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 篇一:我的梦想
我是一名普通的高中生,但我有一个伟大的梦想,那就是成为一名医生。我对医学的热爱源于我小时候的一次亲身经历。
那时,我年幼无知,只知道身体不舒服就找妈妈。可有一天,我突然感到腹部剧痛,妈妈带我去了医院。在等待的过程中,我看到了许多病人,他们或面色苍白,或呻吟不止。医生们忙碌地给他们诊断、治疗,我看到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自豪和满足的笑容。于是,我产生了一个强烈的愿望,我也想成为一名医生,用自己的双手帮助更多的人。
为了实现我的梦想,我付出了很多努力。我在学校努力学习,特别是科学类的课程。我阅读了大量的医学书籍,参加了一些医学夏令营和讲座,以增加自己的专业知识。我还报名参加了一些义工活动,亲身感受医生的工作环境。
然而,成为一名医生并不容易。医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需要掌握丰富的知识和技能。除了理论学习,我还需要实践经验。因此,我计划在大学期间参加一些实习项目,亲身感受医院的工作环境,提前积累宝贵的经验。
虽然前路漫漫,但我坚信只要付出努力,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我期待着将来的一天,当我穿上白大褂,走进医院的时候,我会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给每一位病人带来健康和希望。
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 篇二:我的故乡
我的故乡位于一个美丽的山水之间,这里风光秀丽,人文荟萃,是一个充满魅力的地方。
我的故乡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这里的山峦叠嶂,山水相依,每一座山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一条溪流都有自己的音乐。在这里,我可以登上山顶,俯瞰整个城市的美景;我可以漫步在山间小道,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我还可以在湖边垂钓,感受宁静与祥和。这里的自然景观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和宁静。
我的故乡也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这里有许多古老的建筑和文物,见证了这片土地的兴衰。我可以在博物馆里领略到古代的智慧和艺术;我可以在古老的庙宇中感受到宗教的力量和信仰的力量。这里的历史文化给我带来了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和敬重。
除此之外,我的故乡还有热情好客的人民。每当有客人来到这里,他们总是热情地招待,让人感到宾至如归。无论是节日还是婚丧嫁娶,这里的人们总是充满喜庆和热闹。这里的人民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温暖和快乐。
我的故乡是一个让人留恋的地方。它给我带来了无尽的美好和幸福。我深深地爱着这片土地,愿意为它付出一切。无论我走到哪里,我的故乡永远是我心中最美的地方。
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 篇三
一
童年时的我曾反复做着一个梦,整座城市的建筑开始像奶油一样融化,母亲和我站在摇摇晃晃的街道上,提着冬日从菜市场里疯抢来的特价萝卜。我把这个梦告诉母亲,母亲追问,后来呢,后来怎么样?我说后来,整座城市的人都朝着没有倒塌的桥的方向跑去,我和你却把萝卜护在怀里,想着来不来得及带出家里的锅铲。
七里港的冬天很冷,且没有一丝生机。从四房村搬到七里港时,母亲给我系上一条大红色的围巾,那条围巾蹉跎十年后终于褪了色,却成了七里港冬日最鲜艳的色彩,在寒风中的晾衣架上呻吟。七里港的一切都在呻吟。积着油垢的后窗在呻吟,屋顶上空着的鸽笼在呻吟,拐角处悬挂着的孤灯在呻吟。燕子衔着泥在屋檐下筑巢,叽叽咕咕地喧闹。有顽皮的孩子拿着木棍把燕窝捅下来,燕窝掉在卵石铺成的路上,这燕窝在呻吟。母亲洗衣服的时候,十根手指冻得通红。她倒是从不抱怨,只是叹息。这叹息裹挟着厨房的冰冷和储物柜的空虚,混杂在七里港所有人的叹息中,于明与暗碎片化交织的冬日里成了呻吟的哀歌。
用宋神经的话来说,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想要追求什么。当初急切要从四房村搬出来的是我,如今深刻怀念四房村的也是我。然而四房村比七里港好在哪里呢,连我自己也是说不清楚的。四房村的街道是不平整的,四房村的建筑是陈旧的,四房村的空气里终日飘着河鱼的腥气,在四房村住的屋子漏水,泡胀了天花板上一块块发黄的墙皮。母亲说,既然你那么不喜欢这儿,就搬出去吧。八岁的我只当这是母亲的气话,哪晓得有一天傍晚回家时,家里已是搬空了的。门外的货车“突突”地响着,母亲费力地将最后一条被子塞进蛇皮袋。母亲问,东西大多都收拾了,你有什么其它要带走的吗?我茫然地摇着头,一个八岁的孩子哪有什么家当呢?
