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办法的书写格式 篇一
实施办法是指为了具体落实法律、法规或政策而制定的具有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在实施办法的书写过程中,正确的格式和规范的文体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介绍一种常见的实施办法的书写格式。
一、标题
实施办法的标题应该简明扼要,能够准确反映出实施办法的主题。标题应置于正文之上,居中书写,字体一般为黑体,字号较大,以突出重点。
二、前言
前言部分是实施办法的开头部分,用于阐述实施办法的背景、目的和依据。前言应该简洁明了,不宜过长,以便读者能够快速理解实施办法的重点。
三、正文
正文是实施办法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在正文部分,应该按照条款的形式进行规定,每个条款应该独立成段,以增加可读性。同时,每个条款之间应该有明显的分隔线,以便读者能够清晰地区分各个条款。
四、附则
附则是实施办法的结尾部分,用于对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生效日期、解释权等进行规定。附则的内容应该简明扼要,具有操作性,不能存在歧义。
五、签署
实施办法的最后应该注明制定单位、日期和签署人员,以确保实施办法的合法性和可信度。签署人员应该是具有相应职权的人员,签署日期应该是实施办法的发布日期。
实施办法的书写格式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操作性。只有规范书写格式,才能提高实施办法的可读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实施办法的有效实施。
实施办法的书写格式 篇二
实施办法的书写格式对于规范实施办法的内容、提高实施办法的可读性和可操作性起着重要作用。下面将介绍另一种常见的实施办法的书写格式。
一、标题
实施办法的标题应该简明扼要,能够准确反映出实施办法的主题。标题应置于正文之上,居中书写,字体一般为宋体,字号适中,以保持整体的协调性。
二、前言
前言部分是实施办法的开头部分,用于阐述实施办法的背景、目的和依据。前言应该简洁明了,不宜过长,以便读者能够快速理解实施办法的重点。前言的字体和字号应与正文相同,以保持整体的一致性。
三、正文
正文是实施办法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在正文部分,应该按照条款的形式进行规定,每个条款应该独立成段,以增加可读性。同时,每个条款之间应该有适当的行间距和缩进,以便读者能够清晰地区分各个条款。
四、附则
附则是实施办法的结尾部分,用于对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生效日期、解释权等进行规定。附则的内容应该简明扼要,具有操作性,不能存在歧义。附则的字体和字号应与正文相同,以保持整体的一致性。
五、签署
实施办法的最后应该注明制定单位、日期和签署人员,以确保实施办法的合法性和可信度。签署人员应该是具有相应职权的人员,签署日期应该是实施办法的发布日期。签署部分的字体和字号可以稍微小一些,以突出正文的重要性。
实施办法的书写格式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更是一种规范,它能够提高实施办法的可读性和可操作性,使实施办法更加规范、准确地得到执行。
实施办法的书写格式 篇三
实施办法的书写格式是怎么样的?实施办法书写格式就在下吗,欢迎大家阅读!
办法(实施办法),一般由标题、发文单位、成文日期、正文和印发传达范围等五部分组成,其它格式要素按规定标注(下同)。
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和“办法”组成;
二是由公文主题和“办法”组成。
如果所制定的办法是临时性的,或不太成熟,在执行一段后再作修改,有的还要随着事物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再修订,均应在“办法”之前加“临时”、“暂行”、“试行”等词。
如果有上位法律法规或上级机关有明确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的,应在“办法”前加“实施”二字。
其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授权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的,才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法律未授权的,不能制定实施办法。
发文单位与成文日期。
发文单位,有的是发布单位,有三种情况:一是标题之中有发文单位名称的,标题之下不再标注发文单位;
二是标题只有公文主题和
“办法”的,则应在标题之下居中加圆括号标注发文单位,既可与成文时间标注在同一行,也可在标题之下成文时间之上独立成行;三是应当加盖公章的公文,署名应在正文之后。
成文日期应写明年、月、日,用全称。
其标注方式也有三种情况:一是标题有三个组成部分的,成文日期加圆括号居中标注在标题之下;
二是标题只有两个组成部分的,成文日期加圆括号居中标注在发文单位名称之下或标注在发文单位名称之右,与发文单位标注在同一行的应一起括起来;
三是应当加盖印章的公文,县级以下及基层党的机关制定的办法的成文日期,标注在正文之后的发文机关名称之下,行政机关发布的办法的成文日期直接标注在正文之后。
正文
由于办法的适用范围广,正文详细而又具体,因此,其写作方法比较灵活、自由,符合复杂多样的行政管理工作需要。
主要有三种结构形式。
(1)序言(前言)、分项(条)式。
序言在第一条之前,说明制定办法的主题及目的、依据、意义和作用等。
序言之后,是全文的主体部分,也有两种结构形式:一是条连式,即从第一条开始,直至把内容写完;
二是分项式,即分几个部分或项目,部分或项目之下分条、款,全文既可统一编写条的序数,也可分开在部分或项目之内分条。
有的在最后还有专门的结尾。
办法的内容撰写顺序是:先主后次;
先直接方面,后间接方面。
(2)章断条连式。
全文由总则、分则、附则三个部分组成,章下分条,条下分款。
其写作方法与其他章断条连式的法规性公文的写作方法相同。
(3)条连到底式(又叫条目式)。
这种结构的“办法”的写作方法,与其他同类结构形式的公文的写作方法相同。
第一条写公文的主题及行文的目的、依据、意义和作用等,从第二条起依次撰写“办法”的具体内容;
先主后次,先从正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作出规定,后从反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作出规定,最后撰写附则的内容。
“办法”的语言没有“法”、“条例”中的语言那么肯定、果断,而是采取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方法给执行者一定的自主权,比如,常用的字词有“应、应该、可、可以、要”等,以充分调动执行者的积极性。
“实施办法”与一般的“办法”的写作区别主要有:一是写作实施办法,本级是贯彻落实者,即上级有政策规定,本级的任务是联系实际贯彻落实。
所以,实施办法比上级的政策规定更具体、更细致、更切合实际。
一般性的办法,本级是始发文者,不一定有实施办法那么具体、细致。
二是在写作方法上,实施办法有两种写法:①上级的文件是逐级行文的,实施办法既要把上级的政策规定原封不动地照搬,变成实施办法的组成部分,又要在“实施”上作文章,即在上级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表述得更具体,也可对上级未规定到的或有空缺之处作出符合实际的规定。
②上级文件与本级文件的主送机关是一致的或者上级的文件是直贯到底行文的,重在“实施”上做文章,就如何贯彻上级的文件提出具体的意见,上级文件中的政策规定一般不照搬,以缩短公文的篇幅。
③“办法”中的政策规定,全部由本级作出,既要具体实在,有很强的操作性,又要与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相吻合,不得与上级的政策规定有矛盾。
印发传达范围。
办法(实施办法)不标注主送机关,只标注印发传达范围,一般标注在正文之后。
在正文之后要署名或加盖印章的,印发传达范围标注成文日期的下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