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 篇一
民事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能够减轻法院负担,缩短诉讼周期,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在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中,我们可以看到调解书的结构和内容,以及如何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中明确了调解书的基本结构。调解书一般包括标题、调解进程、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争议事实和理由、调解内容和方式、调解效力等几个部分。这样的结构清晰明了,方便人民法院和当事人理解和执行。
其次,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中规定了调解书的必要内容。调解书必须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明确调解的方式和期限,以及调解书的效力等。这样的规定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调解的有效性。
最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中还强调了调解书的效力。调解书一经达成,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的内容,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的规定保证了调解书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是指导法院和当事人进行调解的重要参考。通过明确调解书的结构和内容,以及强调调解书的效力,可以提高调解的效率和有效性,实现纠纷的和谐解决。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 篇二
民事调解是一种灵活、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能够减轻法院负担,缩短诉讼周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中,我们可以看到调解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及其在实际纠纷解决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中明确了调解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调解书一般包括标题、调解进程、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争议事实和理由、调解内容和方式、调解效力等几个部分。这样的规定使得调解书的结构清晰明了,方便法院和当事人理解和执行。
其次,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中要求调解书必须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调解书应当明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明确调解的方式和期限,以及调解书的效力等。这样的要求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调解的有效性。
最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中强调了调解书的效力。调解书一经达成,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的内容,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的强调保证了调解书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是指导法院和当事人进行调解的重要参考。通过明确调解书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强调调解书的效力,可以提高调解的效率和有效性,实现纠纷的和谐解决。民事调解作为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应当得到更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 篇三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199×)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云,男,1957年生,汉族,农民,住江浦县刘新镇孔湾村三组。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征,男,1988年出生,汉族,学生,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李云(李征之父)。
上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李强,南京正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两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袁尚,男,教师,住江浦县新城中学宿舍。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浦县刘新镇集体商业总店(下称商业总店),住所地江浦县刘新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朱平,商业总店经理。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委托代理人陈康,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祝庆,男,江浦县供销合作社科长,住江浦县供销合作社宿舍。
案由:人身损害赔偿
上诉人李云、李征不服江浦县人民法院(1996)江民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撤销原判,判令被上诉人商业总店赔偿经济损失。
1995年10月12日李云从商业总店购买煤油1公斤,次日晚17时许将其用于照明发生爆炸,致李云、李征父子被烧伤。经医院诊断:李云为左上肢、右下肢10%面积Ⅱ°烧伤;李征头、颈、胸、双上肢13%面积Ⅱ°~Ш°烧伤伴感染。本院法医景德鉴定李征面部损伤属五级伤残。李云父子住院治疗期间,商业总店支付了医疗费1万元。尔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李云、李征于1996年5月诉至原审法院,要求商业总店赔偿14万元。原审法院判决李云、李征的诉讼请求后,李云、李征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
成以下协议:一、商业总店赔偿李云、李征经济损失4?2万元。扣除已付1万元,余款3?2万元,本调解书送达之日给付5000元,今年12月31日前给付5000元,1998年6月30日前给付5000元,12月31日前给付5000元,1999年6月30日前给付5000元,12月31日前给付7000元。
二、一审诉讼费250元,二审诉讼费50元,合计300元,商业总店负担250元,李云负担50元。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沈平
审判员:李峰亚
审判员:陈通
一九九×年七月八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