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诉求范文(精简6篇)

时间:2015-06-03 08:17:2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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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诉求范文 篇一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某市某小区的业主,我写这封信是希望能得到您的关注和帮助。

我所居住的小区是一个较大的居民社区,拥有数百户居民。近期,我们小区的供水问题日益严重,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供水管道老化严重,经常发生漏水现象,导致供水压力不稳定,有时甚至无法正常供水。而且,供水公司的维修人员对我们的投诉置之不理,一直未能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的小区居民已经多次向供水公司反映此问题,但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的回应和解决。作为居民,我们对此非常担心和不满。正常的供水是我们生活的基本需求,而且我们每个月都按时缴纳水费,供水公司却无法履行供水的基本职责,这是何等的不公平和不负责任!

我们理解供水公司也面临一些困难,但我们希望供水公司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确保我们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需求。我们建议供水公司加大对供水管道的维修力度,更换老化的管道,提高供水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我们也希望供水公司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及时回应和解决我们的问题和诉求。

我们相信,在您的领导下,供水公司一定能够积极采取行动,解决我们小区供水问题。我们也相信,您会给予我们的诉求充分的重视和关注,帮助我们解决这个困扰已久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帮助!

此致

敬礼

某市某小区业主代表

信访诉求范文 篇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某市某小学的家长,我写这封信是希望能得到您的关注和帮助。

我孩子所在的学校是一所知名的小学,以其优质的教育质量和良好的师资力量而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然而,近期我们发现学校的学生午餐质量有所下降,给我们家长和学生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首先,学生午餐的食物种类单一,缺乏营养。学校经常只提供一两种菜品,而且重复率极高,严重影响了学生的食欲和健康。其次,食物的质量也不尽如人意,经常出现食材不新鲜、炒菜油腻等问题。更让人担忧的是,我们了解到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也有待改善,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我们作为家长,非常关心孩子的饮食问题。我们认为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应该提供健康、营养丰富的午餐,为学生的成长提供良好的保障。我们希望学校能够加大对学生午餐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增加食物的种类和质量,改善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

我们相信,在您的领导下,学校一定能够积极采取行动,解决学生午餐问题。我们也相信,您会给予我们的诉求充分的重视和关注,帮助我们改善学生的饮食环境。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帮助!

此致

敬礼

某市某小学家长代表

信访诉求范文 篇三

第一,明白自己要表达什么诉求。自己要表达什么诉求,自己有什么事要反映,这在信访中非常重要。表达的诉求、反应的事,要有代表性,而且这些事自己做起来非常困难或者根本无法做。

第二,信访材料的标题要直观,要让人一看就一目了然。一般是用“关于xxxxxx的报告”,“关于xxxxxx的请示”。在标题中就要能反映出你要信访的问题,让党政机关或领导一眼就能看出你信访的目的。

第三,在正文开头要体现出你要信访的机关或领导。如:“XXX政府”,“XXX部”、“XXX厅“、“XXX局“、”XXX(书记、省长、部长、主任等等)“,这些要信访的机关或领导要顶格写。写了这些之后,不要用”你好“或”您好“等敬语。因为党和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为人民群众解决困难是其工作的职责。

第四,正文主体部分是信访材料的重要内容,要开门见山地把事情列出来。把信访的理由、自己有什么困难、自己遇到的阻力或者有什么打算在正文中要体现出来。讲述的这些问题,要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讲什么问题,不要浮夸,也不要缩小。

第五,结尾时要用词恳切,并且带有提请领导或党政机关重视的意思。一般这样写:以上问题完全属实,恳请XXX察明,恳请XXX早日解决为盼等等。这些习惯用语虽然在我们社会生活中习以为常了,但用词一定要注意恳切,给人诚恳的印象。

第六,落款要清楚、醒目,日期记载要写具体。正文写完了,直接写落款,不要写敬语或敬辞。一般是直接写信访人的名字、名称。日期写在信访人的名字、名称下面,要具体到年月日。信访人的名字、名称,信访日期都要写在纸张的右下方。

信访诉求范文 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根据会议议程安排,我向大家汇报___公司信访维稳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利川市电力公司信访维稳工作的基本情况

