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劳动关系事项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全体员工:
大家好!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劳动法规定,为了明确员工与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决定进行劳动关系的确立事项通知。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公司将对所有员工进行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双方约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文书,体现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请各位员工在收到通知后,尽快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
其次,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公司将建立全面的劳动保障制度。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支付、工时管理、休假制度、劳动条件安全等方面。我们将会在不久的将来发布详细的制度文件,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并遵守。
另外,公司也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我们将根据每位员工的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和资源支持。我们鼓励各位员工积极参与培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最后,为了保证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如果在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者发生劳动纠纷,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并将会得到及时的处理和解决。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认真对待劳动关系的确立事项,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稳定运行和良好发展。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和付出,相信在共同努力下,我们能够共创美好的未来。
谢谢!
公司人力资源部
确立劳动关系事项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员工:
大家好!在劳动关系的确立事项上,公司一直把员工的权益放在首位,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的权益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我们决定进行以下的劳动关系事项通知。
首先,为了明确员工与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将对所有员工进行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双方约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文件,体现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请各位员工在收到通知后,尽快联系人力资源部门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
其次,为了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公司将制定完善的劳动保障制度。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支付、工时管理、休假制度、劳动条件安全等方面。我们将会发布详细的制度文件,请大家认真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
另外,公司也将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培训机会。我们将根据员工的个人发展规划和岗位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提供培训机会和资源支持。我们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最后,为了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如果在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发生劳动纠纷,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并将会得到及时的处理和解决。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认真对待劳动关系的确立事项,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稳定运行和良好发展。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和付出,相信在共同努力下,我们能够共创美好的未来。
谢谢!
公司人力资源部
确立劳动关系事项的通知 篇三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
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