但当我坐上货车,看着四房村熟悉的影子在落日中慢慢黯淡下去,却想起上午,我游戏似地把一颗苹果的种子埋在了四房村的河边。
那颗种子是绝对长不成一棵苹果树的,可我就是想回去看看。宋神经嘲笑我说,你岂不是比我还神经。我抓起一个枕头向她砸去,她灵巧地躲开却一脚踩空掉下了沙发。枕头是宋神经家的,当然,沙发也是。宋神经住在七里港荷花路22号,离我家只有三个街区的距离。她此时已龇牙咧嘴地从地上爬起来,一手扶着腰,一脚去寻她的拖鞋。我抱着枕头盘腿坐在沙发上,已然是笑成一团。
七里港见证了宋神经从一个留守儿童成长为留守少女的全过程,因此她总说我与她的友谊是革命性质的。小时候的宋神经由姑妈照看,那是一个在旧时代的七里港成长起来的传统女人,带着一副银丝边眼镜,说话的声音是怕惊着别人的。“那是一个老女人嘞!”宋神经凑到我身边咬耳朵,紧张兮兮又一脸不可思议的样子。但那时的我们哪懂得“老女人”的意思,没皮没脸的宋神经八成是听了街坊邻居的碎话,把他们的话转述出来。哦,老女人!两个女孩“咯咯”笑一阵便跑到杂货店买一元钱一根的烤肠吃,吃完再腆着肚子回家。“老女人”姑妈看见宋神经油光发亮的嘴,总会有些生气的,她知道宋神经的晚饭又是吃不下的,便惩罚性地让她去背古诗。三年前,老女人姑妈终于嫁了人,宋神经也极力争取到了独立居住的权利。“您过年的时候回来吗?没事没事,我好得很,您过年不回家也行!”宋神经说话没分寸,尤其是在电话里。我想象她爸她妈在电话那头一脸惊愕的样子,笑岔了气。
然而不论怎样,我和宋神经的友谊之间是存在阶级差异的,这种不平衡感带着种互相依存的意味。宋神经的父母在深圳经商,买了房子,准备在宋神经大学时将她接去深圳读书。这个计划本应在宋神经上高中时就实施,却因为她的坚决反对而延期了。“深圳是个小渔村,七里港不也是?”七里港的宋神经乐得自在,她翻白眼吐舌头的行为是无忧无虑的,但深圳的宋神经却未必如此。“不自由,不自由!”宋神经连叹几声,又戏谑性地去学习站台女主播的声音。“前方即将到站的是七——里——港——”我半玩笑半认真地欣赏宋神经的表演,眼睛朦朦胧胧地结了一层雾。我想起八岁时的新年,我兜揣八十个硬币叮叮当当地走过四房村的街道,翻卷着灰尘的阳光渗透着些肆无忌惮的快乐,可这快乐的假象在我来到杂货店后宣告破灭。“还差一块钱哦!”杂货店老板将语气词拖得老长,他面前的铁罐茶壶冒着生姜的古怪气息。我默默地放回烟花筒,头也不
回地跑回家里。四房村的街道本是又窄又小,那时候却像是看也看不到尽头。下辈子一定要当个杂货店老板,或者杂货店老板的女儿,我童年时的新年愿望皆是如此。我努力去回想那个幸福的杂货店老板女儿的形象,她冬天穿一件果绿色的掐腰小夹袄,夏天撑一把笔直的花伞,走起路来扭扭捏捏地怕踩到泥水脏了裤脚。是个不招人喜欢的孩子啊,我暗自感叹道。宋神经依旧没心没肺地讲着新笑话,她圆圆的带着雀斑的脸,渐渐和那个女孩重和起来。
“深圳啊,为什么不去呢?”我毫无铺陈又沉静异常的声音在宋神经家的客厅里响起,她把眼睛转向我,是一副无辜受了惊吓的样子。我随即笑起来,“宋神经啊宋神经,你待在七里港,不会是舍不得情郎吧?”
