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民事判决书范文 篇一
尊敬的法官:
案件的原告方张某,被告方李某,原告方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经过法院依法审理,现将判决如下:
一、事实和理由
原告方张某主张被告方李某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篇文章,其中涉及到对原告方名誉的侵犯。原告方认为这篇文章中的言论损害了其个人名誉权,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被告方李某则辩称其言论是真实的,并没有恶意侵害原告方的名誉权。
经过法庭的审理和调查,我们发现以下事实:
首先,被告方李某确实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篇文章,其中涉及到对原告方张某名誉的侵犯。这一点可以通过文章的内容和作者的证言得以证实。
其次,文章中的言论并非事实,是对原告方名誉的恶意攻击。原告方在庭审中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被告方所述的事实并非真实存在。
最后,原告方提出了经济损失的赔偿要求。根据原告方提供的证据,我们认为被告方的言论确实给原告方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被告方李某的言论构成对原告方张某名誉权的侵犯,且给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判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本院对本案作出如下判决:
1. 被告方李某立即删除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涉及原告方张某的文章,并在同一平台上公开道歉,向原告方赔礼道歉。
2. 被告方李某赔偿原告方张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
待本判决生效后,被告方李某应在15日内履行上述判决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
审判长:
审判员:
年 月 日
一审民事判决书范文 篇二
尊敬的法官:
案件的原告方王某,被告方李某,原告方以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履行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经过法院依法审理,现将判决如下:
一、事实和理由
原告方王某主张被告方李某在签订合同后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原告方要求被告方履行合同,并赔偿其经济损失。被告方李某则辩称合同的履行存在一些困难,并没有恶意拖欠。
经过法庭的审理和调查,我们发现以下事实:
首先,原告方王某与被告方李某确实签订了一份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点可以通过合同的存在和双方当事人的证言得以证实。
其次,被告方李某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原告方王某造成了经济损失。原告方在庭审中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被告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
最后,原告方提出了经济损失的赔偿要求。根据原告方提供的证据,我们认为被告方的违约行为确实给原告方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被告方李某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且给原告方王某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判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本院对本案作出如下判决:
1. 被告方李某应立即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原告方王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
2. 如被告方李某未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时支付赔偿金,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待本判决生效后,被告方李某应在15日内履行上述判决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
审判长:
审判员:
年 月 日
一审民事判决书范文 篇三
上诉状上诉人(一审被告):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住所地**省**市**区城西办事处xx社区北路xx小区公寓x楼。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彭,女,x年1x月2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土家族,住**市**区城北xxx宿舍1x组。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龙,女,x年1x月2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住**市**区城东洞庭大道东段附x号。
上诉人因原告彭与被告郭、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区人民法院x2年x月23日做出的(x2)武民初字第1xx1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一审判决程序违法,事实认定不清,明显偏袒被告,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理由:一审判决程序违法、事实认定不清、明显偏袒被告。
(一)本案原告委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x2)临鉴字第21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为自托,且鉴果与事实不符,其中:——————。一审法院应不予认可,且一审中被告又声明对自托的结论不应认可,故被告无需申请重新鉴定。
(二)、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x2)临鉴字第21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明确指出,如当事人后期手术成功则无需长期药物依赖,被告至今未行后期手术,成功与非,尚未自知,一审判决仍将后期手术费用及长期药物依赖一并判予我司赔偿,一审对其事实认定不清,且明显偏袒被告,不能领我方心服。根据《xxx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
x年八月一十三日
【夏季安全生产会议总结】6月4日,在巩留县委五楼大会议室召开了20xx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县委常委阿不都瓦里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副县长李刚别克主持召开,做了会议总结讲话,对会议精神落实做了重要安排,县安委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调解协议书和调解书的区别这几天帮着同事的老公在处理劳资纠纷的事情,她们现在走到仲裁程序了,但是公司同意和解。期间,我仔细的阅读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现其中有调解协议书和调解书,二者的法律效果...
