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创业补助申请 篇一
近年来,社会对于残疾人创业的支持力度日益加大。为了帮助残疾人顺利开展创业活动,政府不断出台各项政策和补助措施,其中就包括残疾人创业补助。残疾人创业补助是指政府为残疾人提供的一种资金援助,旨在帮助他们解决创业过程中的资金困难,提高创业成功率。本文将介绍残疾人创业补助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首先,残疾人创业补助的申请流程如下:
第一步,了解政策。在申请残疾人创业补助前,残疾人应该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包括补助资金的来源、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可以通过互联网、残联等途径获取相关信息。
第二步,准备申请材料。根据政策要求,残疾人需要准备相关申请材料,比如身份证、残疾证、创业计划书、财务报表等。申请材料的准备要尽量完整、准确,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第三步,填写申请表。根据政策要求,残疾人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在填写申请表格时,要认真、细致地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和填写好的申请表格一起递交给相关部门。递交方式可以是邮寄、传真或亲自到相关部门进行提交。
第五步,等待审核结果。递交申请材料后,残疾人需要耐心等待政府部门的审核结果。在等待期间,可以随时关注申请进度,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审核情况。
第六步,领取资金补助。如果申请审核通过,残疾人可以按照相关程序领取补助资金。在领取资金时,要注意核对相关信息,确保资金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除了以上的申请流程,残疾人在申请创业补助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符合相关的申请条件。不同地区、不同政策对于残疾人创业补助的申请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残疾人在申请前要仔细阅读政策文件,确保自己符合相关条件。
其次,要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残疾人在申请时要尽可能准备齐全、准确的申请材料,以提高申请通过的概率。
最后,要保持积极的沟通和合作态度。在申请过程中,残疾人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配合,及时解答问题,提供所需的补充材料,以便顺利完成申请。
总之,残疾人创业补助是促进残疾人创业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残疾人在申请补助时要了解政策、准备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格、递交申请材料、等待审核结果,并注意符合申请条件、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保持积极的沟通和合作态度。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帮助更多的残疾人顺利开展创业活动,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
残疾人创业补助申请 篇三
残疾人创业就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残疾类别 残疾等级 文化程度 残疾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年人均收入 家庭人口 家庭住址 创业就业项目 种植种类 种植规模(亩) 养殖种类 养殖规模(头) 经营种类 经营规模
(注册资金 万元) 店铺名称 店铺规模(平方米) 项目投资总额 自筹资金 补助资金额度 其他资金来源 村(居)委会推荐意见
年月日 乡镇(街道)审查意见
年月日 县级残联审核意见
年月日 设区市
残联审批意见
年月日
本表一式三份,并附申报报告、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双面)三份
残疾人自主创业补助申请【2】
一、自主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自主创业且申请时仍在正常经营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1、取得厦门市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1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营每满一年给予3000元经营补贴。
2、取得厦门市或区民政部门登记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营每满一年给予3000元经营补贴。
3、取得厦门市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营每满一年给予3000元经营补贴。
视力残疾人取得厦门市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及市残联核发的《厦门经济特区盲人保健按摩个体从业资格证》,从事盲人按摩业,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8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营每满一年给予3000元经营补贴。
二、对残疾人创业带动残疾人就业的奖励
本市户籍残疾人自主创业后吸纳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享受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资性补贴政策的单位除外),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实际在岗就业一年以上的,每吸纳一人给予2000元/年奖励。
三、适用原则
1、残疾人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即:男16周岁-60周岁,女16周岁-50周岁;
2、同一人员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在一个以上的,按一个的标准给予补贴;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创业补贴为一次性扶持;
5、经营性补贴从领取创业补贴满一年后起实行,为期3年;
6、申请补贴和奖励的残疾人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以及在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求职登记;
7、各级残疾人联络员、进入福乐家园和街(镇、场)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的人员以及享受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助的'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四、申请和审批
(一)自主创业补贴
1、办理时间和程序
(1)办理时间
2011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半年,且目前仍在正常经营的,于2012年7月1日-2012年7月20日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
2011年12月31日之后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满半年的,可于次月的1日-20日申请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
经营性补贴实行一年一补,每年的7月1日-7月20日申请办理上一年度的补贴。
(2)办理程序
申请人填写《厦门市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由所在社区(村委会)、街(镇、场)初审后,报区残联;区残联于截止受理日期后15个工作日内到申请人经营地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报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于1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各区残联,由申请人所在社区(村委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残联将资金转入申请人银行账户内。
2、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厦门市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2)固定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盲人按摩业主还需提供《厦门经济特区盲人保健按摩个体从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的《身
份证》、《户口簿》、厦门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1、办理时间和程序
(1)办理时间
创业带动残疾人就业奖励实行一年一补,每年的7月1日-7月20日申请办理上一年度的奖励。
(2)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向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在受理日期截止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查通过的申请材料报区残联;区残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于1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各区残联,由区残联将奖励资金转入申请单位银行账户内。
2、所需材料
(1)《厦门市残疾人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申请表》;
(2)固定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盲人按摩业主还需提供《厦门经济特区盲人保健按摩个体从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厦门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5)经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确认的《在岗残疾职工核定结果通知单》;
(6)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由地税部门出具并确认的用人单位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所招收的残疾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最新残疾人创业优惠政策【3】
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残疾人如何申请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
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威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
申请具体流程如上图所示。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程序相同。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根据《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1997]第37号令)规定:本省行政区域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时未达到比例的单位,每年度必须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劳动者都有哪些权益?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用工单位在职工的招用、聘用、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并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应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中国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国残联教就字[1999]87号)规定:除宣布停产和破产的企业外,有生产任务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进行改组、改制的企业,一般不安排残疾职工下岗、裁员。
残疾人所在的单位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有益活动,其在集训、比赛、表演期间,视为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