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篇一
随着教育的普及和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通过助学贷款来解决上学期间的费用问题。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种特殊的贷款形式,它是由学生所在的省级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合作共同提供的,可以帮助学生减轻经济负担,顺利完成学业。那么,接下来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下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流程。
首先,了解申请条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因地区而异,一般要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秀且无挂科记录。此外,有些地区对户籍、学校等也有一定的要求,因此在申请前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政策,确保自己符合申请条件。
第二步,准备申请材料。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前,学生需要准备好一系列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学籍证明、成绩单、贷款担保人身份证明等。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学生要仔细核对每一项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第三步,填写申请表格。填写申请表格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重要环节,学生需要按照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家庭信息、学业情况等相关内容。在填写表格时,学生要认真、细致地填写每一项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步,提交申请材料。学生在准备完申请材料和填写完申请表格后,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省级教育部门或财政部门。一般情况下,学生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提交。线上方式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在线平台进行申请材料的上传,线下方式可以通过邮寄或亲自递交的方式进行提交。
第五步,等待审核。申请材料提交后,学生需要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核的时间因地区而异,一般为几周至几个月不等。在等待审核的期间,学生可以随时关注自己的申请状态,及时了解自己的申请进度。
第六步,签订贷款合同。审核通过后,学生需要与相关部门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最后一步,学生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认同。签订合同后,学生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获得贷款资金。
以上就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流程。希望通过这篇文章的介绍,能给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导,让他们能够顺利申请到生源地助学贷款,实现自己的学业梦想。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不仅能减轻经济负担,还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成绩,为个人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篇三
2015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新的变化,本专科生的.贷款额度每年限额由6000元提高到8000元,研究生每年限额由8000元提高到12000元。
高考后,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民办高校正式录取,取得有效的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在读的哈尔滨籍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
贷款流程如下:
1.借款学生申请贷款前到哈尔滨银行任意网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哈尔滨银行借记卡一张,如借款学生不方便办理,可委托他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借款学生身份证代为办理。
2.办理银行卡之后,借款学生需登录华安学贷险网站(),点击“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入网站注册页面,使用本人居民身份证号和电子邮箱注册,并下载查看操作指引。
学生按操作指引要求,在线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3.学生填写申请表后,需提交申请并打印《哈尔滨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借款合同》2份;《哈尔滨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申请表》2份;《黑龙江省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还款说明》2份;《黑龙江省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回执单》按年度每年各1份。
4.借款学生携带以上打印好的材料、蓝底同版一寸照片2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两面需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原件、借款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学生就读高中、已就读高校等相关部门开具的借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面签借款合同及借款凭证。
5.家庭户口为阿城区、双城区和九县(市)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家庭户口为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的学生在哈尔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网上申请开放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学生可随时上网查询相关信息及数据。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篇四
第 一步 网上自助办理
7月20日-9月20日在网上实时进行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初次申请学生登陆网站并注册账户,用注册账户登陆,录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在线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再次申请学生无需注册,直接登陆网站并登录个人账户,在线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再次申请学生请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方式登录系统。
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上的8为生日数字。
第二步 到居(村)委会盖章
初次申请学生申请表盖章,再次申请学生申请表不需盖章
第三步 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初次申请学生贷款需携带:
1. 盖章的、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2份
2. 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正反面复印)
3. 高校录取通知
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原件,不需复印件。
再次申请学生贷款需携带:
1. 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2份。
2.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只出示原件,不需复印件。
3.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当场签订合同,领取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
第四步 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
学生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受理证明,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
从2011年开始无需打印纸质回执单。
截至10月15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学生可以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查询贷款受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