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状文本 篇一
尊敬的法院:
原告(女方):XXX
被告(男方):XXX
原告XXX与被告XXX系夫妻关系,婚姻登记于XXXX年XX月XX日。婚后原告和被告共同努力经营家庭,但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生活习惯不一致,以及家庭经济压力等原因,婚姻关系已无法继续维持,故原告决定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法院依法裁决。
一、婚姻关系破裂的事实
1.原告和被告在婚姻生活中存在频繁的争吵和冲突,双方无法和睦相处,不能共同解决问题。婚姻已经失去了亲密和温暖的基础。
2.原告和被告在性格、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无法互相适应和包容。双方经常因为琐碎的事情产生矛盾,导致婚姻关系逐渐恶化。
3.原告和被告之间的沟通渠道已经完全断绝,无法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双方已经无法理解对方的需求和感受,无法建立起互相尊重和信任的关系。
4.原告和被告在经济方面存在矛盾和分歧,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财务规划和管理方式,导致家庭经济压力不断增加,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关系已经无法修复,不能继续维持下去。为了双方能够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并寻找到更适合自己的伴侣,原告请求法院依法裁决离婚。
二、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继续共同生活时,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本案中,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关系已经丧失了继续共同生活的基础,故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三、财产分割及抚养子女问题
1.财产分割:原告和被告婚前无财产纠纷,婚后双方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及一辆汽车。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将房产及汽车的所有权归原告所有。
2.抚养子女:原告和被告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原告请求法院判决由原告独自负责子女的抚养、教育等相关事务,并要求被告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四、其他事项
1.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办理离婚手续。
2.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以上事实和请求,原告特此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望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离婚。原告委托本人为代理人,特此声明。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离婚起诉状文本 篇二
尊敬的法院:
原告(男方):XXX
被告(女方):XXX
原告XXX与被告XXX系夫妻关系,婚姻登记于XXXX年XX月XX日。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努力,原告和被告发现双方性格和生活习惯存在较大差异,婚姻关系已无法继续维系,故原告决定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法院依法裁决。
一、婚姻关系破裂的事实
1.原告和被告在婚姻生活中存在严重的沟通障碍,无法有效地交流和理解对方的需求和感受。双方的沟通问题导致了婚姻关系的紧张和矛盾。
2.原告和被告在性格、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无法互相适应和包容。双方经常因为琐碎的事情产生争吵和冲突,导致婚姻关系逐渐恶化。
3.原告和被告的家庭背景和价值观存在分歧,无法达成一致的家庭规划和目标。双方对于将来的生活和发展方向有着不同的期待,导致婚姻关系无法协调。
4.原告和被告在经济方面存在纠纷,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财务规划和管理方式,导致家庭经济压力不断增加,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关系已经无法修复,不能继续维持下去。为了双方能够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并寻找到更适合自己的伴侣,原告请求法院依法裁决离婚。
二、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继续共同生活时,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本案中,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关系已经丧失了继续共同生活的基础,故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三、财产分割及抚养子女问题
1.财产分割:原告和被告婚前无财产纠纷,婚后双方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及一辆汽车。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将房产及汽车的所有权归被告所有。
2.抚养子女:原告和被告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原告请求法院判决由双方共同负责子女的抚养、教育等相关事务,并要求被告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四、其他事项
1.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并办理离婚手续。
2.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以上事实和请求,原告特此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望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离婚。原告委托本人为代理人,特此声明。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离婚起诉状文本 篇三
原告李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被告陈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诉 讼 请 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 实 与 理 由
原、被告在1990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1991年5月18日在某某镇人民的'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3年2月1日生一女,取名+++++,现在++++小学读书。
婚后,原、被告感情尚好,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被告丑陋脾气暴露无遗,每次酗酒后就动手殴打原告。
在原告怀孕5个月时,原告去叫被告回家,被告不顾原告有孕在身,动手殴打告,还用甘蔗刀吓原告。
1998年4、5月,被告开始在夜总会坐台,长期包嫖,今年还把坐台女带回家,2000年3月8日,在+++出租私房嫖时被+++++派出所警察抓住。
1998年9月2日,被告又因琐事殴打原告,致使原告头部、鼻出血,左足多处软组织挫伤,全身乌青。
2000年 11月9日,被告又乘酒兴殴打原告,还用菜刀背敲打原告头部,至今原告头部常常疼痛。
2000年11月19日,被告跑到原告上班处叫原告回家,遭原告拒绝,被告就把原告拉到本市人民路上殴打,致使原告多处皮血肿,软组织挫伤。
原告认为:被告的种种恶劣行径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
今原告为解除痛苦,特根据《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不胜感激。
证据及证据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此致
++++市人民法院
起诉人:李某某
20XX年月1月12日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