“啊,你真的是,下次我妈再让我去深圳,我就把你推上火车好了!”
二
14岁时,我开始穿母亲的衣服。七里港的人说我长得越来越像母亲,这些话仿佛是人们用同个模子制作出的产品,成为饭后寒暄的又一大主题。麻雀是七里港的常客,在发潮的午后跳来跳去,第一次见这情形的人或许会感叹大自然的盎然生机,可见多了的便只觉得低俗且无趣了。十四岁的一天,母亲直起腰来的时候发现我与她一般高了,她翻箱倒柜地找出许多衣服,衣服连同衣柜散发出浓烈的樟脑丸气息,是带着不甘的。我认出其中一条绣着玫瑰花的牛仔裤,不愿去看母亲臃肿却欣喜的身影。 “小可啊,你说这条牛仔裤好不好看?”母亲年轻的时候是好看的吧,我记起她穿上这条裤子充满活力的身影,是光彩照人的。
“不好看啊,妈你这是在装嫩,哪有中年妇女穿绣花的衣服呢!”我一口回绝,心里是下了狠的。母亲想了想,歉意地笑笑。兴许是“中年”两个字刺痛了她,又兴许是别的什么东西,她慢慢地褪去牛仔裤,换上平时穿的肥大的工作服。我承认那时的我是说了谎的,然而这谎却让我无比安心。在那段时间里,母亲安静地异常,进进出出家门的有女人也有男人,有带着礼品的也有不带礼品的。我忐忑不安地一边吃着大白兔奶糖,一边偷听母亲与他们的对话。“再考虑考虑吧,小可还小呢。”母亲把礼品一件件退回去,实在退不回去的大多是食品,就放在桌上成了我为数不多的零嘴。夜里的母亲会偷偷起身发呆,她蹑手蹑脚的举动是怕吵醒我,殊不知我早就醒了。日子掀起的波澜在时间的流逝中趋于平静,几个星期后,家里热着的茶壶便渐渐冷了。然而有一次的我在半夜莫名其妙惊醒,一点一滴冰凉的东西落在我脸上,半坐着的母亲与黑夜融为一体。
我的羞愧来自于儿时的固执,这固执掠夺了母亲的美丽与年轻,且连同母亲的爱情也一并掠取了。给这羞愧再添上沉重的是我的成长,母亲将爱与希望全都寄托在我身上,我成了母亲年轻时的影子。
14岁的我穿着母亲的衣服站在镜子前,房间里堆满了七里港阳光的味道。母亲的眼睛掠过那条绣花的牛仔裤。“小可啊,来试试这条牛仔裤。”母亲举起那条牛仔裤,她的笑是毫无杂质的。
“妈,要不你再找个人嫁了吧。”我抬起头,母亲理着衣服的动作迟缓下来。
“你这孩子,怎么越大越没个正形。去看看李家师母来了没,她说要拿几款料子去做衣服的。”
我走出房门的时候正迎上李家师母,她抱着一匹布“哼哧哼哧”地走进来。因为房间光线暗的问题,我接过她手中的布时她才认出我,继而惊喜地叫起来,“小可喽,和你妈长得越来越像了呀!”