___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公司系统以摊子大、管理面宽、事务性工作繁琐为特点,加上退休、内退、合同工、工程临时用工等的特殊群体,稳定是头等大事,更是发展的大事,这是历年来公司每一届班子的共识。

近年来,随着国家民生政策的出台,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各方面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信访诉求也不断增加,稳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从中央到地方、从上到下对信访维稳工作都非常重视,中央三令五申保稳定。我们___公司党政班子更是不敢懈怠,全力履职。特别是近年来,我公司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稳定、促和谐”的总体目标,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努力解决信访职工的合理诉求,妥善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稳定与和谐的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多年来,未出现大的职工上访事件,也未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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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年以来信访维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公司积极作为,结合公司实际安排部署维稳工作,在全公司范围每季度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对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措施得力,公司保持了安定稳定的局面。

(一)健全工作机构。公司自上到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掌握维稳工作动态,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明确部门,责任到人。

(二)健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维稳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实施“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事、谁包案”的工作制度,始终把“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做好矛盾排查。公司各二级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都结合各自的工作进行矛盾纠纷排查,确保公司稳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干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着力排除不稳定因素,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了矛盾不回避,矛盾不上交、矛盾不搁置。“发现得早、化解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工作措施起到了明显的成效。

(四)重视上访信访工作。重视上访和信访工作,积极合理解决职工诉求。近年来,我们共收到13个信访件,已经全部妥善解决。

三、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机构健全,各司其职。进一步明确信访维稳“一把手”负总责,按照“党政组织齐抓共管,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具体做”的要求,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信访、维稳领导小组。通过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实施“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事、谁包案”的工作制度,把“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认真处置来信来访,杜绝了上访事件发生。信访、维稳的主体是职工群众。公司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处置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制度。同时,我们结合不同性质事件和群体信访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约访。特别是通过耐心细致的疏导解释,大多数职工能给予充分理解,同时也放弃上访,即使要上访,也不越级上访或群体上访,只是到公司反映自己的信访诉求。

(三)工作体会:一是健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消灭在最初状态,杜绝了群体上访事件,确保了公司的稳定。二是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加强信访信息的及时收集与处理,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狠抓源头,想方设法解决上访人的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具体操作中,我们认真执行“两个把握”,即“把握合情合

理,把握法律法规”,对确需解决的正当诉求,一方面努力争取政策扶持,一方面耐心解释,做好稳定工作,从而较好地从源头上遏制了信访势头。

经过公司系统的共同努力,我们切实解决信访中的合理诉求,确保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各项措施到位,做到了及时排查汇总企业的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努力化解疑难、纠缠上访,杜绝影响企业形象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各位领导,同志们,___公司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___公司将秉承优良传统,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争创一流业绩,用辛勤的汗水与智慧谱写新的奋进之歌,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信访诉求范文 篇五

一、主要措施

1、进一步夯实基础,着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按照区信访联席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各种活动,除每周党政领导接访外,增加每周二党工委书记及办事处主任两位主要领导接访日,建立党政领导接访台帐,加强信息沟通,使群众及时掌握和了解自身信访诉求的办理情况,减少和避免群众多头信访,各社区和综治信访维稳成员单位在重要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必须安排一名领导专门负责信访接访,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社区和萌芽状态;二是不断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理效率,进一步健全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群众信访事项工作的具体制度,确保群众的利益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不断减少信访案件“增量”化解“存量”;三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各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不安定因素,逐一建立滚动台帐,并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组织召开社区和部门联席会议,交办信访案件,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化解时限、明确稳定措施,并实行领导包案制。

2、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信访难题。一是不断完善部门之间与辖区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格局,推动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难题;二是大力引导上访群众依法解决信访矛盾,切实发挥司法渠道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逐步减少群众上访;三是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努力服务领导决策,通过对信访信息的研判,掌握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社会矛盾的苗头性动向和预警信息,提出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作用。

3、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着力抓好事要解决。一是强化初信、初访的办理,抓好初信、初访的立案率和解决率,避免小事拖大;二是进一步做好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对重信重访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深入审核分析案情,把解决信访诉求与解决生活困难,做好思想工作和依法处理结合起来,实行因案施策,对症下药;三是加大解决突出问题的调处力度,着力解决劳动就业、涉军、涉诉、社保、医保、企业改制等民生热点反映强烈的问题,凡诉求合理,符合政策的不打折扣,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进一步加大稳控工作力度,着力维护重要敏感时期的信访稳定。一是抓重点稳控,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全部逐人落实稳控措施,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对要求过高的教育到位,对无理纠缠的稳定到位,对触犯法律的处置到位,做到24小时不失控;二是强化应急处理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到区、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做好接访劝返工作。

