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书范文 篇一
尊敬的客服部门:
我是一名忠实的顾客,经常在贵公司购买商品。然而,最近一次的购物体验让我非常失望和不满意,所以我决定向贵公司提出投诉。
我在上个星期五到贵公司位于XX大街的分店购买了一台新的电视机。当时销售人员向我保证该电视机是全新的,并且具有一年的质保期。然而,当我回到家后,我发现这台电视机居然有明显的磕碰痕迹,而且没有任何保修卡或者其他相关的文件。我非常生气和失望,因为这完全不符合我购买时所得到的承诺。
我立即致电贵公司的客服部门,希望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然而,我遭遇到了非常差劲的服务。电话接线员态度冷漠,并且对我的问题漠不关心。他们不仅没有提供任何解决方案,而且对我进行了嘲笑和侮辱。这种对待消费者的态度让我非常愤怒和失望。
作为一名消费者,我对贵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客户服务有着合理的期望。然而,这次的购物体验让我对贵公司的信任感大大降低。我希望贵公司能够立即采取行动,解决这个问题并且赔偿我所遭受的损失。
我要求贵公司:
1. 提供一台全新的电视机,替换掉我购买的受损产品。
2. 提供一份正式的质保卡,并且承诺在质保期内解决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
3. 对涉及嘲笑和侮辱的电话接线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向我道歉。
我希望贵公司能够认真对待我的投诉,并且采取积极的措施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贵公司不能给予合理的解决方案,我将不得不考虑采取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期待着贵公司尽快回复我的投诉,并且采取积极的行动来解决这个问题。
谢谢您对我的关注。
此致
敬礼
消费者 A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 篇二
尊敬的客服部门:
我是一名长期关注贵公司的忠实顾客。然而,最近我在贵公司购买的商品质量让我非常失望和不满意,所以我决定向贵公司提出投诉。
我在上个月购买了一双贵公司品牌的运动鞋。当时,我被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热情所吸引,并且被告知这双鞋子具有很好的耐用性和舒适度。然而,我戴了不到一个月,鞋子的鞋底就出现了明显的磨损和裂开的情况。这让我非常生气和失望,因为我并没有使用这双鞋子进行过任何过度的运动活动。
我立即联系了贵公司的客服部门,希望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然而,我遭遇到了非常低效和不负责任的服务。客服人员不仅对我的问题不闻不问,而且态度冷漠和不友好。他们甚至拒绝为我提供任何解决方案,让我感到非常沮丧和无助。
作为一名消费者,我对贵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客户服务有着合理的期望。然而,这次的购物体验让我对贵公司的信任感大大降低。我希望贵公司能够立即采取行动,解决这个问题并且赔偿我所遭受的损失。
我要求贵公司:
1. 提供一双全新的运动鞋,替换掉我购买的质量有问题的产品。
2. 对涉及不负责任和不友好的客服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向我道歉。
3. 检查贵公司的质量控制流程,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我希望贵公司能够认真对待我的投诉,并且采取积极的措施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贵公司不能给予合理的解决方案,我将不得不考虑采取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期待着贵公司尽快回复我的投诉,并且采取积极的行动来解决这个问题。
谢谢您对我的关注。
此致
敬礼
消费者 B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 篇三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消费投诉,包括保险消费者向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和保险消费者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
保险消费者向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是指保险消费者在保险消费活动中与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发生争议,向相关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反映情况,要求解决争议的行为。
保险消费者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是指保险消费者认为在保险消费活动中,因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存在违反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情形,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反映情况,申请其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是全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对全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应当明确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本单位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和工作岗位,配备工作人员,负责对本单位保险消费投诉的办理、统计、分析、管理工作。
保险公司及其省级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机构应当指定本单位分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为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责任人。
第六条 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机构应当加强对分支机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考核,协调和支持分支机构妥善处理各类保险消费投诉。
第七条 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建立保险消费投诉处理机制,积极协调、督促会员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及时处理保险消费投诉。
第八条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应当指导辖区内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并监督其规范运行。
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协调、督促会员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保险消费投诉,做好保险纠纷调解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促进保险纠纷调处机制正常运行。
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机构应当指导并支持分支机构参加当地保险纠纷调处机制,与保险消费者协商解决保险消费争议。
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具体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 篇四
保险公司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健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理念和要求体现在经营和管理的各环节、全过程,加强产品和服务信心披露,如实、详细、完整介绍产品、合同条款,严禁不实宣传、销售误导,严禁夸大保险责任或者保险产品收益、隐瞒保险合同重要内容等行为。应严格落实《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提升投诉处理时效,有效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同时,进一步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切实提升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水平,重点关注“一老一少”特殊人群,帮助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不断增强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 篇五
