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履约承诺书 篇一
投标人履约承诺书是对于投标人在中标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承诺。作为投标人,我们深知履约的重要性,我们郑重承诺履行以下条款:
1. 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执行,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合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不会擅自修改合同条款,并且会尽力遵守所有合同义务。
2. 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我们将竭尽全力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确保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和交付方式进行交付,并确保产品或服务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将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权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我们将确保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 维护商业秘密:我们将严格保密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我们将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商业秘密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5. 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愿意与合作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我们将积极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郑重承诺以上内容,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我们相信,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和诚信合作,我们能够实现共赢的局面。
投标人履约承诺书 篇二
投标人履约承诺书是对于投标人在中标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承诺。作为投标人,我们深知履约的重要性,我们郑重承诺履行以下条款:
1. 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执行,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合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不会擅自修改合同条款,并且会尽力遵守所有合同义务。
2. 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我们将竭尽全力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确保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和交付方式进行交付,并确保产品或服务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将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权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我们将确保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 维护商业秘密:我们将严格保密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我们将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商业秘密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5. 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愿意与合作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我们将积极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郑重承诺以上内容,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我们相信,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和诚信合作,我们能够实现共赢的局面。
投标人履约承诺书 篇三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面积:
工程项目地址: 工程造价:
建设单位(甲方): 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乙方): 联系电话:
为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保护国家、集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特订立本
承诺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和安徽省建筑市场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黄山区建筑市场的各项现行规定和政策。
(二)自觉服从黄山区建筑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三)自觉维护黄山区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发现对方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反约定的行为的,及时提醒对方或向建筑主管部门进行反映。
第二条 建设单位的承诺
(一)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造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造价的30%。
(二)按照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方式和时间按工程进度,足额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三)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竣工结算。
(四)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5%,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与施工单位结清。
第三条 施工单位的承诺
(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二)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招用务工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四)建立健全务工人员的工资支付制度,及时发放务工人员工资,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恶意拖欠务工人员工资。
第四条 本承诺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五条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区建设委员会各执一份。
承诺人: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部门:
黄山区建委:(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履约承诺书 篇四
大庆市财政支付局:
本人(单位): 自愿为中标人(投标人) 公司,交纳 工程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并承诺按规定退回保证金时,直接退回中标人(投标人)账户。本人与中标人(投标人)之间任何债权债务纠纷与支付局无关。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画押)
(单位法人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履约承诺书 篇五
本保证金作为 河南泰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就 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项目(招标编号:20**-GC-G-026)所签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 中标金额的10% 。
1、承包人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合格报告后的三十(30)日内,其余额退回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应为转账或现金。
3、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4、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假如更换未经批准,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扣除10000元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扣除5000元违约金。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单位公章)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 字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