五、进一步明确责任、着力抓好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各方面的责任,细化信访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将信访工作纳入社区和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二是完善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非正常越级上访的单位和部门实行“黄牌警告”,对因不科学民主决策,不依法行政和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信访事项“件件无差错,事事有回音。”

六、围绕办事处的重点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1、蒸水南堤(二期)风光带;2、西合路;3、小区提质改造。

2、积极完成上级党委、机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信访诉求范文 篇六

信访制度作为中国最基本的民意表达制度,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法院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但就实际情况而言,近几年来,这一民意渠道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下社会发展要求的问题。现行信访救济机制在大量社会矛盾面前表现出的软弱和力不从心,群体访、重复访和赴省进京访上升幅度大,法院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并且不断加强维稳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信访压力却未见明显下降,且矛盾化解成本日趋增加,陷入了“出力不讨好”的窘局。这种十分尴尬的局面,不仅严重影响法院的正常工作,也损害了法院和法官的形象。面对这样严峻的形势,如何让这种优良的表达民意制度在法院里再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按照“十八大”报告的要求,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涉诉涉法信访问题,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一、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讲,近几年来我院信访总量呈下降趋势,信访秩序基本正常。但是在每次院领导接待日时,来访的重访率呈上升趋势,要求面见领导的来访人数不断增加。我们认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缺乏统一规范

目前法律对涉诉信访的内涵、处理程序、处理原则、违法制裁等内容缺乏统一的规范,客观上给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了诸多困难。比如,对当事人滥用权利缺乏法律约束。当事人对生效裁判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向法院申诉、申请再审,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但是,部分当事人滥用这一权利,有的就同一问题到处申诉、上访、无理纠缠,甚至辱骂、威胁法院信访工作人员,重复访、越级访、闹访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法院正常的信访秩序和工作秩序。还有的当事人暴力访或以上访为名干扰审判秩序,但法律对这些行为的处理缺乏规制,解决信访难题的办法不足,信访工作一定程度上出现被动,影响了信访工作的有效开展。再如,目前申诉人对同一案件、同一问题,多次上访申诉或控告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上访人曾数次赴省进京上访,虽经多次协调,相关领导甚至多次与其对话,但效果并不明显。还有些案件的判决结果是正确的,但一些当事人抓住审判、执行中存在的瑕疵,如手续不规范、文字有误、承办人员言行有些欠妥等到处上访、控告。

据统计,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上旬,我院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仅指通过我院信访窗口)266人次、人民群众来访53人次;

共开展院领导接待日活动22次,总计接待各类上访人员595人次,其中初次到我院上访的仅仅95人次,占总数的,也就意味着高达的上访人员是“老上访户”或者“上访专业户”。有的案件已经进入再审程序,当事人依旧上访;

有的案件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不听解释、不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只要是有院领导接待日就来上访,变相给相关业务庭(包案专班)和审判执行人员施加压力;

有的经过我院、省高院再审并作出了裁判,当事人总认为法院的裁判错误坚持上访要求“纠错”。信访案件操作处理的不规范、不统一、不得力、不协调,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信访案件数量多、问题突出、矛盾尖锐的现实情况,不利于真正做到让当事人服判、息诉、罢访。

(二)忽视涉诉信访的诉讼性

涉诉信访与行政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的信访不同,有其自身特点,根本区别在于涉诉信访工作具有诉讼性。法院涉诉信访绝大多数表现为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告诉、申诉和申请再审,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诉讼行为,其诉讼性主要表现为请求法院启动诉讼程序。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就是按照法律规定,对告诉、申诉和申请再审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启动诉讼程序。对符合法定立案标准的,予以立案,反之,则驳回申请。然而,在现行信访制度中,当申诉人向国家机关申诉,国家机关认为申诉人有道理的,即以“有错必纠”为由要求法院复查进入再审,以息事宁人。有的新闻媒体仅听一面之辞便对法院裁判妄加评论,严重损害法院裁判的权威。

