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校领导、各位教职工:
近年来,高校高层次人才流动的问题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为了更好地推动高校高层次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提高高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我校决定坚持正确导向,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人才流动。特向全体教职工发出以下通知:
一、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应该致力于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我们将加大引进人才的力度,提供优厚的待遇和良好的科研环境,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加盟。同时,我们也要注重培养内部人才,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平台,激发他们的潜力和创造力。
二、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
高校人才流动要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不能出现任人唯亲、关系户等不正之风。我们将建立健全人才选拔机制,通过公开招聘、竞争评选等方式,选拔出真正优秀的人才。同时,我们也要加强评价体系的建设,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人才的流动是建立在真正的能力和贡献基础上。
三、加强人才交流和合作
高校之间的人才交流和合作是推动高层次人才流动的重要途径。我们将积极与其他高校和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共享人才和资源。同时,我们也要加强与企业和社会的联系,为人才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创业机会,实现人才的优化配置。
四、加强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
人才流动需要有保障和激励机制作为支撑。我们将完善人才流动的相关政策,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和福利待遇,让人才们在流动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和收益。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人才的关怀和培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加强人才流动的宣传和引导
人才流动是一种正常现象,我们要正确引导和宣传。通过宣传高校人才流动的好处和意义,让更多的人才认识到流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我们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让人才们明白,只有在流动中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和梦想。
高校高层次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是高校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才个人发展的需要。希望全体教职工积极响应,共同努力,推动高校人才流动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谢谢大家!
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教职工:
为了进一步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提高高校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我校决定采取一系列措施,坚持正确导向,推动人才流动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优秀人才引进机制
为了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加盟我校,我们将建立完善的引进机制。通过公开招聘、竞争评选等方式,选拔出真正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造诣的人才。同时,我们也将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优厚的待遇,为人才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支持。
二、加强人才培养和发展
高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我们将加大对内部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人才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同时,我们也将为人才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晋升通道,激发他们的创新潜力和工作热情。
三、加强高校间的人才合作和交流
高校之间的人才合作和交流是推动高层次人才流动的重要途径。我们将积极开展与其他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共享人才和资源,推动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的深入发展。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企业和社会的联系,为人才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创业机会。
四、完善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
人才激励和保障是促进人才流动的重要保障。我们将完善人才流动的相关政策,提高人才的职业发展环境和待遇。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人才的关怀和培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加强人才流动的宣传和引导
人才流动是一种正常现象,我们要正确引导和宣传。通过宣传高校人才流动的好处和意义,让更多的人才认识到流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我们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让人才们明白,只有在流动中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和梦想。
希望全体教职工积极响应,共同努力,推动高校人才流动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谢谢大家!
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 篇三
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
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高校不得竞价抢挖人才”,侧面印证全国高校新一轮人才竞争正如火如荼展开。这份文件的全称为《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通知》的对象是“部属各高等学校”,不包括同样参与了“竞价抢挖人才”的地方院校。而据笔者从几所地方院校了解的情况看,有些所谓的“人才引进”实际上已经涉嫌“学术不端”,比如“买署名”。
教人厅[2017]1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
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和推进直属高校人才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校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部署人才工作,谋划大局,把握方向,解决问题。根据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制定切合实际的人才发展规划,统筹处理好培养和引进、当前和长远、国家需要和学校发展之间的关系。切实提高内部治理水平,落实为人才松绑改革要求,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待遇适当、无后顾之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发展环境。不求急功近利,不求轰动效应,不求表面之功,注重于打基础、利长远,把握好引才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优先次序。
二、坚持正确的人才流动导向。高校高层次人才流动要服从服务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从服务于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人才竞争要有国际眼光,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注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继续加大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西部、东北地区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倾斜力度。不鼓励东部高校从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
三、科学合理统筹人才薪酬待遇。坚持激励约束并重、精神物质激励结合,建立与岗位职责要求相统一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合理确定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完善内部收入分配体系。完善职业年金等延期支付方式,建立人才薪酬待遇与其履职年限、长期贡献相匹配的机制,引导高层次人才长期稳定服务。高校之间不得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不得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头衔”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
四、认真落实规范管理要求。人才引进须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原则,同时要加强审核论证,切实把好人才的政治关、学术关、
师德师风关。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应模范遵守聘任合同,聘期内或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工作单位。对“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人才计划申报中审核把关不严或出具虚假材料的高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聘期内因个人原因擅自离岗的,停发并追回奖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撤销“长江学者”称号,取消相关人才计划和教学科研表彰奖励参评资格。五、加强团结教育和引领服务。强化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高层次人才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认识义和利、群和己、成和败、得和失。引导高层次人才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倡导并践行静心育人、潜心科研、淡泊名利、重诺守信的良好风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制度,班子成员要带头听取专家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密切思想感情联系。
六、推进高校自律约束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专业组织作用,开展人才流动趋势研究,建立人才信息平台,发布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公开加强公众监督。提倡高校间约定同一地区人才薪酬最高限额,合理引导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鼓励高校建立协商沟通机制,探索建立人才成果合理共享机制,探索人才流动中对前期培养投入的补偿机制,努力形成高校、人才各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落实本通知情况请及时报我部。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