一审民事判决书范文 篇四
执行申请人:
__x,女,1939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住______x路20号5号楼2单元302号。身份证:37__________x41
__x,男,1963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路20号5号楼2单元302号。身份证号码:37__________610
被申请人:
zzzz,男,1964年4月16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路,身份证号码:37__________117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判决书文号)第1741号]民事判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精神损失抚慰金80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250元人民币。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20__年1月13日法院名称做出[(判决书文号)第1741号]民事判决,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80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250元人民币,现在该民事判决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此致
________法院
一审民事判决书范文 篇五
1、诉讼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判决书应当写明诉讼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及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所在单位、职业、住所等,有第三人的,应写明第三人的情况。当事人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应当写明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基本情况,除此之外,还必须写明法人或非法人团体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2、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案由在法院立案时就明确。诉讼请求包括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包括被告的反诉请求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是指双方当事人各自对案件所认识的争议事实和理由。
3、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根据。判决的结论是在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前提下作出的,所以,判决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判决理由是有关法院依据所认定的事实和法律根据,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引出判决结论的过程的表述。
4、判决
结论。判决结论是判决的主文部分。
5、诉讼费用的负担。法院在案件审理终结后还应根据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按照诉讼费用负担的原则对诉讼费用的负担作出裁判。
6、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除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和适用特别程序审理作出的判决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均是可以上诉的判决,因此,在制作这些判决时,就必须写明上诉的有效期间和相应的上诉法院,以便当事人行使上诉权。
一审民事判决书范文 篇六
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李某,男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张某,男
一审被告:李某某,女
申请人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济民一终字第某号民事判决,特向贵院申请抗诉。
申请事项
申请贵院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济民一终字第某号民事判决,依法抗诉。
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判决符合《xxx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具体理由如下:
(一)原审判决认定,申请人、一审被告与被申请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属认定事实错误。
申请人与一审被告为姐弟关系,__年某月某日二人继承了本案诉争房屋,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在继承该房屋时,一审被告已经于__年某月某日与孙某某结婚,根据《xxx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一审被告继承的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产的共有人有三人:申请人、一审被告和孙某某。申请人与一审被告在未经另一共有人孙某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被申请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其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根据《xxx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只有经过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行为才有效。原审判决在未查明孙某某对申请人和一审被告的行为是否追认的情况下,径行认定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属认定事实错误。
(二)原审判决认定,办理过户的时间为给付首付款时,属认定事实错误。
首先,一审被告做出的“余款过户、贷款后付清”的意思表示无效。本案诉争房屋有三个共有人,在没有其他两个共有人的授权,事后也未取得他们追认的情况下,一审被告的意思表示不能视为是其他两个共有权人的意思表示,一审被告的该意思表示对其他两个共有人没有约束力。
其次,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过户的时间不明确,未明确约定买卖双方履行义务的先后顺序。《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条第四款约定,“甲方应于结清该房屋相关费用后,协助乙方办理该房相关的更名手续及房产证。”而该《房屋买卖合同》第四款规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从以上可以看出,该《房屋买卖合同》对办理过户的时间的约定是矛盾的,约定不明确。依据《xxx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在此情况下,双方应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本案中,跟据合同条款无法确定过户时间,只能按交易习惯确定,而房屋买卖的一般交易习惯为付清全部房款后办理过户手续。
综上,该房屋的过户时间应为付清全部房款时,而不是给付首付款时,因此,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二、原审判决符合《xxx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具体理由如下:
原审判决认为,被申请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属适用法律错误。如前所述,该房屋的过户时间为付清全部购房款时,在被申请人没有付清全款的情况下,原审法院依据《xxx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认定被申请人享有先履行抗辩权,判决申请人与一审被告办理过户手续,属适用法律错误。
三、原审判决符合《xxx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具体理由如下:
如前所述,孙某某是诉争房屋的共有人,其不参加诉讼,无法查明案情,依据《xxx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法院应当依职权追加其为被告。但原审法院没有追加,导致认定事实错误,把原本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有效,进而错误判决申请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故特申请抗诉,望支付支持。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