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写刑事再审申请书(精选5篇)

时间:2013-01-08 05:36:1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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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刑事再审申请书 篇一

在司法领域,刑事再审是指对已经经过一审、二审并判决有罪的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对于被判有罪的当事人来说,刑事再审是争取自己清白的重要途径之一。而撰写一份合格的刑事再审申请书,则是刑事再审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步。本文将为您介绍如何撰写一份刑事再审申请书。

首先,刑事再审申请书的格式应当规范,包括标题、正文和附件等部分。在标题部分,应明确写明“刑事再审申请书”字样,并注明申请人信息、被判决案件的基本信息等。在正文部分,应概述被判决案件的事实经过和判决结果,并指出案件存在的问题和理由。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和证人证言,以支持再审的必要性。最后,在附件部分,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判决书、证据材料等。

其次,刑事再审申请书的语言应当准确、简练、明确。要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汇和表达,而要用具体的事实和逻辑推理来证明案件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让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申请人的观点和要求。

另外,刑事再审申请书的内容应具备法律依据和逻辑推理。在撰写申请书时,要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刑事诉讼法、刑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要进行逻辑推理,通过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得出案件存在问题的结论,并提出相应的申请。

最后,刑事再审申请书的撰写要注意审慎和细致。在撰写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申请书的语言表达和论证的合理性,避免出现脱离事实的主观臆断和过激言辞。同时,要细致检查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确保没有错误和疏漏。

总之,撰写一份合格的刑事再审申请书是争取自己清白的重要环节。在撰写过程中,要注意申请书的格式、语言表达、法律依据和逻辑推理等方面。只有做到严谨、准确、合理,才能提高再审申请的成功率。

怎样写刑事再审申请书 篇二

刑事再审是指对已经经过一审、二审并判决有罪的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刑事再审申请书是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书面材料。本文将为您介绍撰写刑事再审申请书的基本要点。

首先,刑事再审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申请人信息、被判决案件的基本信息、再审的理由和事实根据、支持再审的证据材料等。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被判决案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案件名称、案号、审判庭名称、一审、二审判决结果等。再审的理由和事实根据应详细叙述案件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并指明相关的法律法规、判例等。支持再审的证据材料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判决书、证人证言、鉴定材料等。

其次,刑事再审申请书的语言应准确、简明、清晰。要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汇和表达,而要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叙述案件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同时,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让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申请人的观点和要求。

另外,刑事再审申请书的内容应具备法律依据和逻辑推理。在撰写申请书时,要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刑事诉讼法、刑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要进行逻辑推理,通过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得出案件存在问题的结论,并提出相应的申请。

最后,刑事再审申请书的撰写要注意审慎和细致。在撰写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申请书的语言表达和论证的合理性,避免出现脱离事实的主观臆断和过激言辞。同时,要细致检查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确保没有错误和疏漏。

总之,撰写刑事再审申请书需要注意申请书的要素、语言表达、法律依据和逻辑推理等方面。只有做到准确、简明、合理,才能提高再审申请的成功率。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对您撰写刑事再审申请书有所帮助。

怎样写刑事再审申请书 篇三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如果申诉人正在服刑,还应当写明判刑情况和服刑的处所。

  如果申诉人是未成年人,应在其项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以及与申诉人的关系等。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应写明具体的请求事项,即请求人民法院如何处理该案。

  申请人的具体的请求事项应当根据具体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

  如量刑过重或适用法律不当,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撤销原判、宣告无罪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对民事诉讼部分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就民事责任部分提出请求,并根据具体情况写明赔偿责任及其具体数额。

  事实与理由:

  应简要写明基本的案情事实和审判结果,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重点分析和阐述判决或裁定的错误,包括认定事实错误、法律适用错误以及程序错误等,阐述申诉请求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xx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xx

  代书人:xx

  x年x月x日

怎样写刑事再审申请书 篇四

  申请在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黄跃才,男,1953年7月12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涟源市蓝田办事处文艺路,电话:152738****。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杨荣华,湖南省冷水江市锡矿山炼锡老板,男,1966年1月22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冷水江市矿山乡新生村一组。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康练兵,洗脸、洗脚、洗澡店老板,住冷水江市冷水江街道办事处建设居委会9组。

  申请再审人黄跃才因与被申请人杨荣华、李敏杰、练兵、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娄底市中级法院(20XX)娄中刑民意终字第123号民事叛决,尚湖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

  一、请求撤销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娄中民事义务终第123号民事判决。

  二、改判涟源市人民法院(20XX)涟刑民一初第643号刑事民事叛决主文第一项为:由北告杨荣华、李敏杰、练兵全部赔偿黄跃才医疗费、伤残等级赔偿金、财产损失费、继续治疗费、伤残生活补助20年,后期手术费、误工费、营养费、美容整容手术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切损失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黄跃才成家立业的青春损失费。

  请被申请人承担连带全部赔偿责任。

  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五)项队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高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再审。

  具体事实、理由如下:

  一、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根据原判决审理查明部分认定的事实“2008年7月18日20时,被申请人康练兵驾驶湘 K58110号车,被申请人李敏杰是驾驶员司机,杨荣华是车主,从娄底方向开往冷水江方向,途径S312线76公里加80米处公路地段,与前方向同行使懂得申请人黄跃才驾驶的湘 Kc1227号车拖拉机追尾相撞."由此可见,本案交通事故的 原因是被申请人凯车追尾撞击申请人而发生交通事故,此起交通事故完全是被人造成的。

  虽然申请人的拖拉机载于搬运工。

  但是如果被申请人不追尾,哪怕拖拉机载于搬运工,也不可能发生此交通事故,因此申请人的这一行为与交通事责任关系,原判决决定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与客观事实不符,缺乏证据证明。