(三)目前一些处理办法有误导倾向

当前相关机关对待一些老大难信访问题的态度和处理结果,很容易让人产生“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印象。有的为求得一时的清静,做出无原则让步,使无理缠访缠诉的人得到一些好处,甚至赔钱了事,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无理缠访缠诉人的气焰,容易造成误导。此外,目前各级组织对进京上访很敏感,进京上访人数也已成为考评各级组织的一项指标。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部分上访人员坚持过高或无理要求,更动辄以越级赴省进京上访来要挟各级组织,给法院施加压力,或利用重大活动、传统节日、“两会”期间择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给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仅从去年年底的市五次党代会到今年的全国“两会”、省十次党代会、“十八大”几次重要会议召开看,我院一方面要专门派人到北京、武汉值守进行接访,另一方面还得安排干警在XX火车站、长途车站巡视,一旦发现上访人员就必须劝阻,未发现但接到通知的也必须派人把这些上访人员接回。这种做法客观上助长了上访人员在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上访或者威胁上访的不良风气,也根本无利于问题的解决。

(四)对司法权威构成冲击

虽然我们必须坚持“有错必纠”,但在我国现行再审制度下,法院裁判生效后处于随时可能被提起再审的状态,导致既判力的软化,损害了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有些上访人员拿着生效裁判直接到高一级法院甚至北京上访,上访者只要拿到上级机关开具的一份催办函便以为拿到了“尚方宝剑”,要求法院解决问题,不解决就又上访,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

(五)信访责任人的确定和考核存在不合理之处

有的部门将凡是与诉讼沾到一点边的信访都推向法院,既增加了法院的信访负担,又不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此外,目前从上到下把申诉控告、进京上访的人次作为考核各级组织称职与否的一项指标,有的甚至采取“一票否决制”,这种考核办法不仅会变相地引导各级组织去限制公民的上访申诉,而且会使得部分申诉人动辄以越级上访、进京上访来要挟解决他们也许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诉求”。

(六)相关机构之间工作协调不够给力

比如有的信访案件,当事人找到法院,我们审查发现不属于法院职责范围内解决的事情,在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后长时间没有回音,或者解决问题的态度消极、敷衍,进而导致当事人又反过来不停在我院、上级法院上访。有些最高法院、xxx常委会、湖北省委等领导机关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我们在转交、督办后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回复的寥寥无几。有的当事人在我院缠访,我们限期要求相关基层法院把上访人员接回,真正按照要求落实的也相当有限。

二、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当事人方面的原因

少数当事人欠缺相应法律知识,对一些基本法律问题存在一定误解,虽然经过多次的解释工作,但仍然不能正确认识,从而导致了不断重复上访局面的形成。例如遇到由于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时,当事人仍将责任归结到法院,指责法院执行不力。特别是对于在经济交往过程中自身应当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参与诉讼所需承担的风险,有些当事人缺乏清醒的认识。

也还有个人上访人员威胁要进京告洋状,要报复办案人员及其家属。部分上访人员法律基本知识的欠缺、做人做事基本原则的丧失,导致我们的信访工作人员、办案人员长期处于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也使得信访工作更加难以取得实质效果。

(二)法院方面的原因

1、法官办案效率不高。主要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责任意识不强引起,有的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不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案件久拖不决,使当事人对法院、承办法官产生不信任或抵触情绪,进而引发信访。

2、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强。少数法官态度粗暴、执法不文明,致使当事人对于法官是否能够公正执法产生怀疑;

甚至有极少数法官被金钱、人情关系所惑,徇私枉法,导致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服、不满引起上访。

3、审判质量不高。有些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不够透彻,承办法官又没有做好解释息诉工作,致使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能接受;

有的没有考虑执行效果,使得执行起来很困难,当事人在申诉无门的情况下,只能不断信访讨“说法”。

4、“执行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执行法官执行不力,执行拖拉,没有急当事人所急,甚至出现违法执行,这些也是引起信访的主要原因之一。

5、少数接待法官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做来访人的思想工作。来访的群众大多心情比较激动,容易产生抵触情绪,接待人员若不针对性地做解释说服工作,极易导致重信重访事件的发生。还有的承办法官对当事人初信初访处理重视不够,对于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妥善处理,从而引发当事人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三)社会其他方面的原因

