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500我喜欢 篇一
我喜欢阅读
阅读是我最喜欢的一种活动。当我拿起一本书,翻开它的第一页,我仿佛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在那里,我可以与主人公一起经历各种冒险,感受各种情感,学习各种知识。
阅读不仅让我获得了大量的知识,还培养了我的阅读理解能力和写作能力。通过阅读,我学到了很多新的词汇和句子结构,提高了我的语言表达能力。我可以用更丰富的词汇和更准确的句子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情感。
除了提高我的语言能力,阅读还开拓了我的思维。在阅读中,我可以看到不同的观点和思想,了解不同的文化和历史。这让我更加开放和包容,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尊重他人的观点。
阅读也是一种放松的方式。当我疲惫不堪时,我可以拿起一本喜欢的书,让自己沉浸在其中。在书的世界里,我可以忘记一切烦恼和压力,享受阅读带给我的平静和愉悦。
总而言之,我喜欢阅读。它不仅给我带来了知识和能力,还让我感受到了乐趣和满足。我会继续坚持阅读,不断提升自己的阅读能力和素养。
作文500我喜欢 篇二
我喜欢运动
运动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户外运动还是室内运动,我都乐在其中。运动不仅让我身体健康,还增强了我的意志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我喜欢户外运动,尤其是跑步和骑自行车。当我跑在户外的道路上,感受到阳光和风的拂面时,我感到无比畅快和自由。跑步不仅可以锻炼我的身体,还可以让我释放压力,提高我的心肺功能。而骑自行车则是一种探险和冒险的方式,我可以骑行到不同的地方,欣赏美丽的风景。
我也喜欢室内运动,特别是羽毛球和游泳。羽毛球是一项需要灵活身手和快速反应的运动,我可以与朋友们一起比赛,享受竞争的乐趣。游泳则是一种全身运动,可以锻炼我的耐力和肌肉力量。在水中游动的感觉让我感到轻松和舒适。
通过运动,我不仅变得更加健康,还培养了我的毅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在运动中,我需要克服困难和挑战,不放弃,坚持到底。这种精神也可以应用到我的学习和生活中,帮助我取得更好的成绩和更大的进步。
总而言之,我喜欢运动。它让我身体健康,增强了我的意志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我会继续坚持运动,享受运动带来的乐趣和好处。
作文500我喜欢 篇三
我有一把玩具枪,是八八式狙击步枪,是我上三年级时,爸爸给我送的生日礼物。
你瞧,它全身几乎是黑色,只有枪管是银色的。这把枪有七十二厘米长,它那黑色的十倍镜,可以看到遥远的地方。弹夹可以装三十几发子弹呢。
每当我和朋友玩“枪点”游戏时,这把狙击步枪总是能帮助我取得胜利。有一次,我拿着这把枪追击我的“敌人”,“敌人”躲在一棵大树后面,这棵树很粗,不容易打倒,所以我也躲在一棵大树后面。“敌人”拿的是一把“m416”的步枪,虽然是连发的,但是对于远处狙击来说,还是不太好。他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他只要一动,我就尽收眼底。我给我的八八式狙击步枪上好子弹,随时准备开枪。这样的等待持续了二十分钟,“敌人”终于坚持不住了,猛地冲了出来,朝我的大树开了几枪,“砰砰砰”响了几声,子弹撞在树上,他的子弹用完了,我不慌不忙地把狙击枪对准了“敌人”,只见子弹从银色枪管里飞了出去,击到他的肚子上,又一颗飞了出去,击在他脖上子,“敌人”唰地倒下了。我扛着着我的八八式狙击步枪凯旋而归。我胜利啦,我的狙击步枪也好像与我一同荣耀与自信。
这样的游戏我赢过很多次,但我的狙击步枪没有任何变化。
我喜欢我的狙击步枪,就像爸爸喜欢我一样,永远不会改变。
作文500我喜欢 篇四
世界万千,芸芸众生。有繁花绽放的香味,有雨后泥土的潮湿味,有红烧肉散发出的诱人的味道,不计其数。可我最喜爱的还是年少轻狂的我们热血沸腾,正在历经生活的酸甜苦辣咸的味道。
这味道是咸咸的,为什么呢?因为流下的泪水是咸的,奔跑的汗水也是咸的。也许我们会因为老师的批评而流泪,会因为与好朋友的争吵而流泪,会因为不被父母所理解而流泪……一滴滴泪珠从我们的眼角落下,流到我们的嘴边,那种既咸又苦涩的味道真让人心烦意乱的。可这也是我们必不可少的味道,算是青春的调味料吧。
这味道是辣的,为什么呢?无所顾忌的我们与朋友结伴,一碗超辣麻辣烫,你一个我一个,口腔里好像有团火,不停的喝水,但还是继续吃下去,与身旁的好友笑的不亦乐乎。这辣味多像我们那一往直前的勇气。
这味道是酸的,为什么呢?。与朋友吵架的时候,看着她当着我的面与另一个姑娘有说有笑,好像自己与她来说只是个无关紧要的过路人。那心里的感觉可真是那句“醋坛子打翻了一样”,可要不了多久,又会和好如初,一起打打闹闹。
这味道是甜的,为什么呢?当集体得到荣誉时,我们欢呼雀跃的呐喊声;放假的时候欣喜若狂的笑容;打打闹闹时的欢乐与开心……这味道好像是草莓味的棒棒糖,包装美好,吃起来也很甜。我喜欢这种甜甜的味道
这味道是苦的,为什么呢?。是大家没考好时的忧郁,是在太阳直射下跑步的“痛苦”,是在毕业的那天不舍的离别,渲染出的悲伤的气氛,以及红红的眼眶……
生活中味道是丰富多彩的,这些味道包涵了我们对未来的憧憬,对梦想的追求,对生活的热爱。
我喜欢多姿多彩的味道,犹如我爱我的青春一样!