母亲在房间里应着,我则趁机逃出门去。那是四年前七里港的冬天,宋神经戴着一顶火红色的帽子在楼下朝我挥动手臂。
三
川端康成的《雪国》里有一句话,“人嘛,都是脆弱的。据说从高处掉下来就会粉身碎骨。”后来我才明白,母亲决定从四房村搬离的那一刻起已做好了摔得粉身碎骨的准备,她不像宋神经的姑妈,一局棋等着别人来下,母亲的棋是已经下了一半的,而且这半局棋又绕进了胡同,即使小心翼翼地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关于父亲的故事,我从未听母亲提起,留言与秘密在巷子里传得飞快,这阴沉之气带着阴柔委婉的味道倒把当事人的心变得静了。过年的气息在十二月底的七里港弥漫开来,母亲寻思着要不要趁机把家重新装修一番。
“这是好事,新年不是新气象么?”宋神经拉着我去看房间的壁纸花样,对于装修这事,她倒比我上心。
“嗯,这是件好事。”我一面这样答着,一面又想,不是,不是这样的。或许在我潜意识里,七里港从来都不曾拥有一个“家”的概念,这个濒临海的小渔村,每天都迎接来来往往的船只,但谁又说得清所有船只的名称呢?我曾打算带着母亲到另一个城市生活,但装修的举动却带着点落实的意味——母亲是不打算离开七里港了。
壁纸买来了,地板色样选好了,白炽灯是要换新的,床头灯罩是母亲自己做的。母亲像十年前那样问我:“你没有什么要收拾的吗?”我愣了几秒,点点头去了房间,宋神经跟在我后面,热情地跟母亲打招呼。
“你的房间很小很可爱耶。”宋神经是第一次来我家,她喜欢上了挂在书桌上的风铃,坐在床沿上天真地摆弄它。我无法说出“那就送给你了”这番话,因做那风铃的贝壳是我在七里港海边收集来的,母亲经常在那挑选一些便宜的鱼虾。书桌里堆着一些我从四房村带来的小玩意儿和一本发黄的日记,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我随手拿起日记翻阅,从日记里掉出一张同样发黄的照片。是什么时候的事呢?我早就忘了,这样说来,对于那本日记我也是毫无印象的。照片上的母亲抱着年幼的我冲着镜头笑,四周盛开着只有在公园里才能见到的花朵。这镜头外的人是谁呢?关于日记的疑问也有很多,譬如它是从何而来的。这日记上的字不像母亲,更不是我的,内容也大多处于无聊。“今天见到了高万和女士(大约是一个重要客人),很开心。”“林先生的谈吐幽默风趣。”“小可吃着冰淇淋却不小心摔了一跤。”我犹豫再三,还是把日记本小心地放在了收纳盒的底层,装修工人已走到家门口了。
装修的几天里,我和母亲住在宋神经家。母亲本是坚决反对,说自己在店铺里随意搭张折叠椅就过去了,却难抵宋神经的热情相邀。过意不去的母亲当天用宋神经家的厨房炖了番茄牛肉,牛肉的香气弥漫了整个客厅。
“小可,说真的,我好想好想有一个这样的妈妈。”我和宋神经挤在一张床上,宋神经把头蒙在被子里,听不出说话是否带有鼻音。“是真的啊,番茄牛肉,我从来都没有吃过。”宋神经突然抱着我痛哭起来。我回想起儿时那个夜晚,母亲半坐掩泣的黑影、一点一滴的冰凉。
装修完后便是新年,新年期间是我的生日。宋神经在新年前上了开往深圳的火车,我和母亲去车站给她送行。“小可,我只是去过一个新年,新年后我就回来了。”我微笑着说好啊好啊,七里港总不会少了送神经的。“不是啊,小可,我真的好怕回不来了”,宋神经说完一把抱住了我,顺势带倒了一个半人高的行李箱。我把行李箱扶起来,看着宋神经慢慢走上火车。火车的窗户开着,宋神经把行李放好后却说什么也不愿看我似的将脸扭向一边, 等到火车开动她把头转向我,我才发现她的眼睛红肿得像两个核桃。“小可,我真的好羡慕你啊!”宋神经又哭又笑的样子真是丑极了,母亲用手拉着我的胳膊,火车开动的瞬间带起一阵烟尘,把人呛得泪流满面。
在回去的途中,母亲问起我18岁生日的事,我说一年年都差不多,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吧。没什么想要的了?她又问。那就做一碗世界上最好吃的长春面吧。我说这话的时候,脑中浮现出宋神经她圆圆的带着雀斑的脸,那是一张孩子似的脸。“是真的啊,番茄牛肉,我从未吃过。” 几年后我才知道,宋神经去的深圳,是朦朦胧胧的深圳,是拼凑不完整的、父母离异的深圳。
