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申请书范文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人XXX,住址位于XXX。根据我对土地纠纷的了解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特此向贵庭提出土地纠纷申请,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公正审理和判决。
我与被申请人XXX之间存在一起土地纠纷。事情的起因是XXX年XX月,我在XXX地区购买了一块土地,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然而,在我购买土地的不久后,被申请人XXX无理地占据了我的土地,并开始非法使用。我多次与被申请人交涉,希望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但被申请人一直置若罔闻,对我的要求置之不理。
根据我所了解,我购买的土地属于合法所有,并且已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而被申请人无权非法占据和使用我的土地。我对土地的购买和使用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任何规定。而被申请人的行为明显违法,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我特此向贵庭提出土地纠纷申请,请求贵庭依法判决被申请人XXX立即腾出我的土地,并赔偿我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同时,我也请求贵庭给予被申请人相应的法律制裁,以维护社会的公正和法治。
我相信贵庭一定会依法公正地审理这起土地纠纷案件,并给予我公正的判决。我将尊重并执行贵庭的判决结果,同时也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被申请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联系电话: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土地纠纷申请书范文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人XXX,住址位于XXX。根据我对土地纠纷的了解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特此向贵庭提出土地纠纷申请,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公正审理和判决。
我与被申请人XXX之间存在一起土地纠纷。事情的起因是XXX年XX月,我与被申请人在土地使用上发生争议。我认为被申请人非法占用了我的土地,并进行了违规的建设活动。我多次与被申请人交涉,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但被申请人却对我的要求置之不理。由于被申请人的行为造成了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不得不向贵庭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
根据我所了解,我对土地的使用行为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没有违反任何规定。而被申请人的行为却严重违法,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曾尝试与被申请人协商解决此事,但被申请人始终不配合,甚至对我进行了威胁和恐吓。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我特此向贵庭提出土地纠纷申请,请求贵庭判决被申请人XXX停止对我的土地的非法占用和建设活动,并赔偿我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同时,我也请求贵庭给予被申请人相应的法律制裁,以维护社会的公正和法治。
我相信贵庭一定会依法公正地审理这起土地纠纷案件,并给予我公正的判决。我将尊重并执行贵庭的判决结果,同时也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被申请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联系电话: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土地纠纷申请书范文 篇三
xx法院:
申请人:xxx,男,汉族,初中文化,1970年4月
工作单位:xxxxx
住址:xxxxxx
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x
地址: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
电话:xxxxxxx
业务人员:xxx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xxx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140811元(拾肆万零捌佰壹拾壹元整)-4500元(肆仟伍佰元整)(煤矿已经支付)=136311(拾叁万陆仟叁佰壹拾壹元整)。具体如下:
1、住院期间生活补助:4480元(35元x2/人x64天);
2、住院期间工资:57810元(2710/30x64);
3、住院期间家人的护理费:2880元(45x64天);
4、一次性医疗补助:5420元(2710元x2月);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32520元(2710元x12月);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390元(2710元x9月);
7、鉴定费:300元;
8、煤矿企业伤残赔偿(131号令):65040元(271元x12月x2);
事实及理由:
20xx年6月30日17时左右采煤工xxx在煤矿井下采煤时,因片帮被矸石砸伤胸部和右脚。经富源阳光院诊断为:多发肋骨骨折并血气胸;创伤性湿肺并胸壁皮下气肿;右腓骨颈骨折。20xx年7月22日被x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认定为工伤(xxxx人工认字〔20xx〕第40731号)。20xx年10月28日经x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xxxxx(曲人鉴委字〔20xx〕第1046号)。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工伤的相关待遇,请贵委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谢。
申诉人:xxx
二0xx年二月二十日
土地纠纷申请书范文 篇四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处理土地权属纠纷,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土地权属纠纷是指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纠纷。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的调解和处理(以下简称调处)工作。
第四条人民政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充分协商,妥善调处。
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和吸关法律、法规调处。
第五条土地权属纠纷实行地域管辖、分级调处:
(一)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纠纷由乡(镇)或县级人民政府调处。
(二)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市以上人民政府调处。
(三)跨行政区域的土地权属纠纷,由双方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调处。
第六条在土地权属纠纷未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争议范围内的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生长物或挖掘地下的矿产和埋藏物。
第七条申请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与土地权属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二)有明确的请求调处对象、具体的调处请求和事实根据;
(三)符合人民政府调处的范围。
