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停业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顾客: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们餐饮店的支持与关注。由于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我们不得不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即从即日起,我们的餐饮店将停业一段时间。
首先,我们对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由衷的歉意。我们深知您作为我们的忠实顾客,对我们店的信任和支持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也是我们一直努力为之奋斗的动力。然而,为了更好地提供给您更高品质的服务,我们决定进行一些必要的装修工程和设备更新工作,以满足您更高的期望和需求。
在停业期间,我们将全力以赴,尽快完成所有的装修和设备更新工作,以确保我们的餐饮店在重新开业时能够给您带来全新的体验和更加优质的服务。我们将引入更多新的菜品和更健康的食材,以满足您对美食的品味和追求。同时,我们也将提升员工的服务水平和技能,以确保您在我们的餐饮店能够得到更加专业和热情的招待。
我们将会定期发布关于餐饮店装修工程和设备更新工作的进展情况,请您持续关注我们的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我们也非常欢迎您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为您服务。
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的支持和信任。我们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餐饮店将会在重新开业后更加美好。期待与您再次相聚!
谢谢!
餐饮停业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顾客:
非常抱歉地通知您,由于一些特殊情况,我们不得不暂停营业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我们将无法为您提供餐饮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抱歉和歉意。
我们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您作为我们的顾客的需求和反馈,您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然而,为了能够更好地满足您的需求,我们决定进行一些必要的改进和调整,以提升我们的餐饮品质和服务水平。
在停业期间,我们将全面梳理我们的餐饮流程和菜单,对菜品进行创新和改进,以提供给您更加新颖、健康和美味的菜品。我们也将对我们的员工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服务技能和专业素养,以确保您在我们的餐饮店能够得到更加优质和热情的服务。
我们将会定期发布关于餐饮店改进工作的进展情况,请您持续关注我们的官方渠道和社交媒体平台。我们也非常欢迎您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为您提供餐饮服务。
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的支持和信任。我们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餐饮店将会在重新开业后给您带来更加满意和愉悦的用餐体验。期待与您再次相见!
谢谢!
餐饮停业的通知 篇三
尊敬的各位顾客朋友:
您好!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全力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做好防控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月2日起全市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及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含代理)一律暂停经营活动。
二、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要会同各镇街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暂停营业。
三、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对已订餐尚未消费的顾客要及时劝退,并做好全额退款工作。
四、有外地来栖员工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及时通知员工延期返栖,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
五、各镇街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开展巡查,做好巡查统计,劝导业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对拒不执行暂停营业通知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按规定依法从严处理。
七、暂停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恢复营业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市场交易管理组
20xx年2月1日
餐饮停业的通知 篇四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餐饮经营单位: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我县人民的身体健康,不受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有效防控疫情的发展和蔓延,柳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大型餐饮单位已经停业的基础上,要求全县所有餐饮单位全部暂停营业,包括农村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的饭店及大篷车,城镇流动食品小吃商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何时营业等待通知。如因涉及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等特殊原因需要继续营业的,报柳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经柳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经营。
在禁令解除前,未按要求关闭继续营业的,或私自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圈养、宰杀活禽及加工制作野生动物类肉品的行为,一经核实,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出现的一切后果问题,全部由涉事单位自行负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办。
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月29日
餐饮停业的通知 篇五
尊敬的各位顾客朋友:
您好!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我市人民的身体健康,不受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有效防控疫情的发展和蔓延,梅河口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出公告,要求全市餐饮单位全部暂停营业,包括农村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的饭店及大篷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何时营业等待指挥部通知。如因涉及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等特殊原因需要继续营业的,须报市防控指挥部批准,报市场局备案后方可经营。
如在禁令解除前,未按要求关闭继续营业的,或者发现私自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圈养、宰杀活禽及加工制作野生动物类肉品的行为,一经核实,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出现的一切后果问题,全部由餐饮单位自行负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xx年1月28日12:00
餐饮停业的通知 篇六
尊敬的各位顾客朋友:
您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为切断传播途径,最大程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经汶上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县餐饮经营单位暂停营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月2日上午12:00时起全县各餐饮经营单位(含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农村流动餐车等)暂停营业,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二、因确有必要营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严禁集体性聚餐,禁止采购野生动物,禁止活禽销售和宰杀,禁止采购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肉食品,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商务、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工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对拒不执行的单位,一律依法查处。对于餐饮单位违规营业,监管单位未落实监管责任的,一经发现,一律顶格处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县委、县政府将全力做好人民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请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并做好监督,如发现有擅自经营者,请拨打12345或12315举报。
(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