一、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主题
今年纪念活动的主题是“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二、活动内容安排
(一)召开全市消协联系分管局长、秘书长工作会议,部署全市3·15纪念活动。
(二)召开3·15纪念活动领导组会议暨3·15新闻发布会,各有关单位发布_年消费维权成果。
(三)各级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专项市场执法检查,举办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消协组织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点评、热点问题评议等活动。
(四)召开市里相关企业投诉分析通报会。
(五)与皖西日报、大别山晨刊、六安新周报、六安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联合开办专题、专栏。
(六)联合相关部门举办消费维权现场宣传咨询、诚信企业形象展示、真假商品识别、为民服务等多种形式纪念活动。
(七)开展百家厂商,多种商品让利销售活动。
(八)举办3·15纪念活动电视直播晚会。
(九)编印3·15专刊——《_年六安消费维权信息报告》。
(十)畅通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要把3·15纪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提高认识,各级工商、消协系统要高度重视3·15纪念活动,将它作为展示工商、消协形象、检查组织协调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形成合力。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认真组织,密切配合,每一项工作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切实履行职责,力争做到早筹划、早安排、早落实。
3、强化宣传,突出重点。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配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突出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宣传报道。各地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通过声势浩大影响广泛的纪念活动,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促使经营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法经营。各县区要认真做好3·15期间投诉调处工作,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4、认真总结,及时上报。3·15纪念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要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做好3·15活动总结上报,于3月18日前将文字材料、图片等资料ji中整理装订成册报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 篇六
第一节 保险消费投诉的提出
第十三条 保险消费者提出保险消费投诉,可以采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方式。
采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保险消费者应当将投诉材料发送至该投诉处理单位指定的通讯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采取电话方式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保险消费者应当拨打该投诉处理单位指定的电话号码。
采取面谈方式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保险消费者应当在该投诉处理单位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5名以上保险消费者拟采取面谈方式共同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应当推选1到2名代表。
第十四条 保险消费投诉应当由保险消费者本人提出,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二)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投诉的保险机构或者保险中介机构的名称;被投诉的保险从业人员的相关情况以及其所属保险机构或者保险中介机构的名称;
(三)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事实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保险消费者本人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但应当向投诉处理单位提交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投诉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当由保险消费者本人亲笔签名。
第十六条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可以同时提交书面材料;投诉处理工作人员也可以视情况要求投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采取面谈方式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可以同时提交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书面材料,或者填写相关投诉材料表格。投诉人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由投诉处理工作人员记录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基本情况、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并由投诉人签字确认。投诉处理工作人员也可以视情况要求投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采取电话方式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投诉处理工作人员应当记录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基本情况、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并可以视情况要求投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应当由投诉人亲笔签名。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投诉材料应当加盖本单位印章。
第十七条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管理部门应当对收到的保险消费投诉进行登记,投诉材料不完整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人补充提供。
保险消费者向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已经掌握或者可以通过有关信息档案获得的材料,不得再要求投诉人补充提供。
第十八条 保险消费者提出保险消费投诉,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保险消费者在保险消费投诉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投诉处理单位的办公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