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我区农产品检测中心安全管理的通知(最新3篇)

时间:2015-02-05 06:16:3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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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我区农产品检测中心安全管理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农产品检测中心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公众的食品安全,经过多次研究和讨论,我区决定从即日起,对农产品检测中心的安全管理进行进一步规范。特向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发布以下通知,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农产品检测中心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安全培训计划等,确保各项安全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执行,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全面理解、熟悉并遵守这些制度。

二、加强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

农产品检测中心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操作规范、事故处理等,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并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

农产品检测中心要明确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划定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范围,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对自己的工作安全负责。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履行好安全责任,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四、加强安全设施建设

农产品检测中心要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确保各项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可靠性。特别是对于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和设备,要做好防护措施,切实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

五、密切关注风险隐患

农产品检测中心要加强对风险隐患的排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可能引发事故的因素,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

农产品检测中心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和传递相关安全信息,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重要安全事件的动态,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以上是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农产品检测中心安全管理的通知,请各位领导和同事们认真贯彻执行,共同维护农产品检测中心的安全稳定。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相信农产品检测中心的安全管理水平将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谢谢大家!

进一步规范我区农产品检测中心安全管理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农产品检测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农产品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公众的食品安全,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我区农产品检测中心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向大家汇报,请各位领导和同事们认真阅读,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我区农产品检测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了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对这些制度的宣传和执行工作做得较好,员工们都能够全面理解、熟悉并遵守这些制度。

二、加强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

农产品检测中心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操作规范、事故处理等,员工们对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

我区农产品检测中心明确了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划定了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范围。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积极履行安全责任,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并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四、加强安全设施建设

农产品检测中心加强了安全设施的建设,确保各项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可靠性。特别是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和设备,我们采取了有效的防护措施,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得到了明显提高。

五、密切关注风险隐患

我区农产品检测中心加强了对风险隐患的排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可能引发事故的因素,我们能够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

农产品检测中心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和传递相关安全信息,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应对和处置重要安全事件。

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我区农产品检测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我们也清楚,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改进和完善。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共同努力,为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的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进一步规范我区农产品检测中心安全管理的通知 篇三

  新农办质〔2017〕9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危爆物品安全管理,防范和降低实验室安全风险,按照统一部署,现要求加强各地(州、市)、县(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实验室试剂、气瓶使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实验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防护能力,确保工作无死角、安全无隐患。具体要求如下:

  一、深化认识,增强安全管理意识

  各检测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能力配置,需加装门禁、监控的抓紧安装。始终坚持把增强安全意识,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底线,不折不扣予以执行。

  二、强化担当,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将维稳工作与实验室日常管理结合,建立台账制度,做好使用登记工作。应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如因试剂、气瓶使用不当、或因丢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使用人、管理人和检测中心负责人的责任一追到底。

  三、细化管理,完善危险品存放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气瓶存放规则制度。专用存放点应远离热源,通风良好,并设立警示标志,严禁明火。有毒易燃气瓶要放入带报警装置的气瓶柜中存放,其他气瓶要放入一般气瓶柜中或气瓶固定架固定存放。气瓶管理人员对气瓶进行定期技术检查、更换。二是建立试剂存放规则制度。做到专人专管,认真做好记录工作,严禁无关人员接触试剂。

  四、加大培训,推进安全宣传教育

  加大对危爆物品管理使用的宣传活动,定期对实验室危爆品管理使用人员开展培训工作。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要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必查内容。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州、市)、县(市)农产品检测中心要积极开展自查工作,按照要求规范气瓶的使用和管理,严格对危爆物品的管理工作。并于7月20日前,以地州为单位将自查报告发送至ncpjgc@163.com。

  (二)各地(州、市)农业局要组织专人,对所辖范围内的农产

品检测中心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危爆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对于管理不规范的要立即督促整改,我厅也将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张雪婷

  联系方式:0991-8551484(兼传真)

  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进一步规范我区农产品检测中心安全管理的通知(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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