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广西高考成绩复核工作通知参考【精简3篇】

时间:2013-07-01 09:14:2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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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广西高考成绩复核工作通知参考 篇一

尊敬的各位考生:

大家好!关于广西高考成绩复核工作,我校特向各位考生发出通知,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首先,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广西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高考成绩复核工作。复核对象为申请复核的考生,复核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核结果将作为最终成绩进行录取。

其次,考生在申请复核前,请认真阅读复核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复核要求符合规定。按照规定,考生只能对总分进行复核,不能对单科成绩进行复核。复核申请时间为成绩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再次,考生在填写复核申请表时,请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申请理由。如果有相关证据证明成绩存在错误或疑点,可在申请理由中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核结果将由专业评审组进行认真评估,确保公平、公正。

最后,我校将及时公布复核结果,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和所在学校。如果复核结果与原成绩相同,将以复核成绩为准;如果复核结果与原成绩不同,将以复核成绩为最终成绩。复核结果不可再申请复核,同时也不影响考生的录取资格。

希望各位考生在复核申请过程中,保持理性、客观的态度,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以确保复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如对复核流程和要求有疑问,可随时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我们将竭诚为大家解答疑惑。

祝愿各位考生取得满意的复核成绩,顺利进入理想的高校!

广西某某高中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往届广西高考成绩复核工作通知参考 篇二

尊敬的各位考生:

大家好!我校高考成绩复核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帮助各位考生顺利进行复核,特向大家提供以下参考内容。

首先,考生在进行复核前,请认真阅读教育部和广西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通知,了解复核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只有了解了规定,才能正确进行复核申请,并确保复核结果的准确性。

其次,复核申请时间为成绩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包括复核申请表、个人身份证明、相关证据材料等。同时,申请表中的个人信息要填写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复核结果。

再次,复核申请中,考生需要明确自己的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理由要具体、明确,不能模糊或笼统。同时,提供的证据材料要真实可信,以确保复核评审组能够准确判断。

最后,复核结果将由专业评审组进行认真评估,确保公平、公正。如果复核结果与原成绩相同,将以复核成绩为准;如果复核结果与原成绩不同,将以复核成绩为最终成绩。复核结果不可再申请复核,同时也不影响考生的录取资格。

希望各位考生在复核申请过程中,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以确保复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如对复核流程和要求有疑问,可随时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我们将竭诚为大家解答疑惑。

祝愿各位考生取得满意的复核成绩,顺利进入理想的高校!

广西某某高中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往届广西高考成绩复核工作通知参考 篇三

往届广西高考成绩复核工作通知参考

  各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推动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化、透明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教考试厅〔2013〕2号)及《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2016〕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向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核内容

  仅受理考生本人对普通高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理科综合及文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复核要求,允许考生申请成绩复核的内容包括:

  (一)考生相关信息是否正确;

  (二)是否考生本人答卷;

  (三)是否有漏评;

  (四)小题得

分是否漏统(登);

  (五)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

  二、成绩复核流程

  (一)考生申请。

  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时间为6月23日、24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填写《广西2016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普通高考的政策文件、公告栏目中下载。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所在县、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申请成绩复核,县、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在部分高考报名站设置考生接待点接受考生成绩复核申请。

  (二)上报汇总。

  各县、市招生办核验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和《申请表》无误后,于2XXX年6月25日12:00前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按附件2格式汇总至所属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

  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于20XX年6月25日17:00前将辖区内所有县、市招生办上报的`信息汇总核对无误后,以附件的形式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考务管理平台”的【办公平台】--【考务请示】上报。

  (三)复核结果反馈。

  我院于20XX年6月27日17:00前将成绩复核结果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考务管理平台”统一反馈给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须及时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通知形式由各地自行决定(可电话告知考生,也可约定时间由考生到指定地点查看或查询)。

  (四)仲裁。

  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须由考生本人于7月1日前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普通高考准考证,在工作时间内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仲裁,逾期不再受理。仲裁组认定结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仲裁地点:南宁市柳园路6号广西招生考试院办公楼一楼东侧咨询处。

  三、其他

  由于网上评卷是自动分发试卷、自动统计分数,对每道题是否评阅、是否统计分数有严格的技术控制并经过多重校验,以往从未发现有漏评分、漏统分以及分数统计错误等情况。请各市、县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明确告知相关考生核分并非核卷,只复核是否有漏评、漏统分以及各道题得分相加是否正确等情况,评分细则以及执行的宽严程度不属复核内容。

往届广西高考成绩复核工作通知参考【精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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