四
宋神经是宋神经,母亲是母亲,我是我。我曾经幻想着,如果这个世界可以足够小的话,我希望这个世界只有三个人。母亲笑我傻,怎么可能呢,你以后要上大学,要嫁人,要工作呀。于是我忍不住问母亲,你的世界有几个人呢?新年的鞭炮声在这时候响起,她或许是没听见,或许是听见了也没法回答我。
“明天是继续要下雪的吧?”母亲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切着芹菜,“邦邦”的声音很是欢快。新年不管怎样都要包饺子,不论后来的日子里要吃多少压箱底的萝卜,这种刻意的仪式感总归是幸福的。
母亲突然切停下切菜的动作对我说,小可,你18岁了呀!我说是啊是啊,一个18岁的女生应该干什么呢?这回轮到母亲愕然。我想起那个发黄的日记本和那张夹在日记本的照片,忍不住叫了一声母亲。母亲转过头,厨房上的窗户上是白茫茫的雾气。
“啊,我……”我急切地想要在18岁时寻找一个答案,但当答案摆在面前时,却无论如何也开不了口。“宋神经去的深圳,是个十分好的地方吧。”
母亲依旧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
“我和你爸曾经在深圳待了两年。”
窗外的烟花绽放开来,把一切都掩盖住了。烟尘、水蒸气、七里港的雪与黑夜;炒栗子的甜糯、瓜子的香、白果的苦。不知是谁家的老式报中开始敲钟报时,机械的鸟鸣声在爆炸声的间隙中显得格外沉重与清晰,像极了知更鸟的哀鸣。黑夜的冷与暗是为给七里港增添光和热的。
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 篇四
后来毕业的时候我把我的CD送给了一位将要远走的同学,很轻松地把它双手递给他,以为自己再也用不到了,坦荡从容,毅然决然。上高中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不再听音乐,很自得地过着一种淡泊宁静的生活,远离了耳机,耳朵里空荡荡的,有时候会有一种钝钝的错觉。后来开始疯狂地购置磁带,这种不可理喻的热情一直持续到高三忙碌得忘记了一切。2007年,我的十七岁。度过了十八岁前的最后一个生日,经历了一场又一场说不出缘由的别离,进入了足以让一个人铭记终生的高三。高三的每一天都似乎有冲锋号作背景音,在这些日子里,我每天都会按时擦去自行车座上那一层薄薄的尘埃,坐直身子穿过一条条点缀着绚烂霓虹和巨幅广告牌的街道,在学校和住处之间来回往返。生活节奏快到几乎看不清自己的手脚,频繁的考试像翻来覆去的死。十年之后,二十年之后,关于这一切,我一定仍会有清晰的记忆,这是我少年时代最惊心动魄的一场磨砺,这是我最真实的高三生活。
这一年我重新看了许多旧电影,其中有两部我最喜欢,《天空之城》和《风之谷》。宫崎骏作品思维的深远和场景的广阔给我带回了丧失已久的想象力,那种天马行空的演绎让我感觉自己真的还只是一个孩子。我终于意识到想象力对于一个人是多么的可贵,从梦想走现实,种种的种种会剥掉我们身上全部的棱角,唯有天真不灭的想象力,可以给我们留下希望,留下继续维系这一切的勇气。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朴树《colorfuldays》中的那一声“imagination”是那样的破裂而富有张力。
纷繁错杂的时光交汇在高三这一点上,在人人都必须经历的这个路口,我望着镜中自己不断变得粗糙的脸,见证着自己的苍老。杜拉斯的话像遥远的谶语一样飘过我的耳畔:十八岁,我们已经老了。望着杜拉斯晚年的照片我的心中总会生出一种难以名状的恐惧,我想到的是湄公河上那位与中国情人邂逅的十七岁少女已经垂垂老去。心中的恐惧蔓延出来浸入骨髓,我感到耳畔呼啸而过的已经不再是风,而是沧桑的时光。我真的也会这样老去吗?