第八条申请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的当事人应向人民政府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并按当事人另一方人数提交副本:
(一)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的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九条当事人对自己的请求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申请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相应的有关证据材料: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证书;
(二)县以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征用、划拨土地的文件、附图和有关的补偿协议书、补偿清单;依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书和交付地价款的凭证;规划部门批准规划用地的文件及红线图;
(三)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农民建房用地的文件;
(四)土地资源调查工作中,按规定形成的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及附图;
(五)生效的人民政府调解书、处理决定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判决书以及有关土地权属协议书;
(六)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证据的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条人民政府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当事人,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第十一条人民政府应当在受理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的副本发送给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20日内,向人民政府提交有关争议的证据材料。
另一方当事人未提交有关争议证据材料的,不影响调处程序的进行。
第十二条申请当事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申请请求。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申请请求,可以提出反请求。
第十三条人
民政府对双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进行调查核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十四条人民政府受理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双方当事人对土地权属纠纷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在协议书及有关界线图上签名盖章。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和有权调处的人民政府同意,不得修改协议内容和界线图。
第十六条人民政府受理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应在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七条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应加盖人民政府的印章并写明:
(一)案由、申请请求、双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
(二)处理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
(三)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由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效的调解书、处理决定或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组织测定土地权属界址、界线、拐点坐标及埋设界桩,办理土地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和执行。
实地测量土地权属界址、界线、拐点坐标及埋设界桩的费用,由当事人双方负责。
第二十条违反第六条规定者,由负责调处的人民政府没收其非法所得或责令其恢复原状;当事人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经损失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或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第二十二条土地权属纠纷解决后,仍故意损毁、移动界桩者,由负责调处的人民政府责令其恢复界桩,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以土地权属纠纷为借口,挑起事端,造成经济损失的策划者,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调处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推卸责任、滥用职权、蓄意偏袒、徇私舞弊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自*年11月1日起施行。
土地纠纷申请书范文 篇五
尊重的系领导、老师:
您们好!
我叫蒋训,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级社会学专业的一名学生,家住在山东省聊城市嘉明经济开发区邱庙村,在这里特向系引导、老师申请助学金。
也许大家会以为,既然家住在经济开发区内,那么家里生涯程度应当不错,不应当再申请助学金。其实不然,在我的故乡,虽然国度屡屡出台文件明文规定制止非法征用农民耕地,但是由于基层政府和农民所处的位置和控制的权利的不同,当地政府仍然不断的征用农民土地,并应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成为土地开发的受益者,而农民则成为了土地开发的就义品。这样由于农民损失潦攀赖以生存的土地,而自己又无一技傍身,没有了经济起源,只能靠菲薄的土地补偿来生涯,坐吃山空,逐渐成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一个特别阶层,即没有城市户口,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上不去";损失了土地,无法重新成为农民,"下不来",成为了城市边沿的"新贫民"。不幸的是,我的家庭恰好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听闻现在有了这样一次申请助学金的机遇,为了减轻家庭的累赘,完成学业,特向系引导、老师提出此次申请,请老师予以评判审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
X年X月X日
土地纠纷申请书范文 篇六
尊重的系领导、老师:
您们好!
我叫蒋训,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05级社会学专业的一名学生,家住在山东省聊城市嘉明经济开发区邱庙村,在那里特向系引导、老师申请助学金
也许大家会以为,既然家住在经济开发区内,那么家里生涯程度应当不错,不应当再申请助学金。其实不然,在我的故乡,虽然国度屡屡出台文件明文规定制止非法征用农民耕地,但是由于基层政府和农民所处的位置和控制的权利的不同,当地,政府仍然不断的征用农民土地,并应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成为土地开发的受益者,而农民则成为了土地开发的就义品。这样由于农民损失潦攀赖以生存的土地,而自己又无一技傍身,没有了经济起源,只能靠菲薄的土地补偿来生涯,坐吃山空,逐渐成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一个个性阶层,即没有城市户口,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上不去";损失了土地,无法重新成为农民,"下不来",成为了城市边沿的"新贫民"。不幸的是,我的家庭恰好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听闻此刻有了这样一次申请助学金的机遇,为了减轻家庭的累赘,完成学业,特向系引导、老师提出此次申请,请老师予以评判审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