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老师、学生及家长:
根据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为了确保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我校决定开展一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地点
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将于下周一开始,持续三天时间。检查地点为学校食堂、校园周边的小吃摊点以及宿舍楼下的食品销售点。
二、检查内容
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检查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材料采购合规性,确保供应商的合法经营和食品质量安全。
2. 检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过程,包括食品加工设备的卫生状况、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等。
3. 检查学校周边的小吃摊点,包括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合法性、食品加工操作是否符合规范等。
4. 检查宿舍楼下的食品销售点,包括食品的储存条件、保质期的合理性等。
三、检查要求
1.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2. 学校食堂、小吃摊点和食品销售点的负责人要全力配合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四、检查结果与整改
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结束后,将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整改。对于存在问题的食品供应商和销售点,学校将要求其立即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请全体师生和家长对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给予支持和配合,如发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反映。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学校食品安全保驾护航,为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特此通知。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日期:xxxx年x月x日
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老师、学生及家长:
为了加强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决定开展一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地点
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将于下周二开始,持续两天时间。检查地点为学校食堂、校园周边的小吃摊点以及宿舍楼下的食品销售点。
二、检查内容
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检查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材料采购合规性,确保供应商的合法经营和食品质量安全。
2. 检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过程,包括食品加工设备的卫生状况、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等。
3. 检查学校周边的小吃摊点,包括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合法性、食品加工操作是否符合规范等。
4. 检查宿舍楼下的食品销售点,包括食品的储存条件、保质期的合理性等。
三、检查要求
1.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2. 学校食堂、小吃摊点和食品销售点的负责人要全力配合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四、检查结果与整改
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结束后,将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整改。对于存在问题的食品供应商和销售点,学校将要求其立即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请全体师生和家长对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给予支持和配合,如发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反映。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学校食品安全保驾护航,为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特此通知。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日期:xxxx年x月x日
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篇三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倍诺食品安全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沪食药监餐饮〔2017〕114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管局执法总队: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召开全国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食安办发电〔2017〕1号)的会议精神,为保障本市学生校园集体用餐安全,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开展本市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状况,预防和控制学校集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学生用餐安全。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7月上旬(2016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整改阶段(5月31日~6月11日);第二阶段为监督检查阶段(6月12日~7月上旬)。
三、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本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学校食堂配送中心、学生盒饭生产单位。重点为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和学生盒饭生产单位。
四、检查要求
(一)自查整改阶段(5月31日~6月11日)
各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各区教育主管部门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1);各学生盒饭生产单位按《学生盒饭生产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2);学校食堂配送中心按《学校食堂配送中心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3)的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6月12日~7月上旬)
1、各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历史监督检查情况,对食品安全状况较差的、就餐人数较多的食品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学校食堂、学校食堂配送中心开展监督检查。对学生盒饭生产单位应全覆盖检查。学校食堂重点检查食品容器及工用具是否生熟分开、菜肴是否烧熟煮透、菜肴储存保温设施设备、餐具的清洗消毒等环节。学校食堂配送中心主要检查食品原料是否定点采购、是否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食品溯源信息是否录入系统等内容。学生盒饭生产单位应重点检查食品容器及工用具是否生熟分开、菜肴分装及储运的时间温度控制、餐具的清洗消毒以及有无回收利用隔餐食品的行为等重点环节。对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及时跟踪复查并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应向辖区教育主管部门通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应依法查处。
2、市食药监管局执法总队采用双随机方法,抽取全市40家学校食堂以及6家学生盒饭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将案件移交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3、市食药监管局会同市教委对执法总队飞行检查发现存在较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
五、总结和信息上报
各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局执法总队应按时间节点开展各项监管工作,并在7月7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和汇总表(附件4、5)以邮件形式报市食药监管局餐饮监管处。重要信息应随时上报。
附件:(下载链接)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2.学生盒饭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表
3.学校食堂配送中心食品安全自查表
4.学校集体供餐单位检查情况汇总表
5.学校集体供餐违法查处情况一览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