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试通知范文 篇一
尊敬的同学们:
大家好!为了检验同学们对学习知识的掌握程度,提高学习质量,学校将于下周开始进行期中考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
1.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为下周一至下周五,每天上午8点至11点进行考试。
2. 科目安排: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生物。每科考试时间为1小时。
二、考试要求和注意事项
1. 考试要求:考试内容将覆盖本学期所学的知识点,同学们要认真复习,做好充分准备。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同学们不得携带任何学习资料进入考场。
2. 注意事项:考试期间,同学们要保持安静,不得交流。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包括手机、电脑等。违反考试纪律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成绩和评价
1. 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同学们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成绩。
2. 评价方式:学校将根据同学们的考试成绩进行评价,成绩将作为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考试后的复习和补救措施
1. 复习建议:考试结束后,同学们要及时复习,总结考试中的不足之处,查漏补缺,提高学习能力。
2. 补救措施:对于考试成绩不理想的同学,学校将组织专门的补习班,提供额外的辅导和帮助。
请同学们认真对待此次考试,珍惜学习机会,相信通过大家的努力,一定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祝同学们考试顺利!
学校考试通知范文 篇二
尊敬的同学们:
大家好!学校将于下周开始进行期中考试,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备考,现将考试相关的注意事项和复习建议通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1. 复习计划:同学们要合理制定复习计划,将学科知识进行分类整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
2. 复习材料:同学们要准备好相关的复习资料,包括教科书、习题集、笔记等,以便更好地进行复习。
二、考试注意事项
1. 时间安排:考试时间为下周一至下周五上午8点至11点,请同学们提前到达考场,避免迟到。
2. 考试用品:考试时,同学们需要自备2B铅笔、橡皮擦、直尺等考试用品。请不要携带手机、电子设备等非考试用品。
三、考试纪律
1. 考场要求:考试期间,同学们要保持安静,不得交流。考试开始后,不得离开考场,直到考试结束。
2. 作弊行为:考试过程中,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试后的复习与总结
1. 复习建议:考试结束后,同学们要及时进行复习与总结,查漏补缺,强化薄弱的知识点,提高学习水平。
2. 学习交流:同学们可以参加学科讨论班、学习小组等形式,与同学们一起交流学习心得,相互促进学习进步。
请同学们认真对待此次考试,做好充分的准备,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取得优异的成绩。祝同学们考试顺利!
学校考试通知范文 篇三
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xx]1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二、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14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月14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0月15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报名时间
20xx年7月19日9:00开始至7月28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11日9:00至13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八、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职〔20xx〕11号)文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xxx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4个科目。
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一)》、《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二)》的考试。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十、报名审核及缴费
十一、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3、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4、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5、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xx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校考试通知范文 篇四
1.理科实验操作: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两个学科。每科均为6道题,每题4组卷,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科的一组实验完成考试,时间20分钟。
2.体育: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其中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2项。考试总分为55分。其中必考项目25分,选考项目各15分。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
A.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B.选考项目:20xx年体育考试选考项目为5个。1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足球运球,考生任选两项(选考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三个项目的考试每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考务手册》为准。因天气等原因无法如期进行考试,考试顺延,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缓考于5月8日上午8时在屯溪五中进行。缓考的考试要求与正式考试相同。
学校考试通知范文 篇五
各位同学:
按照四川大学的教学进度安排,20xx年9月课程考试定于20xx年9月17日-18日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重要提示:
本次课程考试,系统将为本学期已选课并已达到学习期限(10天),课程状态为“在修”、预约次数为“0”的学生课程,根据本次课程考试计划安排执行自动预约。考试预约期即学生对系统预约结果的查询核对、修改期,请同学们及时登录学生中心进行预约信息查询及核对,并根据个人学习情况通知所属学习中心对约考课程进行调整。
补考、重修课程及遗留课程学生仍需要到学习中心报名进行集体预约操作。
以下科目分别安排在两个或三个场次,如果此科目与其他科目有场次冲突,学习中心老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预约其中1个场次。
一、具体要求如下:
1、 预约批次名称:川大20xx年9月课程考试,代码:1109
2、 本批次最大预约门次:10门。(包括已自动预约的课程)
补考、重修、实践、作业、论文考核等所有在考试计划中已安排的课程均需要进行预约,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四川大学20xx年9月课程考试计划》。
3、约考对象:1103入学批次以前,所有已交费选课并达到学习期限的学生。
学生选课至考试预约最短时间期限为10天(新生不受最短学习期限的限制)
4. 预约结果查询与修改:
学生查询、核对时间:20xx年7月22日-8月2日
请同学们尽早在此期限内完成预约信息的'查询、核对以及修改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预约将会给您的考试和学习进度带来不便,敬请配合。考务部将严格控制预约截止时间,预约截止后将不再处理预约信息。
5、 办理借考时间:借考学生需在预约截止前到所属学习中心统一填写借考申请表。
考试服务部
20xx年7月22日
学校考试通知范文 篇六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每年的司法考试将固定在每年9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时间
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5日、16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5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6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