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书管辖权上诉状 篇一
裁定书管辖权上诉状是一种针对裁定书中管辖权问题提起的上诉状,其目的是为了申请上级法院对裁定书中的管辖权问题进行审查和裁决。在司法过程中,确保裁定书的管辖权是合法和正确的至关重要,因为管辖权的问题直接关系到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权限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
首先,裁定书中的管辖权问题是指法院是否具备审理和判决该案件的权限。在民事诉讼中,法院的管辖权主要包括绝对管辖权和相对管辖权。绝对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某些特定案件有明确的审理权限,如知识产权案件等。相对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某些案件在一定条件下具备审理权限,如当事人的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
然而,在实际审理过程中,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判断可能存在错误或争议。这可能是由于法院对相关法律条文解释的不一致,对事实和证据的认定存在差异,或者对管辖权规定的适用有误。当当事人认为法院在裁定书中对管辖权的判断存在问题时,可以通过提起裁定书管辖权上诉状的方式,请求上级法院对该问题进行审查和裁决。
裁定书管辖权上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上诉请求,即要求上级法院对裁定书中的管辖权问题进行审查和裁决;二是陈述事实和理由,即详细说明为何认为裁定书中的管辖权判断存在问题,可以引用相关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判例等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三是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如裁定书、法律文件、证人证言等,以便上级法院能够充分了解案件的背景和具体情况。
最后,裁定书管辖权上诉状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时限提交给上级法院,并缴纳相应的上诉费用。上级法院将对上诉状进行审查,并依法决定是否受理该上诉状。如果上级法院认为受理该上诉状有理由,并且确实存在管辖权问题,将进行审查和裁决,最终决定是否改变原裁定书中的管辖权判断。
总之,裁定书管辖权上诉状是一种重要的司法救济方式,可以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裁定书的管辖权是合法和正确的。当当事人认为裁定书中的管辖权判断存在问题时,可以通过提起裁定书管辖权上诉状的方式,请求上级法院对该问题进行审查和裁决。这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裁定书管辖权上诉状 篇二
裁定书管辖权上诉状是一种司法救济方式,用于申请上级法院对裁定书中的管辖权问题进行审查和裁决。管辖权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基础,因此对裁定书中的管辖权问题进行上诉,对于确保司法公正和维护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裁定书中的管辖权问题是指法院是否具备审理和判决该案件的权限。在民事诉讼中,法院的管辖权主要包括绝对管辖权和相对管辖权。绝对管辖权是法院对某些特定案件有明确的审理权限,如知识产权案件等。相对管辖权是法院对某些案件在一定条件下具备审理权限,如当事人的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
然而,在实际审理过程中,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判断可能存在争议和错误。这可能是由于法院对相关法律条文解释的不一致,对事实和证据的认定存在差异,或者对管辖权规定的适用有误。当当事人认为法院在裁定书中对管辖权的判断存在问题时,可以通过提起裁定书管辖权上诉状的方式,请求上级法院对该问题进行审查和裁决。
裁定书管辖权上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上诉请求,即要求上级法院对裁定书中的管辖权问题进行审查和裁决;二是陈述事实和理由,即详细说明为何认为裁定书中的管辖权判断存在问题,可以引用相关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判例等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三是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如裁定书、法律文件、证人证言等,以便上级法院能够充分了解案件的背景和具体情况。
最后,裁定书管辖权上诉状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时限提交给上级法院,并缴纳相应的上诉费用。上级法院将对上诉状进行审查,并依法决定是否受理该上诉状。如果上级法院认为受理该上诉状有理由,并且确实存在管辖权问题,将进行审查和裁决,最终决定是否改变原裁定书中的管辖权判断。
综上所述,裁定书管辖权上诉状是一种重要的司法救济方式,可以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裁定书的管辖权是合法和正确的。当当事人认为裁定书中的管辖权判断存在问题时,可以通过提起裁定书管辖权上诉状的方式,请求上级法院对该问题进行审查和裁决。这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裁定书管辖权上诉状 篇三
上诉人(原审被告):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董事长
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某某路南
代理人:山东法杰律师事务所王成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安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某某,董事长
住所地:安徽省某某市某某县某某街某某号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某某县人民法院(2010)来民二初字第00099-1号民事裁定书;
2、将本案移送至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和理由
2010 年7月15日,上诉人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就某某县人民法院受理被上诉人安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诉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某某县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某某县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该案应移送上诉人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010年7月22日,某某县人民法院就此作出了(2010)来民二初字第0009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人认为某某县人民法院的裁定违背了事实和法律规定,属于错误的裁定,应根照《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将本案移送至上诉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具体理由如下:
一、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原审裁定认为:本案中的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约定: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认定该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上诉人认为: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之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无效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的规定确定管辖。”2、在本案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问题上,当事人双方约定了“申请仲裁”或“起诉”两个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因此,在合同中,既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又选择人民法院管辖,违反了仲裁管辖权与法院管辖权相排斥的原则,可以认定双方对于以何种方式来解决双方争议并未达成合意,意思表示不一致,应当属于约定不明确,该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不明应属无效,因此,上诉人认为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二、某某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根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购货合同》第十二条条款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应为无效。故应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法定管辖界定本案管辖权,由于本案的上诉人(原审被告)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在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因此上诉人认为某某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三、本案应移送至上诉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本案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应为无效,故应该以法定管辖界定本案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确定的“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于本案的上诉人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在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因此上诉人认为该案应移送至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即符合法律规定,也充分体现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显得更为合适。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必然导致裁判的错误,故上诉人依法向贵院提起上诉,望裁如所请。
此致
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 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o年八月一日
裁定书管辖权上诉状 篇四
被上诉人诉上诉人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XX市XX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要求将该案移送XX市XX县人民法院管辖。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X月XX日(裁定书X月XX日送达上诉人)作出的(2011)X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上诉人的管辖权异议。上诉人认为,裁定书认定事实错误,应予撤销,理由如下: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本案应由XX市XX县法院管辖。
我国《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作为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招标投标行为都在XX市
场进行,XX市场应为合同履行地,该市场地址属于XX市XX县XX,因此本案应为XX市XX县法院管辖。另上诉人住所地为XX市XX县XX,综上,本案的管辖权在XX市XX县人民法院,而不应在XX区人民法院。
二、考虑本案的实际情况,将该案移送XX市XX县人民法院管辖更为合理。
本案招标投标行为都在XX市场进行,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查明案件事实,应将该案移送XX市XX县法院管辖。
综上,上诉人为维护合法权益,向贵院提出上诉,恳请贵院依法裁决!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