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防火工作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本周气温将会持续升高,同时天气干燥,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为此,公司决定加强防暑防火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暑工作:
1. 每天上班前,员工应充分休息,并注意避免长时间暴露在高温环境下,特别是在中午12点至下午2点这段时间内,应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2.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注意多喝水,尽量避免茶、咖啡等含咖啡因的饮料,以免加重脱水症状。
3. 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办公区域内的温度适宜,每日定时开启空调,并保持空气流通。
4. 员工在室外工作时,必须佩戴防暑帽、太阳镜、防晒霜等防护用品,并注意避免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
二、防火工作:
1. 每个部门应组织员工进行防火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各部门负责人应检查各自办公区域内的电器设备是否正常使用,特别是空调、电脑等常用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3. 禁止员工在办公区域内吸烟,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明火,如蜡烛等。
4. 确保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备完好,并定期进行检修和演练,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灭火和疏散。
请各位员工务必严格遵守上述防暑防火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如有发现火灾隐患或紧急情况,请及时报告给各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
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公司安全管理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防暑防火工作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员工: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防暑防火意识,确保大家的工作环境安全和健康,公司决定加强防暑防火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暑工作:
1. 员工在高温天气下应注意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在中午12点至下午2点这段时间内进行户外工作,以避免中暑的风险。
2. 需要进行室外工作的员工应穿着轻便、透气的衣物,并佩戴防晒帽、太阳镜等防护用品,以避免阳光暴晒对身体的伤害。
3. 在室内工作的员工,应确保办公区域内的温度适宜,保持空气流通,每天定时开启空调,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防火工作:
1. 各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员工进行防火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明火,如蜡烛等,以免引起火灾。
3. 吸烟员工应在指定的吸烟区域内吸烟,严禁在禁烟区域吸烟,以避免不慎引发火灾。
4. 各部门负责人应检查办公区域内的电器设备是否正常使用,特别是空调、电脑等常用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请各位员工务必严格遵守上述防暑防火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如有发现火灾隐患或紧急情况,请及时报告给各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
祝大家工作愉快,健康平安!
公司安全管理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防暑防火工作的通知 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目前,全国各地即将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2017年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二、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地区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有关规定,特别要落实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是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是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要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是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对各地区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将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及监管执法情况,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联系人及电话:孙栋梁,010-6446300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5月16日
防暑防火工作的通知 篇四
各市安监局:
日前,我省已提前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2017年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严格落实防暑降温各项防范措施
各市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有关规定,特别要落实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要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是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是要组织开展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强化防暑降温监管执法
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是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省安监局将对各地区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市安监局将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及监管执法情况,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送省监局职业健康处(联系人及电话:王全军,0531-81792275)。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