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度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简3篇)

时间:2019-07-07 02:13:4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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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度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同事:

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专利领域的发展状况,为国家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部决定开展度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通过开展全国专利调查,深入了解我国专利申请、授权、运用等情况,掌握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现状与问题,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调查内容

1. 专利申请情况:调查各省份、各行业的专利申请数量、类型、申请人等情况,分析专利申请的热点领域和趋势。

2. 专利授权情况:调查专利授权的数量、类型、授权率等情况,分析专利授权的地域分布和行业特点。

3. 专利运用情况:调查专利运用的数量、类型、运用率等情况,分析专利运用的行业领域和效益。

4. 专利保护情况:调查专利保护的数量、类型、保护率等情况,分析专利保护的地域分布和行业特点。

三、调查方法

1. 调查对象:调查范围涵盖全国各省份、各行业的专利申请、授权、运用情况。

2. 调查方式: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方法,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

3. 调查时间:调查工作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启动,预计历时6个月,届时各地将有专门调查组进驻,具体调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配合要求

1. 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各地要积极配合调查组的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完整。

3. 各地要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专利调查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广泛征集各类意见和建议。

请各位同事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确保本次专利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谢谢大家的合作!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12月1日

开展度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同事:

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专利领域的发展状况,为国家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部决定开展度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本次专利调查工作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我国专利领域的发展情况,包括专利申请、授权、运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情况,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将涵盖以下内容:

1. 专利申请情况:分析各省份、各行业的专利申请数量、类型和趋势,了解专利创造的热点领域和趋势。

2. 专利授权情况:了解专利授权的数量、类型、授权率等情况,分析专利授权的地域分布和行业特点。

3. 专利运用情况:调查专利运用的数量、类型、运用率等情况,分析专利运用的行业领域和效益。

4. 专利保护情况:调查专利保护的数量、类型、保护率等情况,分析专利保护的地域分布和行业特点。

三、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将采用多种方法,包括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和数据分析等,以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各地将配备专门调查组,负责进驻各地,与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深入交流和调研。

四、配合要求

为了确保本次专利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需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1. 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2. 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和信息,确保调查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3. 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专利调查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广泛征集各类意见和建议。

请各位同事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确保本次专利调查工作的圆满完成。谢谢大家的合作!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12月1日

开展度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 篇三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

  从字面上讲,"专利"即是指专有的利益和权利。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专利是世界上最大的技术信息源,据实证统计分析,专利包含了世界科技技术信息的90%-95%。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规字〔2017〕210号

  各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

  根据工作计划,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我局今年将继续开展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17年度专利调查对象涉及全国23个省(区、市)拥有有效专利的专利权人及相关专利信息。

调查样本及问卷另行提供。

  二、调查安排

  (一)调查采取全国统一规划、地方分块实施的`方式进行。我局统一制定调查问卷,并与地方知识产权局签订专利调查工作合同,约定工作内容、进度、经费等事项。

  (二)本次调查采用网络填答方式,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调查对象填答调查问卷并回收。我局将对调查问卷进行复核,对于有疑问或不合格的问卷退回重新核实调查。

  (三)调查完成后,我局将对调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应要求反馈调查数据。

  三、有关要求

  (一)此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二)此次调查是掌握我国专利状况、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切实防止瞒报、漏报、虚报现象发生。

  (三)各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要明确分管局领导,指派专门处室具体负责调查工作,于2017年4月12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局领导、处室负责人和项目联系人信息报送我局规划发展司(报送内容详见附件)。

  (四)要科学安排问卷发放和回收工作,确保调查进度。请合理安排时间进度,认真完成调查人员培训、调查问卷发放、中期检查、回收工作,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调查工作,同时报送调查工作完成情况说明。

  (五)要严格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并根据财务制度,及时返还相关结算票据及工作情况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专利调查工作人员信息报送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附件

  2017年度专利调查工作人员信息报送表

  填表注意事项:

  1.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电子邮箱务必填写项目具体经办人员信息,并保持畅通,调查具体安排将通过电话、电子邮箱联络。

  2.本报名表请在4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规划发展司计划统计处,并电话确认。电子邮箱:lifengxin@sipo.gov.cn;联系电话:010-62086061、15652926761。


开展度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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