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精简3篇)

时间:2014-06-01 05:20:4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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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 篇一

近年来,厦门市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管理,维护市场稳定和公平,厦门市政府发布了《厦门市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

首先,通知明确了厦门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定位,即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不动摇,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松动。这一定位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厦门市政府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其次,通知强调了对房地产市场各类主体的监管责任。厦门市政府将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各类主体的监管。同时,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第三,通知提出加强土地供应的措施。厦门市政府将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保障住房用地供应,加大对住宅用地的供应,满足市民的住房需求。同时,对商业地产、办公楼等非住宅用地的供应也将得到适当调整,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多元化发展。

第四,通知强调了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机制的重要性。厦门市政府将建立完善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对市场供需情况、房地产价格和销售情况等数据的监测和分析,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提前预警,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总之,厦门市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和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导和措施。厦门市政府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各类主体的监管,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建立完善的市场监测和预警机制,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长远发展。

厦门市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 篇三

厦门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

  在继上周五我市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措施后,昨日,调控措施再次加码——为合理引导住房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措施将从今日开始执行。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

  厦国土房〔2017〕14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合理引导住房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

  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实际,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四、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依合同约定开竣工、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变相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虚标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2017年3月29日起实施。

  2017年3月28日

  相关资料:

  住房限购升级

  外地户籍购房门槛提高

  针对非本市户籍人群购房,本次调控又加码了。

  去年十月,我市房地产调控“升级”,针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上周五出台的调控新措施又指出,本市户籍单身者已拥有一套房产的,将不能再在本行政区域内购买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而昨日的新措施,通过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保的年限条件,将非本市户籍居民的购房门槛再次提高——《通知》中,将原有“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调整为“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这标志着我市住房限购进一步从

严。

  业内人士评价,限购政策的再加码,将利好的天平又更偏向于本地刚需型购房人群,与前几日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新措施互相配合,将有可能产生一轮新的良性循环,让刚需购房者能从投机、投资性购房者口中“抢下一口粮”,拥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和余地,楼市成交量、房价也将逐步趋于平稳。

  认房又认贷

  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信贷政策

  住房信贷政策方面,《通知》中明确的内容与去年的政策相较,也有所升级。

  针对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自去年7月15日、10月5日的政策调整后,新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差别化信贷政策。《通知》指出,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实际,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所谓“认房又认贷”,其实很好理解,就是商业银行在判定一套房子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时,贷款人曾经有过几次购房贷款经历、名下还有几笔购房贷款未还清不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贷款人名下拥有几套房,也将对贷款产生影响。举个例子,今后拥有一套住房且贷款已经结清了的购房者,若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就将执行“认房又认贷”,比照二套房执行。具体涉及认房又认贷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将由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制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昨日出台的调控政策对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缴存年限规定进行升级。《通知》指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而原有的政策规定只需满半年。

  两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将被严查

  昨日出台的调控政策中,又重申了将对两类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查——一是严查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依合同约定开竣工、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变相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查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虚标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这是继上周五我市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新措施之后,再次重申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厉打击,足见相关部门对此的重视程度。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说,列在严查之列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都与炒作楼市、房价息息相关,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都将严惩不贷、“顶格”处理。

  事实上,近期市国土房产局一系列专项检查行动,足见其打击涉及炒房、推高楼市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截至目前已有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被暂停网签资格,其中2家已被立案调查。下一步,市国土房产局等相关部门还将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向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出重拳。

厦门市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精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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