1、复杂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客观上引发了一部分信访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迁,复杂的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客观上给法院的审理和执行带来了新的挑战。但有些矛盾的彻底解决需要社会相应配套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2、公众对法院执行效果的期望值过高。打官司尚有败诉的风险,执行上更是如此。执行效果综合了各方面的因素,比如申请执行人没有积极地提供执行线索,或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等。有些当事人对此不能正确认识或明知道这一点,但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仍然不断地上访、控告。

3、信访工作还没有完全形成一盘棋。信访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有些虽涉及到法院工作,但不是法院独家力量所能解决,需要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协作配合。如有时法院在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单位,但相关单位没有及时、妥善处理,从而引发了重复信访或越级上访。

4、部分媒体的误导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重复上访、缠访不良风气的形成。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媒体上反映的信访问题大多是百姓受冤屈,并最终通过不断的上访得以平反或者解决,而对于一些无理取闹者却缺乏相应的报道。这就给老百姓造成了一种印象,似乎凡是信访问题肯定就是法院或者其他机关的责任。同时,人民群众处于弱势地位,客观上也更能获取来自各方面的同情和关注。而事实上,由于一些当事人对法律问题不能正确理解,盲目地将媒体上宣传报道的案例作为典范进行效仿,从而加剧了一些信访问题不断反复、久拖不决的现象。

6、各级部门对信访工作的过高要求给信访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目前,上级部门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严格限制进京上访、越级上访人员,这在一方面表明了上级部门及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但另一方面也易使信访人员产生逆反心理,上面越是重视、越是限制,他越要到处写信、上访。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思考

(一)提高认识,规范审判和执行行为,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1、加强法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还必须从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公正执法、狠抓办案,以质量为中心,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对办案质量和效果的考核力度等措施,有效地促进执法办案水平和办案效率的提高,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

2、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司法廉洁。通过开展多样化、经常化的教育活动,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服务意识,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融入到立案、审判、执行全部过程中来,杜绝工作中的“冷横硬推、吃拿卡要”。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各项规定,及时教育处理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司法廉洁。

3、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应当准确表述当事人的诉求,对证据的采信与否论证清晰,在说理部分要充分运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把法理讲透、把情理讲明,做到“胜败皆明”。当事人对裁判有疑问和异议的,承办法官要做好答疑和解释工作,使其真正做到服判息诉。

(二)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1、要大力加强现代司法理念的宣传与普及工作,提高公民依法维权意识,提高社会司法裁判终局意识,树立司法权威,使每一位当事人能够通过司法途径和程序解决自身遇到的问题。

2、实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在当事人首次来咨询、立案的时候,对当事人进行正确的诉讼引导,使当事人在进入诉讼程序时了解一些基本的裁判规则,了解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客观地认识自己的诉求,理性地对待法院的裁判。

3、完善释明制度。释明制度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诉讼知识不足的困境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当事人的主张不明确、有矛盾,或者不清楚、不充分,或者当事人误认为自己提出的证据已经足够时,法官依据职权向当事人提出关于事实及法律上的质问或指示,让当事人排除不正确和矛盾的主张,澄清不清楚的主张,补充不充分的证据。完善释明制度,平衡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差异,引导当事人充分陈述、充分举证和质证,有利于案件的公正高效裁判。

涉诉信访案件的解决,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只要我们不断更新工作理念,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形成破解信访难题的合力,就会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信访案件。

(三)完善改革信访机制,统一处置标准

1、要严格明确涉诉信访案件。不能将当事人依法定程序表达请求,对当事人上访所反映的、正在审理程序中案件,一概纳入信访案件范畴,进一步严格要求,明确信访处理原则,建立终结程序,统一标准。

2、改革信访机制,建立大信访工作格局。立案庭是信访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其他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也应认真处理信访。从目前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看,涉及到全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没有各部门齐心协力,单靠信访部门是难以解决信访问题的。

3、加强信访司法解释工作和信访制度建设。提高法院地位,树立司法权威,赋予法院应有的权能。建议最高法院尽快出台法院信访工作司法解释,明确信访工作性质、范围、职能、信访工作操作程序、管理监督制度、考核奖惩办法,规范申诉上访范围、次数,制约或限制滥用权利的当事人,严厉处罚妨碍信访正常秩序并且给法院和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当事人。