我不知道。我所知道的是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畏惧成长,看到自己身上时间留下的痕迹我便难以平静,仿佛自己正在经历的成长是一场蓄意的谋杀。或许杜逊·奥斯汀说得对,时间仍在,真正飞逝的是我们,是那一颗颗曾经卓越而勇敢的心。
2007年,我就这样站在长大之前的最后一寸光阴里,仰望并且追寻着自己生命中最有意义的生活。在每一处云朵投下的阴影里,在每一个俯首与仰望的瞬间,在每一次蹙眉与微笑的罅隙里,我遥想着自己尚未明朗的大学生活,眼神笃定,心如止水。
在旧历的新年来临之前的片刻,在2008年已经展开的图卷前,我怀着对时光的虔诚回首,默默祈祷。我只愿这繁华的人生,这绚烂青春的一切,只如初见。
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 篇五
我想到的是人性,尤其是中国的民族劣根性。鲁迅先生阐之未尽。我有我的看法。
南宋《三字经》有“人之初,性本善”,说明人刚出生好比这团干布,可以严谨地律己;接触社会这水,哪怕是清水,也会不由自主如害羞草叶,本来的严谨也会慢慢被舒展开,渐渐被浸润透。思想便向列子靠近。
写到这里,那布已经仿佛是个累极的人躺在床上伸懒腰了,撑足了杯子。接触久了,不免展露无遗。我又想到中国人向来奉守的儒家中庸和谦虚之道。作为一个中国人,很不幸得先学会谦虚。一个人起先再狂傲,也要慢慢变谦虚。钱钟书起初够傲,可怜了他的导师吴宓、叶公超,被贬成“太笨”和“太懒”。(孔庆茂:《钱钟书传》及《走出魔镜的钱钟书》)可惜后来不见有惟我独尊的傲语,也算是被水浸透了。李敖尚好,xxx暂时磨不平他,他对他看不顺眼的一一戮杀,对xxx也照戮不误。说要想找个崇敬的人,他就照照镜子(《李敖快意恩仇录》,中国友谊出版社),但中国又能出几个这类为文为人都在二十四品之外的叛才?
然而在中国做个直言自己水平的人实在不易。一些不谦虚的人的轶事都被收在《舌华录》里,《舌华录》是什么书?--笑话书啊!以后就有人这么教育儿子了:“吾儿乖,待汝老时,纵有一身才华,切记断不可傲也,汝视《舌华录》之傲人,莫不作笑话也!”中国人便乖了,广与社会交融,谦虚为人。
中国看不起说大话的人。而在我看来大话并无甚,好比古代妇女缠惯了小脚,碰上正常的脚就称“大脚”;中国人说惯了“小话”,碰上正常的话,理所当然就叫“大话”了。
敢说大话的人得不到好下场,吓得后人从不说大话变成不说话。幸亏胡适病死了,否则看到这情景也会气死。结果不说大话的人被社会接受了。
写到这里,布已经吸水吸得欲坠了。于是涉及到了过分浸在社会里的结果--犯罪。美国的犯罪率雄踞世界首位,我也读过大量批评、赞扬美国的书,对美国印象不佳;但有一点值得肯定,一个美国孩子再有钱,他也不能被允许进播放黄带的影院。
中国教育者是否知道,这和青少年犯罪是连在一起的,一个不到年龄的人太多沾染社会,便会……中国教育者把性和犯罪分得太清了,由文字可以看出,中国人造字就没古罗马人的先知,拉丁文里有个词叫“Corpusdelieti”,解释为“身体、肉体”与“犯罪条件”,可见罗马人早认识到肉体即为犯罪条件。
写到这里,猛然发现布已经沉到杯底了。
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 篇六
这一年经历了太多太多,一切就像是一场缠住人不放的梦魇。我想要找个真正无人的角落,用我受过伤的右唇,含住自己的小指,不再压制,任泪水划破眼睑。
