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范文 篇一
标题: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范文
尊敬的法院:
原告XX,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XXXX,住址:XXXX,系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
被告XX,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XXXX,住址:XXXX,系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
原告诉称,被告在XXXX年XX月XX日在XXXX市XXXX路上驾驶机动车与原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原告受伤,并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赔偿等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被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X条第X款的规定,致使原告受伤,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条第X款的规定,被告犯有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X年,并处罚金X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X条的规定,被告应对原告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赔偿等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责任。
鉴于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XX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X年,并处罚金X万元。
二、被告XX应向原告支付医疗费X元、误工费X元、精神损失赔偿X元,总计X元。
三、本判决自宣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判决。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陪审员: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范文 篇二
标题: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范文
尊敬的法院:
原告XX,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XXXX,住址:XXXX,系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
被告XX,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XXXX,住址:XXXX,系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
原告诉称,被告在XXXX年XX月XX日在XXXX市XXXX路上盗窃了原告的手机,导致原告遭受财产损失,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经审理查明,被告XX盗窃了原告的手机,构成了盗窃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条第X款的规定,被告犯有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X年,并处罚金X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X条的规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手机的市场价值X元,作为民事赔偿。
鉴于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X年,并处罚金X万元。
二、被告XX应向原告支付手机的市场价值X元,作为民事赔偿。
三、本判决自宣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判决。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陪审员: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范文 篇三
(××××)×民特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申请人×××要求撤销对×××(或其本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特字第××号民事判决,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写明宣告该公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事实)。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撤销本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特字第××号民事判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范文 篇四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必须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10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5日。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3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xxx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01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接到判决书第2日起算10日内,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对附带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期限确定。附带民事部分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也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范文 篇五
××××人民
民事判决书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
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范文 篇六
篇1:恢复执行申请书范文
案件受理费 XXX 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将判决内容写清楚即可]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 申请执行。执行 XXX 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 行为由,中止了本案的执行。 现经申请执行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 行,故申请执行人依据《xxx民事诉讼法》第 232 条,特 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长沙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xx年xx月xx日
篇2:
申请人:赵养安,男,汉族,1964 年 12 月 3 日出生,山西省永 济市张营乡东吕村人,身份证号:14270219641203425X。 委托代理人张志强,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深圳市联合经纬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盐田 区三村裕泰办公楼 4 楼 法定代表人滕胜华,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法民一终字第 431 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赵养安与被申请人深圳市联合经纬运输有限公司道路交 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 结,并下达了(2006)深中法民一终字第 431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深 圳市联合经纬运输有限公司与刘石泉偿付申请人损害赔偿 元。 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并裁定中止执行。 现经广东省高级人名法院判决,维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6) 深中法民一终字第 431 号民事判决书,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 232 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南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赵养安
xx年xx月xx日
篇3:
已执行的金额(已收到的金额) 0 元 : 申请恢复执行的金额(未收取的金额) :10400 元 申请恢复执行的事实与理由: 李四不还钱。
申请人:张三
2009 年 12 月 20 日
被执行人财产表
被执行人 李四 联系人 住所地 顺德区乐从镇光明路**街** 及电话 号 现有财产 (包括动 李四在乐从镇道教村有房屋,有股份分红 产、不动 产) 现有对外 债务
现有对外 债权
主要负责 人 专 用 (车型、车牌号) 申请人:张三 时间: 篇4: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纠纷一案,贵院以(**)**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 (中止)执行贵院于**年**月**日作出的(**)**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现发现被申请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人依据《xxx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篇5: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一、请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已生效的
x 兰法民初字第 x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
1、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损失及诉讼费
334806 元;
2、被申请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的执行费用
2621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申请人
xx 与被申请人 xx 因拖欠工程款案件,业经贵院 审结并产生了 xx 兰法民初字第 xx 号民事判决书。
该判决确定:被申请人 xx 于 判决生效后 10 内给付申请人 xxx 工程款 563553 元;给付利息损失 6608 元,案 件受理费 10645 元,三项合计 580806 元。
判决于 2001 年 10 月 25 日送达双方 当事人,同年 11 月 10 日生效。在判决生效后,由于被申请人不自觉履行义务。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截止 2002 年 11 月共执行回来 万元,因被申请人无 能力支付,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支付能力时恢复执行。近日,被 申请人作为债权人在申请执行 xx 工厂履行给付 900 余万元义务案件, 且近期 xxx 工厂给付 xxx390 万元。这样被申请人就有履行能力了。为此,申请人依据《民 事诉讼法》第 234 条、第 232 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