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事应诉答辩状优秀 篇一:保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告方代理律师,现就原告方提起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一案,向贵庭提交本答辩状,并就本案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如下陈述:
一、关于原告的主张
原告方声称本案中的设计图案构成其独创性的作品,并对被告方进行侵权指控。原告方要求被告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然而,本答辩状将驳斥原告方的这一主张。
二、关于设计图案的独创性
被告方对原告方所声称的设计图案独创性提出质疑。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该设计图案与已有的类似图案在形状、色彩和元素选择上存在相似之处。并且,被告方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了与原告方设计图案相似的图案。因此,被告方认为原告方并未拥有该设计图案的独占权。
三、关于被告方的行为
被告方坚称其在设计图案的使用上并没有侵犯原告方的知识产权。被告方的设计图案是经过充分独立创作并取得合法权益的。被告方的设计图案并没有使用原告方的设计图案作为基础,也没有抄袭、仿造或盗用原告方的知识产权作品。
四、关于损失赔偿的合理性
原告方要求被告方赔偿经济损失,然而原告方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所声称的损失与被告方的行为直接相关。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原告方的销售额并未受到被告方的行为的影响。因此,被告方认为原告方要求的赔偿金额不合理,不成立。
五、关于和解的意愿
被告方表示愿意与原告方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解决纠纷的途径。被告方希望通过合理的方式解决本案,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被告方认为,协商解决本案是双方共同的利益所在。
综上所述,被告方坚信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愿与原告方进行友好协商。被告方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公平地审理本案,并对双方的权益进行保护和维护。被告方将积极配合法庭的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以期能够达成公正的裁决。谢谢法庭的审理。
被告方代理律师:XXX
日期:XXX
最新民事应诉答辩状优秀 篇二:捍卫合法经营权益
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告方代理律师,现就原告方提起的民事诉讼一案,向贵庭提交本答辩状,并就本案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如下陈述:
一、关于原告的主张
原告方声称被告方的经营行为损害了其合法经营权益,并要求被告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然而,本答辩状将驳斥原告方的这一主张。
二、关于被告方的经营行为
被告方的经营行为是合法的。被告方在合法的经营许可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并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被告方对其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一直保持高标准,严格遵守市场规则和商业道德。
三、关于原告方的主张不成立
原告方声称被告方的经营行为损害了其合法经营权益,但原告方并未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被告方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其经营业绩的下滑。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原告方的经营业绩的下滑与多种因素有关,并非仅由被告方的经营行为引起。
四、关于损失赔偿的合理性
原告方要求被告方赔偿其由于被告方的经营行为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然而,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被告方的经营行为并未对原告方的经济利益造成实质性的损害。被告方认为原告方要求的赔偿金额不合理,不成立。
五、关于和解的意愿
被告方表示愿意与原告方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解决纠纷的途径。被告方希望通过合理的方式解决本案,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被告方认为,协商解决本案是双方共同的利益所在。
综上所述,被告方坚信自己的合法经营权益,并愿与原告方进行友好协商。被告方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公平地审理本案,并对双方的权益进行保护和维护。被告方将积极配合法庭的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以期能够达成公正的裁决。谢谢法庭的审理。
被告方代理律师:XXX
日期:XXX
最新民事应诉答辩状优秀 篇三
最新民事应诉答辩状优秀范文
导语: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诉答辩状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
应诉答辩状范文【篇一】
被告:高殿国,男,1957年7月2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天津市宝坻区霍各
庄镇刘举庄村中区10排17号。
被告:梁宗满,女,1956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天津市宝坻区霍
各庄镇刘举村中区10排17号。
