治宣传平台。积极探索法律与政策有机结合的法律宣传新形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针对妇女在婚姻、家庭、工作和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婚姻纠纷、财产分割、家庭暴力、劳工维权、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问题,从多个维权领域作了细致的解读,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宣传层次。一季度共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场次,专题讲座1次,受益人数达12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50余份、悬挂横幅4余条、制作展板2块。

  三、创新方法,畅通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

  我局法律援助中心针对涉及妇女儿童案件的特殊情况,简化相关程序,放宽对经济困难的审查。对属于婚姻家庭内部矛盾致使侵害妇女权益及侵害未成年人抚养教育权益的,充分发挥援助职能,耐心细致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纠纷。第一季度,我县各级各类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47件,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纠纷7件,维权成功案例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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