(四)落实具体措施,尽力化解矛盾纠纷

1、建立全院、全员大信访格局,即院长对全院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部门的信访工作负责,庭长对全庭的信访工作负责,审判长对参加合议的案件负责,承办人对所办理的案件负责。

2、由专门机构负责全院的日常信访接待工作。所有来访先由信访接待室接待处理,信访接待人员应对来访事项进行解答,促使其息诉罢访或告知申诉渠道。建立信访日志和工作台账,定期(日、周、月)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

3、由专门信访机构做好信访分流工作,并建立约期接谈制度:正在审理和执行中的信访由相关业务庭负责接待处理;

投诉法官违法、违纪和其他控告的,由监察室接待处理。对来访当事人一般安排当天及时接待,当天不能接待的,实行约期接待,约期一般由案件承办人对来访人约期,案件承办人不在时,由庭、室负责人或内勤联系承办人后约定接待日期。

4、各业务庭室设立信访联络员一名(一般为中层干部),联络员的职责确定为负责本庭判后答疑和其他信访交办事项的分办、督办或回复;

排查上报本单位审理案件中的不稳定因素;

进行敏感案件宣判前的信访风险评估;

督促做好本单位的信访日志记录;

参与院领导接待日的接待;

参加每周二的信访例会。

5、实行涉诉信访案件交办(包案)原则,中央、省、市有关部门交办的涉诉上访案件一般按下列原则交办(包案)办理:案件承办业务庭或归口业务庭为承办单位;

正在复查、再审中的案件由立案二庭、审判监督庭包案办理;

经过复查和再审的案件,复查驳回和再审维持原判的案件,原业务庭为承办部门,再审改判的案件由审判监督庭承办;

原业务庭承办人、庭长为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分管院领导为包案领导;

若一次性交办的案件较多,则由分管信访的副院长与其他院领导协商进行平衡调剂,再明确包案单位和包案领导(可扩大至审判委员会委员)。包案案件的当事人来访一般由包案专班接待处理。

6、完善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每隔周三为院领导接待日,由院领导轮流接待来访群众,接待院领导可指定一名分管部门的信访联络员参加接待。当事人平时来访坚持要院领导接待的,由立案二庭联系值周的院领导约定时间予以接待。

7、实行院、庭领导信访、维稳值周、值日制度(值班表由办公室安排)。值周的院领导负责本周的信访、维稳工作,处理本周内的重大信访、维稳事项。值日的庭、室领导做当天信访、维稳工作,并做好重大信访日志的记录工作。

8、建立新进人员和新提拔人员信访窗口锻炼的制度。凡新提拔的干部和新进人员,原则上在信访窗口锻炼;

新提拔的干部一般不少于一个月,新进人员一般不少于二个月。

9、法警支队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和信访秩序的维护工作,负责对来访人员进行安检,收缴管制刀具、农药、讼衣和其他危险物品,防止上访人自伤、自残或伤害接待法官,负责院领导接待日安全、秩序维护,协助劝返滞留访当事人。

(五)实行劝返处理办法,维护信访秩序

1、对缠访、闹访、滞留访等非正常上访人员,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单位或包案专班。

2、对发生在市委、市政府、市xxx、我院的非正常上访,各责任单位即时派出专人或组建工作专班赶赴现场做工作,1小时不能劝离的,由庭长到现场做工作,2小时不能劝离的,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或值周的院领导。

3、每天下班前2小时,信访、维稳值日的庭室负责人、法警支队、信访接待室均在诉讼大厅内外进行巡查,对上访人员进行清场劝离。对不能劝离的,及时通知上访人案件所在业务庭或包案专班到现场做工作;

上访人滞留的,庭长、承办人、包案责任人不得离开,必须留下来做工作,直到上访人离开后方可撤离。

4、需要通知基层法院接回上访人的,按照我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切实防止和减少涉诉上访人员滞留的通知》文件执行。

5、对缠访、闹访、滞留访的,建立对其进行教育、警示、惩诫“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疏导,依法处理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违法上访行为,做好证据固定工作)。

信访诉求范文(精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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