原告:高贺娟,女,1973年6月1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北京市大兴区黄孙
永华北里,2楼4单元301号。
案由:法定继承纠纷。
应诉事实及理由:
一、 原告:高贺娟是高庆友(二叔)、陈英(二婶)的养女,但据被告高殿国了解,致今没有办理合法的收养关系,请问法官同志,没有收养关系的养女合法吗?被告请求法院让原告出示她的收养关系及有关证明。
二、 原告诉我“被告”侵占高庆友(二叔),陈英(二婶),三间房和院落,被告认为这与事实不符。其理由是被告的(二叔)高庆友自1990年12月,从北京回家,路过鲍鳅河时不幸身忙。可当时没有发现,因河面有冰雪覆盖,单位人以为回家,可是家里不见人,是我夫妻二人及全家发动亲朋好友,四处寻找,整整找了一百天,最后在我们村南鲍鳅河里,发现了高庆友(二叔)的遗体,当时天冷水深,是我夫妻二人雇船用多人把二叔打捞上岸,把高庆友(二叔)遗体运回家中。回家后由被告父亲高庆来(已故),高庆富(老叔),贾庄大姑,二婶陈英(已故),还有原告高贺娟也参加了,四位老家召开的家庭会议,四位老家定为由被告高殿国夫妻二人为(二叔)高庆友办丧事。
办丧事:置办酒席25桌,吹班24个工,大棺木一口,是被告夫妻二人顶丧架
灵,打帆报罐。为二叔办丧事“连寻找打捞”,共计花费,陆千捌佰元左右。把二叔丧事办完,二婶陈英首先提出,四位老家长一致通过让原告高贺娟去北京接班。家里三间房和院落归被告夫妻二人所有。二婶陈英跟被告一起生活。
三、 自二叔去世后,二婶身体一直不好,是被告夫妻二人,请医买药,经过多
年的治疗,身体有所好转。当时,二婶和高贺娟(原告)多次提出让被告翻盖三间房,是因被告当时经济基础较差,没有翻盖,但土墙头也以倒塌,是被告从后白庙窑地买了两万红砖将其码好。是被告在1993年秋天打了一眼70米深的压机井,并在当时就地栽下了十棵核桃树,在这二十几年来是被告一直对房屋和院落进行精心管理,院内一点杂草都没有。1997年,原告高贺娟以照看孩子为由把(二婶)陈英接到北京,不到十天,因二婶过不惯北京狭小空间生活,因着急上火得了脑出血,半身不遂,整日昏昏沉沉,度日如年,身上所有积蓄花的所剩无几,一直过着悲痛
的生活,老人家一直想回家,但因近期政府对我住所辖区要进行拆迁改造,以致会造成一些经济利益,所以原告不让老人回家,直到2013年3月病故。二婶陈英病故以后,原告把骨灰盒抱回家,是被告找人操办把二婶埋葬的。之后原告高贺娟以被告占有房基地为由起诉被告高殿国,后又因房产纠纷把被告起诉,这些事发突然,使高殿国、梁宗满夫妇觉得很委屈。在此做出以上的应诉答辩,请求法官驳回高贺娟的'无理诉讼。应诉人:高殿国 梁宗满
20xx-7-27
应诉答辩状范文【篇二】
答辩人:福建省屏南县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张传漾
答辩人于 2005 年 6 月 3 日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上诉人(一审原告)张长建(健)不服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法院 2005 年 5 月 15 日( 2005 )屏行初字第 03 号行政判决,提起上诉的《行政上诉状》副本,阅后认为上诉人上诉无理。依法答辩如下:
• 一审法院维持答辩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 上诉人提出被子上诉人工作人员在对上诉人进行检查时,未出示合法有效的证件。事实上,我们执法人员 9 位中,有两位向上诉人出示执法证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询问笔录中有记录。至于执法证件不一致是因执法人员按照上级要求重新更换新证过程中,新旧证号有变动的缘故,还有着装是按卫生监督所规范规定的。
• 上诉人提出被上诉人未规定向上诉人发出《听证告知书》,未告知上诉人享有的权利,违反法定程序。答辩人于 2004 年 9 月 22 日向上诉人发出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并于 2004 年 9 月 30 日举行听证,已经充分给予上诉人听证的权利,而且也完成了听证过程。
• 上诉人提出被上诉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未提交《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回执》程序性证据是错误的,答辩人是在法定期限 10 日内已经将实体证据和程序证据及法律依据全部提交给一审人民法院(详见证据清单)
• 上诉人提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执业医师资格对外实施诊疗活动,其认定错误。答辩人认为上诉人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 1996 年 11 月 12 日届满已经失效了,而且上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生效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就不具备执业医师法》资格,依法不得行医。
• 答辩人认为一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是正确的。上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生效后,上诉人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依照《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上诉人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诉可证》上诉人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执业医师资格情况下一直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其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答辩人是在依法履行公务,按照法定程序取缔上诉人非法行医,给予上诉人行政处罚是合法的,也是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
综上所述,上诉人的上述理由无一成立,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此致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屏南县卫生局
20xx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