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精简3篇】

时间:2011-01-07 03:45:4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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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校园网络借贷相关人士:

近年来,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快速发展,给广大学生和家庭带来了诸多便利。然而,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风险,给学生们的学业和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保护广大学生的权益,提高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和透明度,特发布本通知,希望各方共同遵守并加以执行。

一、加强校园网络借贷平台监管

1. 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和备案,确保平台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借贷项目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借贷资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3. 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应定期公布运营数据和风险提示,提高用户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强学生借贷信息保护

1. 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应加强学生借贷信息的保护,严禁未经学生本人同意将其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2. 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借贷信息不被泄露和滥用。

三、加强学校和家长的监督和引导

1.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借贷行为的监督和引导,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借贷观念。

2. 家长应关注孩子的借贷行为,引导他们理性借贷,避免过度借贷和不良消费习惯的形成。

四、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

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2. 学校和社会组织应加强学生的金融素养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借贷观念和风险意识。

五、加强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

1. 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应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学生和家长的投诉举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2.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校园网络借贷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对违规平台和个人进行处罚和惩戒。

六、加强合作与沟通

1. 学校、家长、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合作与沟通,共同维护校园网络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2. 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应加强与学校和家长的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和回应疑虑。

希望各方共同努力,积极配合,共同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借贷环境,确保他们的学业和生活不受干扰。

特此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校园网络借贷平台运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保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权益,提高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和透明度,特发布本通知,希望各方共同遵守并加以执行。

一、加强平台的合规经营

1. 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和备案,确保平台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借贷项目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借贷资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3. 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应定期公布运营数据和风险提示,提高用户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强借贷信息保护

1. 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应加强借贷信息的保护,严禁未经用户同意将其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2. 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借贷信息不被泄露和滥用。

三、加强用户教育和风险提示

1. 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应加强用户教育,提高用户的借贷意识和风险意识,引导用户理性借贷。

2. 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应在借贷过程中向用户提供风险提示,明确借贷的利率、费用和还款方式等信息。

四、加强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

1. 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应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举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2.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校园网络借贷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对违规平台和个人进行处罚和惩戒。

五、加强合作与沟通

1. 学校、家长、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合作与沟通,共同维护校园网络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2. 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应加强与学校和家长的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和回应疑虑。

希望各方共同努力,积极配合,共同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一个安全、透明的借贷平台,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特此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 篇三

关于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

  昨日(8月30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关于规范深圳市网络借贷借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校园贷进行规范。

  《通知》要求,必须审查学生借款用途。“除助学贷款、创业贷款等有助于学习工作的贷款业务外,各企业不得向借款学生提供其它用途的贷款。”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也就是说,借款用途只能用于助学或者创业,贷款进行消费则不被允许。

  据悉,《通知》针对的是“注册在深圳市相关机构,以及没有注册在深圳,但在深圳有相关业务的”。要求从即日起,深圳地区各企业新增校园网贷业务必须按照通知的要求开展;对于存量业务给予三个月整改期。

  校园贷问题不断

  《通知》表示,由于准入门槛低,监管相对滞后,行业内出现了变相发放高额利息的贷款、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影响学校的和谐稳定。

  据悉,2015年,全国在校大学生约为3000万左右。而在这些大学生中,超八成有资金短缺情况,潜在市场规模达近千亿元。

  不过,由于校园贷业务机构的.参差不齐,暴露出的问题也不断增加。如此前曝出的大学生因无法还款自杀、被人冒名顶替贷款以及“裸条”等。

  今年5月,教育部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预警、应对机制。曾光表示,校园网贷乱象丛生,愈演愈烈,需要及时规范。

  严禁线下销售和校园代理

  《通知》要求开展校园贷的企业必须遵循“九项”规定,包括必须保证学生信息安全、严禁非法催收等方面的问题。

  《通知》中显示,各企业要明确告知借款学生实际的综合借款成本。

  同时要求必须审查学生借款用途,“除助学贷款、创业贷款等有助于

学习工作的贷款业务外,各企业不得向借款学生提供其它用途的贷款。”并且,借款必须获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是具有公益性质助学贷款则需要学校的书面同意。

  对于目前采用较多的校园代理,《通知》也给予了规定,要求严禁线下销售和校园代理,“各企业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严禁委托学生、校园工作人员或校园商户等在校内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上线下宣传、推销或代理活动。”

  “由于某些不良平台的行为以及不良中介的助推,让校园贷戴上了某些邪恶的标签。作为协会倡导平台、机构的规范性要求,有利于将正规机构与不良机构作出区分。”壹宝贷总经理罗浩杰表示。但他认为,作为一个地方性协会,更多的是一种自律组织的功能,明确提出禁止条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

  曾光表示,发文的背景是配合深圳市各监管部门对市校园网贷业务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吗,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协会将对社会公告并上报市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精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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