作文500我喜欢 篇五
当迷人的晚霞开始装点天空,夜幕降临,黑暗吞噬大地。喧Y的城市渐渐安静下来,一阵寒风卷起了路边的落叶,发出了“沙沙”的响声。这个时候,教堂里传来十二下清脆的钟声,已经是午夜了。我漫步在这冰凉的马路,耳机里播放着《夜的第七章》,忧伤的旋律在黑暗中蔓延。黑色的墨燃烧了香……
我喜欢夜,尤其是暴雨的夜,当灰色的雨幕笼罩大地,到地面都变成了银色的玻璃。夜的雨哗哗地下着,以雷暴为主打。闪电的火光照亮了每一幢大楼,每一个角落。此时此刻,夜的黑暗完全淹没在这耀眼的弧光之中。然而,随着每一声霹雳,大地在震动,脚下的砂砾都在跳动。我就喜欢它那排山倒海之势,雷霆万钧之力。
对于我来说,深沉的夜——我的偏爱。没有激情,只有沉默,只有忧伤,它有一种沉毅的性格。
月亮在屋顶上撒满了霜,萤火虫都不动地停聚在夜空,点亮了宇宙。清爽地微风从脸上扫过,扫过森林,扫过树梢,又是一阵风吹落叶的声响,赶走了沉默和忧伤。在这样的夜景之下是很适合灵感突发奋笔写作的。望着屋檐下一大片波浪起伏的野草,突然,黑夜长空中流星划过,一道灵感从天而降,仿佛得到上天的明示,下笔如神,那时是何等的高兴。
许多人都认为,夜代表着恐惧、黑暗和幽寒,所以他们都追求白天和光明。在漫长的进化史中,人类已经失去了对黑夜的毫无畏惧,我们每天都生活在一个24小时光明的世界。相比起来,我更喜欢静穆而又草动的夜,因为只有在夜里才能令我思维清晰,灵感呈现,只要没有那灼热的阳光,令人目眩。
所以,我更喜欢夜,无论是春夏秋冬,直到破晓,直到一道霞光穿破云层散解黑暗,一声鸡鸣打破所有沉寂,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作文500我喜欢 篇六
我喜欢彩色,因为很漂亮,但我不喜欢鲜艳,因为很刺眼,于是我选择蜡笔。
没有人知道我心中藏有思念,因为我是欢乐的彩色;没有人看见我的眼泪,因为我学着蜡笔尘封了泪水的晶莹。
知道这是个花落的季节,但是不知道花儿是否已落下,因为我不敢看,也不忍看美好那样无声的飘落。褪去了生命的花朵是那样憔悴,尽管依然是彩色的,是我喜欢的不刺眼的彩色,爱怜却油然而生,因为它本应是鲜艳的。我不能因为喜欢蜡笔的彩色就想让所有的事物都失去鲜艳,因为有人是那样深爱着鲜艳,就像我的外婆。
外婆说:“你看这辣椒绿得多鲜艳啊,看着叫人欢喜。”
我很爱外婆,但我还是不喜欢鲜艳,尽管鲜艳总会让外婆微笑。
我用蜡笔画出外婆的脸,那干瘪的嘴,还有高高的鼻梁,可是我犹豫着,那耀眼的眼睛我该如何画啊!那永远闪烁着欢乐的眼睛,那永远流溢出光芒的眼睛,不是用蜡笔的色彩就可以描绘的。可是睡在黑暗的.地底,看不到鲜艳,外婆的眼睛还会是晶莹的吗?
不知是谁说,落花比开花更美。微风轻轻一吹,花儿就毫无预兆的落下,让人措手不及。不忍土壤埋没了芬芳,想伸手接住每一片花瓣,可他们从指间滑过,想挽留却偏偏不能。也许正是这种缤纷与失去,爱怜与不舍,才有了凄美的动人。就像蜡笔的色彩美丽却不招摇。
也许在生命之花盛开的那一刻,就注定会飘落,只是它曾留下的美好让人难以释怀。“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又或许它根本不会凋谢,因为它的美好仍留在世间,因为它用灵魂孕育着更美丽的花朵,它在另一个地方开得更美了。
其实不招摇的蜡笔的彩色更令人喜爱,其实落花比开花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