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调解协议书 篇一
尊敬的各方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调解协议:
一、调解背景及目的
各方当事人在某事件中发生纠纷,为了维护各自合法权益,减少纠纷对彼此的损害,特进行此次个人调解。调解的目的是通过友好协商,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达成和解,并避免诉讼的发生。
二、调解过程及结果
1. 调解过程:各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均秉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协商,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通过相互沟通、交流,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
2. 调解结果:各方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并考虑双方的权益,达成如下调解结果:
(1)各方当事人互相谅解,愿意以和解的态度来解决争议。
(2)各方当事人同意共同承担解决争议所需的费用。
(3)各方当事人同意不再追究对方的责任,不进行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三、调解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的内容进行履行,并且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四、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成立后,各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努力,积极履行各自在协议中承担的义务。
2. 如果各方当事人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 本协议解除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各方当事人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无法达成和解,或者经过协商后无法解决争议。
2. 在本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各方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解决争议,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争议,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对于本协议解释、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如协商无效,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七、协议的生效与签署
本协议自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即成为调解双方的法律约束文件。
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甲方:
乙方:
日期:
个人调解协议书 篇二
尊敬的各方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调解协议:
一、调解背景及目的
各方当事人在某事件中发生纠纷,为了加强沟通,增进相互理解,减少纠纷对彼此的伤害,特进行此次个人调解。调解的目的是通过友好协商,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达成和解,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调解过程及结果
1. 调解过程:各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秉持平等、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协商,积极主动地交流意见,努力寻求共识,解决纠纷。
2. 调解结果:各方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并考虑双方的权益,达成如下调解结果:
(1)各方当事人相互谅解,愿意放下对方的过错,以和解的态度来解决纠纷。
(2)各方当事人同意互相让步,共同承担解决纠纷所需的费用。
(3)各方当事人同意不再互相追究责任,不进行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三、调解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的内容进行履行,并且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四、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成立后,各方当事人应共同努力,积极履行各自在协议中承担的义务。
2. 如果各方当事人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 本协议解除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各方当事人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无法达成和解,或者经过协商后无法解决纠纷。
2. 在本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各方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解决纠纷,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对于本协议解释、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如协商无效,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七、协议的生效与签署
本协议自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即成为调解双方的法律约束文件。
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甲方:
乙方:
日期:
个人调解协议书 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因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经过县信访局、xx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商贸办及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下,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XX县商贸办所占土地四至范围以xx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见本协议附件。甲乙双方所争议的土地使用权归甲方。
二、本协议的附件为xx县百货公司占地现状平面图。
三、甲方自愿在公司固定资产处理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人民币xxxxx万元整(¥xxxxxx元)。
四、甲方今后在xx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范围内(以xx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重建时,乙方不得阻挡。
五、如一方反悔,不履行本协议及附件的`义务,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及协议附件一式九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调部门和单位各执一份,县政府存档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协调单位签字:
日期:
个人调解协议书 篇四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于年月日在发生的人身损害相关事实进行确认,并经过友好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承担乙方因上述人身损害而发生的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
人民币万元(凭甲方认可的医院有效票据结算,如乙方弄虚作假,甲方有权追回乙方虚报的费用);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另行支付万元人民币。
三、上述两项费用为双方依据法律或者合同协商确定的,甲方赔偿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的全部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四、乙方收取上述费用后,本协议中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即处理终结,乙方不再向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主张任何权利。
五、乙方对甲方表示宽容和谅解,乙方并请求公安机关不再立案追究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也不再向法院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安机关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