小煜是这一年里我新认识的朋友,他的脸庞上绽放的笑靥总是甜美得像不经世事的幼童。他像曾经的菲菲一样照顾我,晚上带我回他的住处煮大碗的方便面给我,在我不吃晚饭的时候把他妈妈做给他的蛋饼硬塞给我,还会因为我的一句话就走很远的路去另一条街上帮我交话费。我想说感激的话,却总是说不出口,但是他对我的好,我一直都记得。我不知道我和他能不能像以前的朋友一样那么长久,但我依旧感激,他给我的,哪怕最短暂的温暖。一个人身边的位置仿佛剧场的排椅,来来回回只有那么多,有人来,就终究会有人离开。这是我在2007年的一次次别离中得到的感悟。人世更迭,身边的朋友换了又换,而我依旧我行我素,百毒不侵,因为我始终记得一位朋友在临别时写给我的话:越是朋友们都不在一起了,我们越要好好的。这是我与所有朋友之间谨守的承诺。我要所有人好好的,哪怕我们相隔天涯,再也说不上一句话。
平日里我是一个话特别多的人,说起话来口沫横飞,手舞足蹈,很吵很聒噪,甚至和最不投机的人也能说上半天废话。其实并非控制不住自己的舌头,只是害怕寂寞。尤其是在身边没有朋友的时候,这种恐惧来得尤为强烈,像加大了剂量的毒药一般,发作起来撕心裂肺。没有人的时候我会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唱歌写文字消磨时光,在冬日且尽的午后,一遍一遍地问,谁来杀死我的孤独。
2007年我喜欢上了叶蓓的歌,没有缘由。以前只会听朴树像个孩子一样吟唱自己白色的孤独,却不明白叶蓓嘹亮的蓝色背后蕴含着怎样的意义。许多年以后终于明白,蓝色,代表的是像天空一样的没有边际没有穷尽也问不出缘由的忧伤,这种色彩,一旦沾染,便再也无法抹去。在夜色里叶蓓的声音听上去就像一个独自在一座雪山顶峰唱歌的孩子,脚下是纯净而冰冷亮得刺眼的积雪,四周是深得看不见看不见谷底的悬崖峭壁,叶蓓的声音就这样在最接近天空的地方发出来,一瞬间的嘹亮像狂躁的雪崩,所有积存的白色都落了下去,那一重淡淡的忧伤像蓝色的潮水一样一点一点漫上来,渐次淹没了所能看到的一切。很多很多个夜晚,我都是听着叶蓓的歌声入睡的,听她用忧伤的嗓音唱青春无悔,唱纯真年代,唱那天夕阳落下的模样。然后我就做了那一个场景比《后天》还要宏大还要有震撼力的梦,清晨醒来的时候,抬头看看被夹在建筑物之间的那一寸天空,我的眼前就会突然飘出许多带着童年记忆的云彩。
我的记忆总是很轻易地就可以把我带回几年前,那个时候我是一个很乖的孩子,穿朴素的校服吃妈妈买的豆沙面包背双肩的书包坐两路公车去学校。可是一转身我就长大了,长到以前的小床再加上一节沙发都已经睡不下。于是我经常感叹世事沧桑人生如梦。于是我经常在叶蓓的歌声中守着我的小惆怅回忆往事。
许多听惯了流行音乐的人甚至已经不再知道叶蓓的名字,我一个人躲在别人看不到的角落里,听着最后的校园民谣,独自祭奠自己心目中,那一片白衣飘飘的年代。
这一年我听磁带的时间越来越少,有时候甚至不愿意去碰那些硬邦邦的塑料盒子。床头的磁带只剩下了两盒,《青春无悔》和班得瑞的《日光海岸》。前两年买了很多很多的磁带,花掉了很多很多的零花钱,现在它们被放在我写字台的大抽屉里,从莫扎特到王菲排了整整的五排,长时间未动,落了满满的一层尘埃。看到的时候会很快地把目光移开,不愿意去触碰,甚至不愿意与它们有目光的接触。可是当我一个人躲在黑夜里的时候,对自己曾经的狂热,却找不出一丝一毫的悔意。日子,依旧像流水一样,义无反顾地继续。
初三的时候时候在济南买过一台松下的CD机,烤蓝色的机壳,很小巧。那个时候这种器物对于我是一种真真切切的奢侈品,虽然价格并不夸张,却花掉了我积攒了整整两年的稿费。深夜的时候我就抱着这样一台机器把头蒙在被窝里听音乐,恍惚中会有抱着厚厚一叠汇款单的感觉。无数个夜晚,我都是以这样一种防御的姿势靠在床上,任音乐流水般的划过心底的河床,然后在梦境中一点一点晕染开各种华丽到极致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