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 “地条钢”的通知 篇一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大量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的案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川省决定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以确保市场的公平有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四川省将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的打击力度。各级政府将加强对生产销售“地条钢”的监管力度,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惩处,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将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机构的合作,形成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的合力,全面铲除这一恶劣现象。
其次,四川省将加强对“地条钢”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在生产环节,将加大对“地条钢”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对于未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立即停产整顿,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在销售环节,将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对于销售“地条钢”的商家,将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通过加强对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将有效遏制“地条钢”的生产销售,切断其利益链条。
此外,四川省将加强对“地条钢”使用方面的监管。对于在工程建设中使用“地条钢”的行为,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违法违规使用“地条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通过加强对使用环节的监管,将防止“地条钢”进入工程建设领域,从源头上遏制“地条钢”的使用。
最后,四川省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人民群众普及“地条钢”的危害和防范知识,增加人民群众对“地条钢”的认识,提高人民群众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的氛围。
四川省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力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的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的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的公平有序将得到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得到更好的保护。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建美好四川!
四川省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 “地条钢”的通知 篇二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大量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的案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川省决定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以确保市场的公平有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四川省将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的打击力度。各级政府将加强对生产销售“地条钢”的监管力度,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惩处,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将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机构的合作,形成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的合力,全面铲除这一恶劣现象。
其次,四川省将加强对“地条钢”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在生产环节,将加大对“地条钢”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对于未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立即停产整顿,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在销售环节,将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对于销售“地条钢”的商家,将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通过加强对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将有效遏制“地条钢”的生产销售,切断其利益链条。
此外,四川省将加强对“地条钢”使用方面的监管。对于在工程建设中使用“地条钢”的行为,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违法违规使用“地条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通过加强对使用环节的监管,将防止“地条钢”进入工程建设领域,从源头上遏制“地条钢”的使用。
最后,四川省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人民群众普及“地条钢”的危害和防范知识,增加人民群众对“地条钢”的认识,提高人民群众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的氛围。
四川省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力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的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的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的公平有序将得到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得到更好的保护。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建美好四川!
四川省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 “地条钢”的通知 篇三
四川省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 “地条钢”的通知
“地条钢”有两个概念。一个是原始概念或狭义概念,即钢铁行业内部对小钢铁企业采用模铸工艺生产、长度一米二左右的条形钢坯的形象化俗称。另一个是部门概念或广义概念,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
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严厉打击制售“地条钢”是中央的要求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最近,省里再次派出6个暗访督查组,对除甘孜州、阿坝州以外的19个市(州)进行了全覆盖暗访督办。督查发现以下主要问题:部分企业相关手续不完善,存在批建不符的问题;部分企业拆除不到位,存在死灰复燃和继续违法生产“地条钢”的可能;部分市(州)仍存在认识不到位、推动工作不力、督查监管不到位、不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情况等问题,个别地方政府部门落实政策和规定不力;部分市(州)政府只看重当前的整治,忽视长效机制的建立,综合施策的措施不到位。
为进一步做好钢铁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坚决彻底清除“地条钢”,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二、进一步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梳理排查工作,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杜绝边减边增,坚决打击弄虚作假,坚决禁止违法违规建设,坚决防止死灰复燃,以形成“零容忍”的震慑态势严厉打击“地条钢”。要在立项审批、环评、安全、用地、用电、生产许可、工商税务登记等方面,对涉钢企业进行全面仔细核查。继续做好涉嫌生产销售“地条钢”的“拉网式”排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供电部门要密切监测涉钢企业的用电情况,对出现用电量异常的企业及时核查,通报相关部门,抓紧调查处理。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严肃问责。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明晰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加大督查、考核、问责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包庇纵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监管不力的`,要坚决查处。对查明查实的违法违规违纪情况,所有涉事企业和政府失职人员必须严厉追责问责到位。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加强通报,并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特别是1月20日以后还在顶风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的行为,一经查实,必须严肃问责,确保按国家要求全部拆除生产“地条钢”的相关设备。
四、进一步完善机制,形成合力。由省化脱办牵头,抓紧研究构建强有力的监管机制,经济和信息化、工商、质监、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公安、安监、电力等部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
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对钢铁行业特别是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的监管,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监管机制。特别是要高度关注机械加工制造、铸造类企业的装备、生产情况,坚决杜绝“挂羊头卖狗肉”和“黑户”企业。要加强“地条钢”销售使用情况核查,经济和信息化、工商、质监、发改、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安监等部门联手,重点对2013年以来“地条钢”的市场流向开展调查,对查实用于重点工程、民生项目、灾后重建项目的,必须责令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五、进一步优化服务,推进发展。按照“放管服”部署和“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流程、明确时限、提高效率,切实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继续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后续工作,抓紧证照注销,加强防范和及时化解系统性债务风险,进一步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稳定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去产能工作“回头看”,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确保落后产能淘汰出清、“僵尸”企业应退尽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信息技术、大数据等现代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为推进去产能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办公厅
2017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