  二、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书面申请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涟源市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

  三、关于伤残等级存在错误。

  一审判决认定鉴定十级伤残,申请人提出意见,因为申请人的残疾人证认定申请人是四级伤残,相关悬殊。

  对此应当准申请人重新鉴定申请。

  但是一审判决申请人不同意交纳鉴定费。

  即使如此,那么,申请人在二审期间再次申请总可以准许吧,但是二审也不准许。

  二审判决的理由说申请人超过了法律规定,申请鉴定师对的,期限更是错误的。

  四、涟源市人民医院救人又害人,多处伤残做假,如:又大脚骨折,虽然赔偿现金8万元,只能做后期手术部分,申请人累计12万元。

  申请人后期手术还要做又大脚钢板手术,又锁骨铜板手术、右脑头颅脑铜板手术。

  口腔固定牙齿、右眼治疗、肺部治疗等。

  五、康练兵无证驾驶湘K58110号车,请求上级领导要追究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之规定”。

  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是作为除外规定,不受举证期限的约束的。

  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不准许申请人重新鉴定申请,都是违反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本条应予再审的法定情形。

  对此申请人在再审期间仍继续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另外,求助上级领导,右大脚骨折可以通过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公安工作人员、申请人家人当面观看做手术,如右大脚有钢板是实。

  请求上级领导按伤残等级四级、道路交通法进行判决,或重新进行伤残鉴定,改判为望。

  请求上级领导为申请人讨回合理合法的一个公道。

  此致

  xx人民法院院

  XXX

  20XX年X月XX日

怎样写刑事再审申请书 篇五

  申请人:xx,男,1969年6月19日出生,xx省满城县人,汉族,原系xx市xx区xx乡乡长。

  xx年5月17日因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xx年,被xx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终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5年刑满释放,现居住于xx市xx区政府宿舍。

  联系电话:

  申请人因不服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保刑终字第xx号刑事判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之规定,提出再审申请。

  申请事项

  依法撤销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保刑终字第xx号刑事判决,对本案进行再审,并依法宣告申请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

  一、两级法院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明显错误

  申请人担任xx市xx区xx乡乡长期间,于xx年x月x日给本乡xx村发放占地补偿款时,截留了其中xx元,以申请人个人名义存入东风路邮政储蓄所。

  截留的xx元是征地部门给付的超出土地标准部分补偿款,目的是用于本乡学校校舍的修缮,该行为是经过xx乡党委书记赵同良、担任乡长的申请人以及乡里其他领导干部共同研究确定的。

  以申请人名义存入储蓄所,原因之一是该款是账外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花销方便,二是因为申请人是乡长。

  xx区人民法院以及负责二审的xx市中级人民法院均认定申请人的上述行为构成贪污。

  申请人认为这一认定存在错误。

  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借职务之便,将数额较大的公款据为己有的行为。

  申请人既无将公款据为己有的主观目的,也没有公款据为己有的客观行为,因此不能认定上述事实为贪污。

  具体理由是:

  第一:虽然截留的xx元公款以申请人名义存储,但是,存款是担任土地所会计的xx办理的,存折也是他负责保管。

  申请人个人无法支取使用该公款;

  第二:存折上的公款除了支取xx元用于包工头xx修路外,还有部分用于乡政府干部的其他公务开支。

  申请人从来没有从该存折支取任何款项用于个人开支;

  第三:该存款是乡里主要领导和会计等人都了解的公开事情,申请人怎么可能据为己有?

  xx年19月申请人为了帮助堂妹xx完成银行揽储任务,将xx元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了农行裕华路办事处xx储蓄所,同年12月26日为帮助他人完成揽储任务,又将该xxx元转存到xx县xx信用社。

  两级法院认定申请人该行为构成了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为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行为。

  申请人为了帮助他人完成揽储任务,将土地所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金融机构,但是,存折同样是由土

地所会计xx掌管,该存款凭折支取,申请人没有挪用公款归为个人使用,也没有进行非法活动,更未进行盈利活动,甚至存款的利息都是归土地所所有。

  事实上,土地所的公款只是换了一个存放方式而已,银行储蓄是可以随时支取的,所以不会影响到公款的使用。

  二、本案关键证据没有出示质证

  在案件侦查阶段,检察机关提取了作为证据的几份存折,办案人员把与案件无关的申请人个人存折还给了本人,把作为贪污和挪用公款的存折作为证据予以扣押。

  存折的户头、存款数额、交易记录是本案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

  该存折是从会计xx手中提取,其中的支取项目有乡政府的会计账目可以证实是用于公务,没有归个人使用,存折的提出来源和支取项目足以证明申请人没有贪污和挪用公款。

  在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公诉机关没有出示这些重要证据。

  三、本案证据存在矛盾

  本案证人赵同良,时任xx乡党委书记,他在一审庭审前曾亲自书写证词,证明申请人没有贪污行为。

  判决认定了申请人曾经从截留款存折中支取xx元付给包工头xx,这一事实证明申请人个人名下的存款是用于公务目的,如果是申请人将截流款据为己有,怎么会作为公款支出?再有,如果是申请人将截流款据为己有,怎么会由单位会计掌管存折?

  四、本案有新证据证明原判据有错误

  xx年元月10日,当年担任xx乡土地所会计的xx为申请人出具了书面证言,证明申请人担任乡长期间,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储,申请人个人没有掌管存折,个人没有支取使用过存折上的款项。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原审二审法院未依法审查、纠正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

  为此,特申请上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立案再审,撤销二审判决,宣告申请人无罪。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X日

怎样写刑事再审申请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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